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常青科技 股票代码:603125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Evergree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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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其中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
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
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
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
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众多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种类、性能和质量上存在较高相似性,使得
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更加注重价格因素,导致市场竞争以价格竞争为主。这种价
格竞争不仅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整个行业的
健康发展。行业内大型企业凭借其规模优势、品牌影响力和完善的销售渠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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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扩大市场份额;而中小企业则面临着生存压力,不得不通过降低价格、提高服
务质量等方式来争取客户。这种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态势。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
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6,361.01 万元、101,901.18 万元、107,992.77
万元和 48,456.74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065.27 万元、
和 14.50%。受化工行业景气度以及市场竞争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单价、产
量和销量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导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主营业务毛
利率和净利率均出现一定幅度下滑。若市场整体需求下降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
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持续承压,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可能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此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于 2025 年 6 月末投产,受市场竞争、新产品开拓
进度、生产装置持续调试优化影响,报告期后前次募投项目产能爬升进度低于预
计,暂未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销进度不能快速提升,新增
折旧摊销短期内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决策过程中
经过了详细谨慎的可行性分析,但若建设期间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将可能面临调整项目产品定位的风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
较大,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生产装置调试等,建设周期
较长,组织工作量较大,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可能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产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实
施,为公司异地实施的首个生产基地项目,实施过程涉及项目建设以及后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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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销售、供应链等体系的建立与融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运营协调及风险
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管理能力不能及时匹配项目实施的需要,可能对项
目进度和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掌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芳烃氧化系列产品、苯二酚
系列产品等具备量产的技术和工艺基础,但是放大生产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调试
以达到最优生产状态,存在募投项目投产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使对应产品的产能显著提升,若市场需求未能同步增长,或
市场竞争态势加剧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受限,新增产能将面临难以被市场充分
消化的风险。这不仅会导致产能闲置、资源浪费,还可能引发产品价格下滑、库
存积压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进而压缩公司利润空间,影响整体经营效益与财务稳
健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主要为偏苯三酸酐系列产品和苯二酚系列产品,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但在后续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如政策调整、行业竞
争加剧、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超预期大幅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问题。上
述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显著低于投资前的测算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
体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10,349.56 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
例 51.11%,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56.85%。
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
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制定了《江
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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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的 10%。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三、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之“(一)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和“(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
况”。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
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实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
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因此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后,受债券利息和转股后股本摊薄
等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
能较上年度下降。对此,公司制定了应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二)本
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之“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应对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七、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
持情况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认购及减持情况作出承诺,相关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本次发
行具体方案、本人资金状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并承诺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
情况”之“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之“1、
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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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相关主体
七、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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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常青科技 指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常青树有限 指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本次发行 指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投项目 指 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
可转债 指 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河边草投资 指 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谨阳投资 指 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鑫油品 指 丹阳市新鑫油品剂厂
宝驹油品 指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国浩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或股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东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也称为聚合材料、聚合物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
高分子新材料 指
基体,再配有其他添加剂(助剂)所构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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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聚合反应,是把低分子量的单体转化成高分子量
聚合 指
的聚合物。
含有不饱和键的单体,一般可以经聚合反应生成的聚
单体 指
合物。
在高分子新材料中用量占比低,但对高分子新材料性
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 指
能改善、功能增强具有关键作用的单体。
为改善高分子新材料加工性能、改进物理机械性能、
增强功能或赋予高分子新材料某种特有的应用性能
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 指 而加入目标高分子新材料体系中的各种辅助物质,通
常又称化学添加剂、聚合物添加剂(助剂)、高分子
新材料添加剂(助剂)等。
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生产中间体和专
精细化工 指
用化学品的经济领域。
烯烃是指含有 C=C 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
化合物。按含双键的多少分别称单烯烃、二烯烃等。
烯烃 指
双键中有一根属于能量较高的π键,不稳定,易断裂,
所以会发生加成反应。
氯乙烯单体(VCM)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
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
聚氯乙烯/PVC 指
成的聚合物。氯乙烯均聚物和氯乙烯共聚物统称之为
氯乙烯树脂。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无臭,无毒,手
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
聚乙烯/PE 指 -100~-70°C),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
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
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
外观透明而轻。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合成树脂,
聚丙烯/PP 指
具有耐化学性、耐热性、电绝缘性、高强度机械性能
和良好的高耐磨加工性能等。
苯乙烯单体经自由基加聚反应合成的聚合物,是一种
无色透明的热塑性塑料,具有高于 100℃的玻璃转化
聚苯乙烯/PS 指
温度,因此经常被用来制作各种需要承受开水的温度
的一次性容器,以及一次性泡沫饭盒等。
ABS 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的英文简称
又称为合成弹性体,是由人工合成的高弹性聚合物,
合成橡胶 指 是三大合成材料之一。其产量仅低于合成树脂(或塑
料)、合成纤维。
化学纤维的一种,是用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做原料而制
合成纤维 指
得的化学纤维的统称。是三大合成材料之一。
化学反应中金属离子以配位键与同一分子中的两个
螯合 指 或更多的配位原子(非金属)连结而形成含有金属离
子的杂环结构(螯环)的一种作用。
解吸剂是在物质吸附分离过程中,被吸附的组分被吸
附剂吸附后,需要用解吸剂将其从吸附剂上解吸出
解吸剂 指
来,达到分离被吸附组分,再进入下一步吸附过程的
目的。
向有机物分子中的碳、氮、氧等原子中引入烷基(-R)
