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
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
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职工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样本附后)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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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
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该依法作出
相关声明。
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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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限未满的;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
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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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 10 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本公司前
(4)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6)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件);
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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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邵淑青
联系电话:0571-63755256
联系传真:0571-6375525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
邮政编码:311305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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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公司股份数量
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类别(请在口内打“√”) : 口非独立董事 口独立董事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电话 学历 职称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述的任职条件:□是 □否
学习
经历
工作
经历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
其他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说明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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