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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0 19:16:09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8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和 2025 年 11 月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同意将回购的 2,314.80 万股股份用
途由原计划的“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14.80 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拟注销的 2,314.80 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4,651,885,415 股减少至 4,628,737,415 股,注册资本将由 4,651,885,415 元减
少至 4,628,737,415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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