烷基化反应 指 的反应,简称烷基化。烯烃即为常用的烷基化剂。烷
基化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反应之一。例如苯与烯烃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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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可在苯环上引入烷基。
脱氢反应是指有机化合物分子在高温和催化剂或脱
脱氢反应 指 氢剂存在的条件下脱去氢。脱氢反应是一种消除反
应,也是氧化反应的一种形式。如芳烃的侧链脱氢。
是一类有机化学反应,为两种化合物形成酯(典型反
酯化反应 指
应为酸与醇反应形成酯)。
酯与醇/酸/酯(不同的酯)在酸或碱的催化下生成一
酯交换反应 指
个新酯和一个新醇/酸/酯的反应。
在有机化学中,将分子式相同、结构不同的化合物互
同分异构体 指
称同分异构体,也称为结构异构体。
化学合成时可以有倾向性的选择特定种类同分异构
择型 指
体。
为芳烃氧化系列产品之一。化学式为 C9H4O5,学名
偏苯三酸酐/TMA 指 熔点 168℃ ,沸点 390℃,溶于热水及丙酮、2-J 酮、
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环己酮。溶于无水乙醇并
发生反应,微溶于四氯化碳、甲苯。
为芳烃氧化系列产品之一。化学式为 C9H6O6,均苯
三甲酸是一种有机物,针状或棱形结晶,溶于水,易
均苯三甲酸 指 溶于乙醇,溶于乙醚,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作
医药中间体,也用于制备杀菌剂、防霉剂、增塑剂和
交联剂。
为苯二酚系列产品之一。化学式为 C6H6O2,又名
间苯二酚 指
沸点 281℃,密度 1.27,易溶于水、乙醇,微溶于氯
仿。暴露于空气中逐渐变红,遇氯化铁溶液显深紫色。
为苯二酚系列产品之一。化学式为 C6H6O2,又名氢
醌,是苯的两个对位氢被羟基取代形成的有机化合
对苯二酚 指
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主要用于制取黑白显影剂、
蒽醌染料、偶氮染料、橡胶防老剂、稳定剂和抗氧剂。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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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Evergree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办公地址: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股票简称:常青科技
股票代码:603125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背景
截至 2025 年 7 月,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 4,032 点,较 2025 年初下降 6.95%。
由于产品价格下行,化工企业收益不济,行业产能利用率整体下降。由于供给端
竞争进一步加剧,化工行业产品价格走弱、产能利用率走低问题凸显,国内化工
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多数化工企业盈利能力面临持续承压的局面。在上述背景下,
行业“低端过剩,高端紧缺”的结构性问题愈发突出。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逐
渐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在原有的基础上,
也向着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的方向演进,技术含量高、用途广泛、功能性强的特
种或专用型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该类产品在高分子新材料中的用量可
能相对较小,但是技术含量更高、功能效果更强,对高分子新材料性能与功能的
改进幅度大。随着高分子新材料下游用途的不断拓宽,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
专用助剂的市场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目前,我国高端专用材料自给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高端高分子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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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还长期依赖进口,制约着我国高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
未来产业的发展,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仍存在堵点或“卡脖子”问题。公司通过本
项目建设,可加速高纯度苯二酚相关产品的国产替代进程,在满足国内产业链供
给安全的同时,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高分子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而性能优异、
绿色环保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更是需求量日益增长,对特种单体的需求呈现“高端
化、定制化”趋势。公司始终对市场保持高度敏锐性及前瞻性,积极研发符合终
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本项目通过新建芳烃氧化、苯二酚等核心装
置,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向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延伸,强化公司
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市场地位,满足下游市场对高性能材料不断增长
的需求。
本项目规划的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料单体是对现有产品和技术路径的延
伸,建成后的新产品包括偏苯三酸酐、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系列产品,将进一
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完善产品矩阵,为公司向生物基含氧化学品等关键领域深
化布局提供基础,加强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创新和转化能力,满
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债。
本次发行证券类型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融资间隔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不超过 800.00 万张,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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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万元。具体募集资金金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董事会确定。
(六)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
项目
合计 285,489.86 80,00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提供资金。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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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
单位:万元,不含税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合计 【】
(十)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
【】年【】月【】日 T-2 日
路演公告
【】年【】月【】日 T-1 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
【】年【】月【】日 T日
日、网上申购、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
【】年【】月【】日 T+1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
【】年【】月【】日 T+2 日
签结果缴款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年【】月【】日 T+3 日
包销金额
【】年【】月【】日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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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
告。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
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方案为准。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并考虑公司未来的经
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间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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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
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六)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红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公告,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和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通过修正
方案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股东会就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该方
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若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刊登相关公告,载明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当转股价格修正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七)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对不足以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余额,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
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利息。
其中:Q 指当次转股数量;V 指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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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普通股股票同等的权
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
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并出具了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常青科技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资信评级
机构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转股期内,当出现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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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如期间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情况,则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
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其他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若回售条件
首次满足但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
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附
加回售权一次,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附加回售权;若附加回售条件满足但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次附加
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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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付息日为发行首日每满一年的当
日,对应期间为每个计息年度。如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计息年度付息一次,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
内支付当年利息。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当日)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公司将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到
期归还所有的未转股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各计息年度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 指各计息年度利息额;B 指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
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相应计息年度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四)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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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
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补偿或公
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
