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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 2025-142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3 22:05:52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14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5〕118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1 条第
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
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
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
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
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公司已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订《委托股
票转让协议》,聘请太平洋证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
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股
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
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股转公
司网站(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主办券商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65982D
  (三)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四)成立日期:2004-01-06
  (五)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六)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
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 电话和其他通
讯方式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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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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