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
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深圳英集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9.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450,610股。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英集芯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注:公司总股本以 429,331,405 股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持有英集芯的股份比例超过 5%,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转让后
序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让数量
股东姓名 持股比
号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占总股
例
本比例
北京芯动
能投资基
金(有限合
伙)
注:“持股比例”以截至公司披露《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前一日的公司总股本为
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的公司总股本为 430,481,155 股计算。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上市后的8.63%减少至4.8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 5%以下。具体情况见下: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21%;2024 年 11 月 5 日,北京芯动
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2,123,973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 0.50%;2025 年 11 月 4 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询
价转让减持 12,450,61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因累计完成 6 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 420,000,000 股增加至
名称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芯动能投资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基金(有限合伙)基 住所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4 日
变动方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式 股) 例
大宗交 2023 年 4 月 人民币普
易 19 日 通股
集中竞 2024 年 11 月 人民币普
价 5日 通股
北京芯动能投资 询价转 2025 年 11 月 人民币普
基金(有限合伙) 让 4日 通股
人民币普
其他 27 日至 2025 / 0.20%
通股
年 10 月 30 日
合计 - - 15,474,583 3.80%
注 1:“其他”为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因累计完成 6 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
动稀释。
注 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
五入。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238,895 8.63% 20,764,312 4.82%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6,238,895 8.63% 20,764,312 4.82%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国华兴益保险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
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杭州金蟾蜍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J.P. Morgan 合格境外机构投
Securities plc 资者
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铧昊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
合伙)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湖南诚泽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洛炎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浙江睿久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合计数与分项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37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80 家、证券公司 52 家、保险机构 1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
基金 238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0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1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9.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