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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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0)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
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11)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
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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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公司未能
偿付到期应付本金或利息;
(2)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
履行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
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行
为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纠正;
(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权上设定担保权利,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
对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不利影响;
(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停业、
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对债券持有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
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
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
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在本次债券的交易
所在地上海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纠纷;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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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具体优先配售比例及数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的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情况
公司已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其签署了《受
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光大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受托管
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
合法权益。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
持有本次可转债,即视为同意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
意并接受《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该协议之约束。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秋新
住所/办公地址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联系人 孙杰
联系电话 0511-80965519
传真 0511-8096551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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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马志鹏、钱林凯
项目协办人 董叶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254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徐晨
住所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经办律师 秦桂森、黄靖渝
联系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34167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晓荣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经办会计师 冯镇、胡筱栋
联系电话 021-52920000
传真 021-5292136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志岗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 2 号银河 SOHO5 号楼
经办分析师 刘逸伦、杨诚
联系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六)收款银行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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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和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保荐人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 63,276 股,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产品合计持有发行人 65 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保荐人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
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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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6,361.01 万元、101,901.18 万元、107,992.77
万元和 48,456.74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065.27 万元、
和 14.50%。受化工行业景气度以及市场竞争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单价、产
量和销量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导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主营业务毛
利率和净利率均出现一定幅度下滑。若市场整体需求下降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
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持续承压,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可能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此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于 2025 年 6 月末投产,受市场竞争、新产品开拓
进度、生产装置持续调试优化影响,报告期后前次募投项目产能爬升进度低于预
计,暂未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销进度不能快速提升,新增
折旧摊销短期内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外销及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20,902.50 万元、20,560.68 万元、
区,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如果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进一步
加剧、相关国家关税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外销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国
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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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持续符合上述税收优惠认定标准或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公司企业所
得税费用将有所增加,公司税后利润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监管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
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业联合会的规范引导。公司现阶段各项业务符合行业监管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
要求,但随着国家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和化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不断
推进,如相关主管部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众多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种类、性能和质量上存在较高相似性,使得
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更加注重价格因素,导致市场竞争以价格竞争为主。这种价
格竞争不仅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整个行业的
健康发展。行业内大型企业凭借其规模优势、品牌影响力和完善的销售渠道,不
断扩大市场份额;而中小企业则面临着生存压力,不得不通过降低价格、提高服
务质量等方式来争取客户。这种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态势。
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
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纯苯、烯烃、苯酚、三氯化磷等基础化工产
品,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重较大,虽然公司产品对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若上游原材料价
格受原油和煤炭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安全环保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
响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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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纯苯、烯烃等部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
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
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安全环
保部等常设机构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等。虽然公司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
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
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需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持
续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
境治理。
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
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
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如公司的环保
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届时的监管要求,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
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决策过程中
经过了详细谨慎的可行性分析,但若建设期间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将可能面临调整项目产品定位的风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
较大,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生产装置调试等,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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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组织工作量较大,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可能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产时间。
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实
施,为公司异地实施的首个生产基地项目,实施过程涉及项目建设以及后续生产
运营、销售、供应链等体系的建立与融合,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运营协调及风险
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管理能力不能及时匹配项目实施的需要,可能对项
目进度和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掌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芳烃氧化系列产品、苯二酚
系列产品等具备量产的技术和工艺基础,但是放大生产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调试
以达到最优生产状态,存在募投项目投产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25.27 亿元,本次募投项目拟投资金
额为 28.55 亿元,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总资产。除本次可转债拟募集
