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 24 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升 24 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8,876,000 元(88,760 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8,890,898.73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股价格 12.51 元/股的 130%(含 16.26 元/股)。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已触发“升 24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升 24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升 24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升 24 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提前赎回“升 24 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升
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期间披露了 14 次关于实施“升 24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升 24 转
债”的全部持有人。
为 100.167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6 月 14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 153 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4%×153/365=0.1677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677=100.1677 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升 24 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二)转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2,791,124,000 元“升 24 转债”已转
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222,493,623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 23.8416%。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可转债转股
(2025 年 10 月 20 日) (2025 年 11 月 13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7,476,400 128,232,156 1,155,708,556
总股本 1,027,476,400 128,232,156 1,155,708,556
注:本次变动前的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升 24 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11 日起,“升 24 转债”停止交易。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市后,
尚未转股的 8,876,000 元“升 24 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升 24 转债”数量为 88,760 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8,890,898.73 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升 24 转债”提前赎
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55,708,556 股。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
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
率,减少了未来利息费用支出,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因“升 24 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持股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变动前(2025 年 10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2025 年 11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月 20 日)持股数量 比例(%) 月 13 日)持股数量 比例(%)
徐旭东 115,846,450 11.27 115,846,450 10.0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旭日实业有限
公司
合计 562,387,071 54.73 562,387,071 48.66
注 1:本次变动前的数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升 24 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注 2: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