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特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
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 2024 年
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开始
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
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082 号)
核准,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期限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5,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含增值税)、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不含增值税)
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 4,978,723,584.91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209 号
《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22〕328 号
文同意,公司 5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债券代码“12705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3 月 3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 2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中特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0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0 元/股调整为 24.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
“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50 元/股调整
为 22.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生效。因公
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94 元/股调
整为 22.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生效。因
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43
元/股调整为 22.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
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
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并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2025 年 10 月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2.23 元/股的 80%(即 17.78 元/股)的情形,
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
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