的资金外,剩余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营运资金积累、银行贷款
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或项目后续投资
超支,公司将需要通过银行信贷或其他融资渠道补充更多资金,可能会对项目的
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流动性、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将使对应产品的产能显著提升,若市场需求未能同步增长,或
市场竞争态势加剧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受限,新增产能将面临难以被市场充分
消化的风险。这不仅会导致产能闲置、资源浪费,还可能引发产品价格下滑、库
存积压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进而压缩公司利润空间,影响整体经营效益与财务稳
健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主要为偏苯三酸酐系列产品和苯二酚系列产品,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但在后续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如政策调整、行业竞
争加剧、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超预期大幅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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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益显著低于投资前的测算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
体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
将形成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该等资产按照公司的折旧及摊销政策进
行折旧和摊销,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虽然根据项目效益测算,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收入足以抵消新增的折旧、摊销影响,但若因行业发
展趋势、市场环境、产能爬坡速度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将可能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
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
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
担保。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
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在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
好等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
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转债
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
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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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
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
的可转债支付利息。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
司股票,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此外,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触发相关条件导
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向下做调整,公司转股股份数量也将相应增加,将导
致原有股东股本摊薄程度扩大,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实施导致的股本摊薄
程度扩大的风险。
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由于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因此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可能无法实施。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
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并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
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
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如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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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
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若发行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
资金未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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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404,836,375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303,622,025 75.00%
国家持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303,622,025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310,125 1.06%
境内自然人持股 299,311,900 73.94%
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01,214,350 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214,350 25.00%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404,836,375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情况 股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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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情况 股东性质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
业(有限合伙) 法人
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境内非国有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国寿养老策略 9 号股票型养老
境内非国有
法人
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对外投资
(一)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2 家,参股公司 1 家,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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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主要经 注册资本 取得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营地 (万元) 方式
江苏常青树高分子材料有
江苏南京 1,000.00 贸易 100.00% 设立
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
江苏泰州 20,000.00 制造业 100.00% 设立
(泰州)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
江苏镇江 150,000.00 银行业 0.34% 购买
份有限公司
注:发行人仅持有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4%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
仅作为投资用途。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无单体口径总资产、净资产、营
业收入、净利润任意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数据 5%以上的子公司。发
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由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实施,为发行人重
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0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3,660.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为满足发行人后续战略发展
主营业务的关系 规划进行提前布局,为进一步推动产品升级和产能扩大建立基础。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604.83 8,539.59
净资产 13,061.89 8,539.52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37.62 -460.48
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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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秋新、金连琴、
孙杰,其中:孙秋新持有公司 21.16%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连琴
持有公司 29.94%的股份,任公司董事;孙杰持有公司 12.78%的股份,任公司董
事兼董事会秘书,三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63.88%,且孙秋新、金连琴为夫妻,孙
杰为孙秋新、金连琴之子。报告期初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境外永久
序号 姓名 持股比例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居留权
孙秋新先生、金连琴女士、孙杰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节“五、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之“(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新、金连琴和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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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兼职单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兼职职务 关联关系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
董事长兼 公司
孙秋新
总经理 依诺赞(江苏)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鑫油品剂厂 100.00 100.00% 负责人 关联方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
金连琴 董事 - - 总经理 关联方
公司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
公司
董事兼董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
孙杰 90.00 90.00% 监事 关联方
事会秘书 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宝驹油品、新鑫油品因不在化工园区、不符合相关政策而停止经营,生产设
备均已拆除,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有少量二
级市场投资业务。依诺赞(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酶及其衍生产
品的研发和生产,包括新型科研试剂及疾病诊断试剂。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地区性农商银行,经营情况
良好。
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做出的重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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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
(1)若本人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的情形,本
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的情形,
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本人资金状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
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
即自本人认购本次发行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票及认购的可转债;
(3)上述承诺适用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持有及本人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4)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况,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1)公司填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股东的利
益,填补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
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
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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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
