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4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 0.00
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
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瑞贝塔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贷款。
公司拟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具体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和玉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3301553553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30 日
注册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仲景路 156 号
注册资本 13,96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针
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日用品销
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仪器
经营范围
仪表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
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医院
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
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计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文化用品设备
出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办公设备租赁服
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788.66 19,562.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1,457.9 14,434.38
资产净额 8,330.76 5,127.72
营业收入 937.79 736.26
净利润 -906.55 -819.18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
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瑞贝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瑞贝塔建设发展规划和实际
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瑞贝塔“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瑞贝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瑞贝塔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
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
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00 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