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马
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马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马可波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1 号)同意注册,马可波罗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马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1,949.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30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02.12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999.3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5〕519Z0009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
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江西加美陶瓷有限公司智能陶瓷家
居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
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绿色智能制
造升级改造项目
江西和美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
产线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
力提升项目
合计 237,656.26 155,999.3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138.2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 12 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决
策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的特点,在实施前已经公司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
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
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雁 万 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