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②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规模、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
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
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在巩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领域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
立足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不断加大创新和研发,持续进行产品开发,并推动产
品在下游产业的应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以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和市场
占有率的提高,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
④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常青
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
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
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
东的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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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
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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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c.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
停发薪酬或津贴;
d.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
职务变更;
e.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
承诺的约束措施
①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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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因继承、被强制
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c.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d.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e.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f.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g.本人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h.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a.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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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号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沈旭、曾繁馨 2 名。报告期内,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
(1)孙秋新
孙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
工作经历: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1 月,历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公司调度、分厂
科长;1997 年 1 月至 1999 年 9 月,历任丹阳市延陵外经贸公司经理、企管站站
长;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江阴市金马溶剂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
总经理;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丹阳市华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宝驹油品执行董事。201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
任常青树有限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专家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0 月,被聘为江苏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2)金连琴
金连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0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丹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检验科职员;2003 年 3 月
至 2006 年 10 月,任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检验科职员;2006 年 11 月至今,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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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油品负责人;2015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树有限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孙杰
孙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4)雷树敏
雷树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2
年 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丹阳市宏兴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厂长;2000 年 10 月至
宏鸣橡塑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常
青树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5)严大景
严大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溧水县工商局洪蓝工商所协管员;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溧水
县洪蓝丝织厂销售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4 月,为南京市溧水县安泽化工
厂负责人;200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南京安景执行董事;2018 年 8 月至
总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吴玮娟
吴玮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江苏省 122 省道收费站班长;2012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丹阳
市森林家居广场金美橱柜经营部财务;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仓
储部职员;2020 年 10 月至 2025 年 5 月,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行政文员;2025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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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薛德四
薛德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注册
会计师。1993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丹阳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阳营业部财务经理;2003 年 6 月
至 2004 年 6 月,任新华科技(南京)系统软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 年 7 月
至今,任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2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苏州
仅一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5 月至今,历任江苏司帝恪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福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
事;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宏一包装技术(丹阳)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丹阳恩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艾维特
真空技术丹阳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江苏国健培生特殊医学食
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孔宪根
孔宪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律师。
处兼职律师;1996 年 8 月至 2004 年 7 月,历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建办副主
任、经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04 年 8 月至
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富联通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9)郭正龙
郭正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8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镇江钛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秘书长;2005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镇江市化学化工学会秘书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镇江市化学化工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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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2005 年 10 月至今,任镇江市化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2 月至
今,为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2020 年 8 月至今,为镇江市老
科协公共安全专委会专家。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孙白新
孙白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常州化工厂农药分厂工段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常化集
团可灵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常化集团新东化工氯乙烯
厂厂长;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亚邦集团佳麦化工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常青树有限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2)胡建平
胡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丹阳市金屋寝业有限公司会计;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丹阳市天力车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
任镇江市海康光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常青
树有限财务负责人;2020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1)沈旭
沈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6 年 4 月,大专学历,
高级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历任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炼油分析室主任、质监科副科长、质监科科长、
科技处处长、科研开发部部长和质检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
任常青树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总监。
(2)曾繁馨
曾繁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4 年 1 月,博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广州志一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研发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发部副总监。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关联关系
丹阳市新鑫油品剂厂 负责人 关联方
金连琴 董事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联方
镇江市宝驹油品剂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孙杰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镇江宏鸣橡塑助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雷树敏 董事兼副总经理 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关联方
(有限合伙)
严大景 董事 南京安景机械刀具厂 负责人 关联方
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江苏司帝恪机械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方
江苏一号园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薛德四 独立董事 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江苏福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丹阳恩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艾维特真空技术丹阳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 非关联方
孔宪根 独立董事
江苏富联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镇江市化学化工学会 副秘书长 非关联方
郭正龙 独立董事
镇江市化工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非关联方
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孙白新 副总经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联方
(有限合伙)
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胡建平 财务总监 有限合伙人 关联方
(有限合伙)
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沈旭 核心技术人员 有限合伙人 关联方
(有限合伙)
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曾繁馨 核心技术人员 有限合伙人 关联方
(有限合伙)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
职工代表董事(报告期内曾任监事
会主席)
合计 547.38
注:上述薪酬统计口径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包括公司承
担及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从公司享受其它特殊待遇和法定
养老金以外的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均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报酬。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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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雷树敏 董事兼副总经理
合计 30,065.55 74.26%
注:间接持股数量为穿透计算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因公司分派
股票股利而有所增加,持股比例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而降低,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号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董事长兼
总经理
董事兼董
事会秘书
董事兼副 通过谨阳
雷树敏
持股
通过河边
接持股
通过河边
接持股
通过河边
核心技术
人员
接持股
通过谨阳
核心技术
人员
持股
合计 20,734.86 74.26% 14,298.90 74.26% 14,298.90 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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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副总经理职务。
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情况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初至 2025 年 5 月,常青科技第二届监事会共有 3 名监事,吴玮娟任
监事会主席,何芳菲任监事,赵峻任职工代表监事。根据近期修订的《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5 月 9 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吴玮娟、何芳菲和赵
峻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间接
持股的方式授予 80 名员工合计 20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持股平台为河边草投资
和谨阳投资。
六、特别表决权及协议控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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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新材料产业。根据《国民
(2017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 C 类“制造业”中的“C26
经济行业分类》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与代码》(2024 年版)规定,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规范引导,各企业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执行行业
宏观管理职能,制定行业发展策略和产业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宏观指
导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是石油和化工行业具
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行业组织,承担行业经济发展调
查、行业统计调查、制定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开展国
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职能。
(1)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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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 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
应急管理部,精细化工
强制要求新建项目采用连续化工艺,高危工艺装置实现全流
程自动化控制。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
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化工产业集群,助力江苏
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9
明确到 2027 年培育 5 家世界一流企业、500 家专精特新“小
部门,精细化工产业创
巨人”企业,推动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等关键产品国产
化率超 60%,并提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创新体系完善等六
(2024-2027 年)
大行动。
鼓励类:“五、新能源”之“11、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
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及“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
海底电缆制造”;“十一、石化化工”之“1、……煤经甲
醇制对二甲苯”、“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
辐射固化涂料……”及“12、……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 助剂……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十三、医
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 2.0 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
器等关键零部件;……”;“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综合利用”之“18、废水零排放,重复用水技术应用”和
“23、高效、节能、环保采矿、选矿技术(药剂);低品位、
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到 2025 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
六部,关于“十四五” 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 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出坚实步伐。
立足新材料先进性、支撑性和多样性特点,准确把握极端化、
智能化、多功能化发展趋势,以突破前沿技术和培育高端产
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 品为主攻方向,前瞻部署微纳调控与智能材料、材料基因工
省“十四五”科技创 程、材料素化等前沿技术,集成突破高性能合金材料、第三
新规划 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新材料、高端电子材料等关键技术,加
源材料、先进纺织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共性技术,不断增
强新材料产业全链条创新能力。
对接国家和省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需求,以绿色化、高端
化、集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硅材料、氟材料、工程塑料、
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
聚氨酯及其原料、特种橡胶及弹性体、无机化工新材料、关
省“十四五”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规划
学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等化工新材料。重点提升高性能
含氟聚合物及制品、低温室效应含氟 ODS 替代品、电子特
气等高端氟材料自给率,加快发展特种工程塑料,发展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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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
分析试剂、标准试剂、临床诊断试剂、药用辅料等产品,培
育壮大高附加值聚氨酯、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
无机化工新材料等。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
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
全国人大,国民经济和
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
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
目标纲要
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
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
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
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针对化工行业出台多项行业监管政策以促进化学工业生
产企业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方案提出到 2027 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
取得积极进展,在产品供给方面,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
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技术攻关方面,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
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在企业培育方面,培育 5 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
育 500 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集聚发展方面,创建 20 家以上以精
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企
业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
意见》,意见提出到 2027 年,全省化工产业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工业增加值增
速 6%以上,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化工园区产值
贡献率提升至 80%以上,打造 3 家以上千亿级园区。规模以上化工企业研发投入
强度达到 2%以上,高端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的自给率显著提高。能耗强度、
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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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竞争地位
公司生产的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产品属于精细化学品。
公司下游高分子新材料制造过程中使用的特种单体主要是以大型石化企业
副产为主,如使用乙苯生产企业副产二乙苯脱氢制造的二乙烯苯;使用苯酚-丙
酮联产企业副产提纯制造的α-甲基苯乙烯等,相应产品品控、供应稳定性及产品
品类的丰富度均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公司的相关产品则均为以基础化工原料直
接生产,如使用纯苯和乙烯直接生产二乙苯后脱氢制造二乙烯苯;使用异丙苯脱
氢直接制造α-甲基苯乙烯;使用甲苯和乙烯合成甲乙苯后脱氢制造甲基苯乙烯。
生产专业化、精细化、针对性程度较高,可有效保证产品品控、供应稳定性及产
品品类的丰富度。
在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行业中,行业内企业生产工艺相似度较高,产品的
差异化优势、附加值的提升成为影响竞争格局的关键因素。
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均属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经营策
略方面,均围绕在各自技术领域的积累,不断推进技术工艺的应用拓展和迭代发
展,丰富产品种类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公司致力于为下游高分子新材
料的产品制造、性能改善、功能增强提供支撑,开发出多品类特种单体和专用助
剂产品,下游应用范围较为广泛,能够较好地防范单一产品经营的风险。
(1)二乙烯苯特种单体
公司是国内二乙烯苯特种单体领域的主要企业,基于一步法合成关键中间体
二乙苯技术,并通过同分异构体择型技术和分离技术、提纯技术等,公司在产品
品质和品类丰富度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高品质二乙烯苯的进口替代。
除公司外,国内二乙烯苯特种单体行业主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4 年,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经济开发区(常家镇成家村),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离子交换树脂、
二乙烯苯、MBS、ACR 树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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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公司是其自产离子交换树脂所用二乙烯苯的
主要供应商。
(2)α-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
相较于传统“苯酚-丙酮”联产的副产品α-甲基苯乙烯,公司采用异丙苯脱
氢直接合成α-甲基苯乙烯,含水量低,酚、酮、醛等杂质可控(可不含),获得
了欧盟统一化学品管理体系 REACH 注册,不仅实现了对日本企业产品的进口替
代,还实现了国际市场的出口。
(3)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
甲基苯乙烯间对比指标在下游应用风电改性绝缘浸渍漆领域的要求非常严
苛,公司甲基苯乙烯产品最突出的优势是在高纯度标准下精准控制同分异构体间
对比,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为化工新材料 2021 年度创新产品,打破
了美国戴科公司的技术垄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公司还作为主要企业参
加了甲基苯乙烯产品国内行业标准《工业用乙烯基甲苯》(HG/T 5536-2019)的
制定。国内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行业主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正丹股份,股票代码 300641)
成立于 2007 年,位于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注册资本 53,268.23
万元,主营业务为围绕碳九芳烃综合利用产业链,从事高端环保新材料和特种精
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特种单体中间体
公司特种单体中间体包括乙苯、甲乙苯、间/对二乙苯等,主要用于公司特
种单体生产,部分销售用于下游对二甲苯、光引发剂等的生产。
传统工艺生产的二乙苯为乙苯生产厂家副产提纯的产品,同分异构体(间二
乙苯、对二乙苯、邻二乙苯)含量参差不齐,且由于沸点相近,分离难度较大、
分离成本高。公司采用一步法合成二乙苯技术,并通过同分异构体择型技术和分
离技术、提纯技术等,可精准控制二乙苯同分异构体的比例。公司高纯度间二乙
苯实现了对日本企业产品的进口替代;公司是高纯度对二乙苯主要国内生产厂家
之一。国内特种单体中间体的主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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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注
册资本 31,785.48 万元,是一家以从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
一般石油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提供劳务、仓储服务;质检技术服
务;各类石油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化工装置设施、设备、场地租赁;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剂
公司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剂产品相比同行业其他企业产品品质稳定、纯度高、
气味轻、杂质少。
公司立足于 PVC 塑料的改性,针对终端 PVC 制品在色泽、透明度、润滑度
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开发了数十种型号的亚磷酸酯专用助剂产品,产品丰富度在
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针对无毒、环保高分子新材料的市场需求,不
断提升技术水平,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无酚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剂生产技术,并
成功实现了无酚亚磷酸酯的量产和销售,取得了市场先发优势。国内甲基苯乙烯
特种单体行业主要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风光股份,股票代码:301100)
主要产品与公司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剂有一定相似性。公司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
剂是辅助热稳定剂,风光股份主要产品是受阻酚类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
氧剂等单剂产品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物理复配的集成助剂。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号召,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市
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同时,公
司积极与国内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深度合作,逐步形成自主研发为主,产学
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基于持续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从纯苯、甲
苯、乙烯、丙烯直接合成到高品质关键中间体的生产技术,以及从苯酚、三氯化
磷到亚磷酸三苯酯及其衍生物的苯酚回用环保生产技术,打通了从基础化工原材
料到高分子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产品的产业链,从根本上解决关键原材料“卡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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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问题,形成一条独家研发技术路径。
(2)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基于独家核心技术推出的多项创新性产品,如低萘且间对比可控的高纯
度二乙烯苯、低含水量且无酚酮醛的高纯度α-甲基苯乙烯、间二异丙烯苯、间对
比可控的高纯度甲基苯乙烯、高纯度间二乙苯、对叔丁基苯乙烯、无酚亚磷酸酯
系列产品等,均为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同时,公司对市场保持
高度敏锐性及前瞻性,积极研发出符合终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始
终保持先发优势,储备了 2-乙烯基萘、PL-30 助剂等多种填补空白领域的高品质
产品。此外,为延伸技术路径,进一步完善产品种类,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投
资建设泰州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向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
料特种单体领域延伸,为公司向生物基含氧化学品等关键领域深化布局提供基础,
加强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创新和转化能力。
(3)产业链融合优势
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生产中,关键原材料(中间体)的成分与
品质的控制、供应的保障至关重要。因此,公司积极寻求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力
求实现由基础化工原材料到关键原材料的自产供应,推动产业链融合。
基于持续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从纯苯、甲苯、乙烯、丙烯等
基础化工原材料到高品质关键中间体的生产技术,以及从苯酚、三氯化磷到亚磷
酸三苯酯及其衍生物的苯酚回用环保生产技术,打通了从基础化工原材料到特种
单体及专用助剂产品的产业链,不仅增强了公司对产品品质的把控,也提升了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拓展了公司的市场空间和盈利空间。
(4)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领域深耕多年,整体研发能力和技
术实力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产品技术指标、产品质量、品类丰富度、供应保障
能力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已与诸多
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或其子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由于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有着较为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进入下游优质客户
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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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
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
优质的客户资源和紧密合作可以帮助公司准确判断市场需求,开发出更符合客户
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取得先发优势。
(1)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综合实力仍存在差距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实现产业链的完善、生产能力的提高、产品品质的提
升和种类的丰富以及下游应用的推广,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目前相比国内同行业
细分领域企业拥有一定的领先性,但与同行业国际巨头相比,公司在生产规模、
研发投入和国际市场品牌声誉等综合实力上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公司的行业影响
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2)资本市场融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公司所在的高分子新材料产业是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为确保企业
的持续稳定发展、保持市场竞争力,企业需要对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进行大
量投入。持续的研发投入及产能的扩张需要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公司上市后在资本市场尚未进行过融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靠自身逐步积累
和股东的有限投入,对公司的快速发展造成一定制约。
(1)生产技术壁垒
公司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具备独特的生产工艺,设备专用程度
高、技术积累时间长、技术难度高,其生产过程不仅对生产技术人员素质、运营
管理能力要求高,还需具备很强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应用开发能力以满足不同
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从而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生产技术壁垒。
(2)环保壁垒
近几年,化工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督行业,进入化工行业必须符合国家对
该行业的环保要求。随着中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新进入者必须加大节能环
保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减少废弃物排放,对新进入者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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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较高的环保准入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商,客户企业对于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的要求比较高,对原材料质量的认同通常建立在长期合作基础上,采购一般需要
通过严格程序审查,会选择规模实力较强、工艺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的
企业进行供货合作;而且由于改性配方的差异性,不同厂家的类似产品在性能指
标上具有较大差异,所以客户有一定粘性,形成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
(三)行业上下游情况
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基础化工行业,主要是生产纯苯、烯烃、
苯酚等基础化工产品的大型石化企业,这些基础化工产品价格波动会对本行业成
本产生重要影响。另外,由于众多石化产品在下游建筑建材、工业、基础设施、
消费品等领域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其他行业较大的需求波动也会影响本行业原
材料的供求平衡关系,进而影响到本行业的成本波动。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下游高分子新材料行业,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逐渐成
为引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在原有的基础上,也
向着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的方向演进,技术含量高、用途广泛、功能性强的特种
或专用型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该类产品在高分子新材料中的用量可能
相对较小,但是技术含量更高、功能效果更强,对高分子新材料性能与功能的改
进幅度大。随着高分子新材料下游用途的不断拓宽,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
用助剂的市场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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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色图标“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为公司主要产品。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对公司而言,上游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上
游产品(纯苯、烯烃、苯酚等为主)价格波动对本行业成本的影响,而上游行业
的发展状况,尤其是供需格局的变化情况将直接影响上游基础化工产品价格。公
司上游领域按重点产品的发展状况、供需情况如下:
①纯苯产业链
中国是全球纯苯市场中最大的生产国。根据光大期货研究所资料,截至 2024
年底,中国纯苯总产能 3,478 万吨,其中石油苯产能 2,573 万吨,加氢苯产能 905
万吨,石油苯在纯苯总产能占比约 74%,国内总产量在 2,500 万吨。2024 年-2025
年产能增速有所放缓,截至 2025 年 6 月,石油苯新增产能为 30 万吨,投产计划
集中在三、四季度,若全部顺利投产,2025 年新增产能为 179 万吨。加氢苯方
面,2024 年投产 3 套装置,共计 65 万吨,2025 年计划投产 35 万吨。
从重点装置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华东地区是我国纯苯的主要生产地,占比
超过 50%,东北和华南地区分列二三位,分别占总产能 18%和 14%,这主要还
是与地区之间资源禀赋息息相关。华东地区上接华北和东北,下连华南,交通运
输条件优越,由此成为国内苯重要的消费地,为了接近下游企业,新建大型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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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装置多集中于此,使得华东地区产能迅速扩张。东北地区油气资源丰富,有大
庆和辽河两大油田,因此纯苯产能较多,但由于其本身消费能力有限,多向南输
出至华北和华东地区。华南地区集中了很多大型下游企业,为了满足当地需求,
纯苯扩张速度也较为可观。
从苯的需求端来看,中国是全球纯苯最大的消费国,2024 年表观消费量达
到 2,500 万吨,同比增长 12%。纯苯的五大下游(苯乙烯、己内酰胺、苯酚、苯
胺、己二酸)合计占据总消费量的 95%,其中苯乙烯以 41%的占比形成需求主
导。这些中间品通过多级产业链延伸至终端领域:苯乙烯下游覆盖 EPS(包装材
料)、PS(家电外壳)、ABS(汽车零部件);己内酰胺转化为尼龙 6(纺织面
料、工业丝);苯酚-双酚 A(环氧树脂、PC 工程塑料);苯胺-MDI(聚氨酯制
品);己二酸-尼龙 66(高端纺织、汽车轻量化)。这种“中间品-终端行业”的
多级传导机制,使得纯苯实际需求与地产竣工周期、汽车产量、纺织消费等宏观
指标形成隐性关联。
②烯烃产业链
烯烃作为化学工业品主要来源之一,其下游衍生品对应汽车、家电、通用塑
料等国民重要经济商品领域,因而重要烯烃如乙烯产能发展通常代表该地区经济
增长的规模。
从原料来源看,全球乙烯主要来自于原油、煤炭以及天然气三大原料,其分
别对应油化工、煤化工以及气化工。油化工主要通过一次常减压蒸馏得到石脑油、
丙烷等单体原料,并通过蒸汽裂解得到以乙烯为主的单体烯烃;煤化工则通过煤
制合成气首先合成甲醇,甲醇通过甲醇制烯烃工艺得到烯烃单体;相比较于油、
煤两条工艺路线,气化工路线相对简单,通过天然气深冷分离得到富含乙烷以及
部分丙烷的混合轻烃,然后通过轻烃裂解或者直接脱氢得到烯烃单体。
根据中国石化新闻网发布的相关数据,2024 年,我国乙烯新增装置产能 150
万吨/年,2025 年,我国乙烯新增产能规模近 1,000 万吨/年,总产能约 6,200 万
吨/年。考虑到 2024 年底投产的天津南港、宝丰等产能,在庞大新增供应压力的
冲击下,预计 2025 年,我国乙烯产量增至 5,330 万吨,比上年增长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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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复。具体来看,包装行业仍是拉动乙烯下游消费的最大增长动力;家电、汽
车等行业表现是否延续仍需期待进一步刺激政策落地;在国内一揽子增量政策的
支持下,房地产投资跌幅有望进一步收窄,但行业高库存问题依然存在,对乙烯
消费的负向作用短期内难以消除;出口方面,近些年随着国内产能快速扩张,市
场供需矛盾加剧,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石化企业的新选择,而地缘政治冲突及国
际贸易摩擦将进一步影响国内乙烯下游石化产品出口形势。预计 2025 年,我国
乙烯当量消费为 6,605 万吨,比上年增长 3.9%,增速较上年回升 0.8 个百分点。
未来,乙烯的充足供应将对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③苯酚产业链
苯酚是苯的重要衍生物之一,俗称石炭酸,是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针状晶体,
有毒,主要用于生产双酚 A、酚醛树脂、烷基酚、环己酮、水杨酸、聚苯醚等,
此外还可用作溶剂、试剂和消毒剂等,在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医药、农
药、香料、染料以及涂料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从制备方式看,目前苯酚的生产
主要包括异丙苯法、甲苯氧化法、苯直接氧化法、磺化法、氯苯水解法、拉西法、
环己烷法等七种,且除甲苯氧化法以甲苯为原料外,其余六种方法均以苯为原料。
近年来,我国苯酚行业呈现出产能扩张的态势。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产业
结构的调整,苯酚生产企业纷纷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然而,产能扩张也
带来了市场竞争的加剧。苯酚作为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具有广泛的应用领
域。未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升级,苯酚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例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苯酚可以用于生产高性能电池材料和隔热材料;在电
子信息领域,苯酚可以用于生产高性能树脂和涂料等。苯酚产业链的充足供给将
助力下游行业尤其是未来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用于高分子新材料的制造。高分子新材料是新材料产业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新材料产业中的定位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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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新材料又称聚合物材料,是一类以高分子量化合物为基材,经过加工
改性得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具有一定物理形态的物质。高分子新
材料的应用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日常生活、机械建筑、工程技
术等领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高分子新材料按照材料性质可以分为通用高分
子新材料及特种高分子新材料。
通用高分子新材料需求量大、产量大、成本低,一般用于普通消费品或耐用
商品。代表性的通用高分子新材料有聚乙烯(PE)塑料、聚氯乙烯(PVC)塑料、
聚苯乙烯(PS)塑料、聚丙烯(PP)塑料、ABS 塑料、丁苯橡胶、异戊橡胶、
顺丁橡胶等。相较于通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高分子新材料是指特定性能改善或
功能增强的材料,可分为高性能材料和功能性材料。其中:高性能材料在物理、
化学、力学、热学或电学等某方面的性能超越通用材料,例如耐高温高分子新材
料、生物降解高分子新材料、高吸水性高分子新材料、高分子液晶等;功能性新
材料在外部刺激下能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式做出通用材料所不具备的反应,例如
分离高分子新材料、感光高分子新材料、导电高分子新材料等。
下游行业对公司所处行业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需求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对应
下游领域基本情况如下:
①二乙烯苯下游领域
公司二乙烯苯主要用于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二乙烯基苯具有两个乙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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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反应性,能生成三维结构的不溶聚合物,是离子交换树脂的重要交联剂。广
泛用于制造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ABS 树脂、聚苯乙烯树脂及改性
丁苯橡胶,也用作苯乙烯、丁二烯、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共聚及丙烯酸酯
乳聚合的交联剂。
离子交换树脂新兴领域需求快速拓展,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国是世
界上离子交换树脂最大的生产国。根据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数据,
我国离子交换树脂产量由 2015 年的 25.90 万吨稳定增长至 2023 年的 36.91 万吨,
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4.5%。国内离子交换树脂产量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我国离子交换树脂产量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离子交换树脂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后,在新兴领域需求带动下,领先的吸
附分离树脂提供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合成出大量具有交换、吸附、
螯合、催化等特殊功能的新型树脂,在不同领域的生产工艺中实现了脱盐、分离、
纯化、脱色、催化等多种应用效果,并成功应用于制药、食品加工、化工、环保、
湿法冶金等领域。相较于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新领域对离子交换树脂从材料性
能到应用工艺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为离子交换树脂上游单体、功能基团原材
料以及生产工艺等多方面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②α-甲基苯乙烯下游领域
α-甲基苯乙烯主要用作改性丙烯酸树脂涂料、合成香精的生产。除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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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用于改性 ABS 树脂、塑料增塑剂以及有机硅等产品中。目前国内市场中,
α-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用量最大的领域是替代苯乙烯对丙烯酸树脂涂料进行改
性,以增强其耐腐蚀性、耐热性。国际市场中,α-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用量最大
的领域是 ABS 树脂的耐热改性,但国内 ABS 树脂产业起步相对较晚,使用α-甲
基苯乙烯特种单体改性的应用率较低。
丙烯酸树脂涂料是指以(甲基)丙烯酸酯、苯乙烯为主体,同其他类型丙烯
酸酯共聚所得丙烯酸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从而制得的热塑性、热固性或辐射固
化树脂涂料。公司生产的α-甲基苯乙烯具有优异的环保性能,不含苯酚丙酮,可
替代苯乙烯对丙烯酸树脂涂料进行改性,在增强其耐腐蚀性、耐热性的同时更符
合目前市场的选择趋势。根据百川盈孚,2021-2024 年我国丙烯酸产量由 204 万
吨增至 283 万吨,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1.5%,2027 年我国丙烯酸产能将达到 504
万吨,较 2025 年增长 14.5%,我国丙烯酸及下游丙烯酸酯、丙烯酸树脂产业仍
有稳定的发展趋势。丙烯酸树脂涂料已广泛应用于航天、航海、汽车、机器机床、
电器仪表、高级木器等领域的防护和装饰性涂装,结合丙烯酸树脂改性的便利性
和改性后良好的性能表现,公司特种单体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丙烯酸产能、产量统计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α-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替代苯乙烯形成的α-甲基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可以
任何比例与 ABS 树脂相互溶,用于提升 ABS 树脂的耐热性和刚性。和通用 ABS
树脂相比,改性后的 ABS 树脂热变形温度可提高 10C-15℃。根据隆众资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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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国内 ABS 树脂产量从 2019 年的 377 万吨,增长至 2024 年的 549 万吨,5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7.8%,历年产量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我国 ABS 产量及同比增速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α-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在国内 ABS 树脂改性方面的应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
间,也是公司未来重点推广的方向之一。
③甲基苯乙烯
甲基苯乙烯主要用于改性绝缘浸渍漆的生产,近年来,国内绝缘浸渍漆生产
厂商开始推进甲基苯乙烯特种单体代替苯乙烯,用于绝缘浸渍漆的改性。相较于
苯乙烯,甲基苯乙烯的闪点、沸点和分子量均更高,因此生产出的改性绝缘浸渍
漆环保性能和绝缘性能更好,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绝缘浸渍漆在对线圈、
线槽完成渗透后需要进行烘干固化,使用甲基苯乙烯可降低烘干过程中低沸点有
毒物质苯乙烯的挥发量;二是甲基苯乙烯分子量高,可以直接增加绝缘浸渍漆成
膜后的致密性,提升耐候性能和绝缘性能。
公司甲基苯乙烯的主要应用领域是风电电机及高铁辅助电机绝缘系统的处
理,其中风电领域的需求具有刚性。绝缘浸渍漆是电气产品主要绝缘材料之一,
通过浸渍工序绝缘漆渗透、填充到线圈、线槽或其他绝缘物的空隙和气孔中,然
后经过固化将线圈导线粘结为绝缘整体,并在其表面形成连续的绝缘层,提高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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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性能、力学性能、导热性能和防护性能,广泛应用于风电、核电、光电、高铁
辅助电机等领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并网风电装机容量从 2023 年的 44,134
万千瓦增长至 2024 年的 52,068 万千瓦,2024 年依然维持 18.0%的高增速。随着
我国能源转型进程加速,风电、核电、光电等清洁能源的发展有望进一步提速,
从而带动电机绝缘系统以及上游材料需求的持续增长。
我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④二异丙烯基苯
二异丙烯基苯和公司二乙烯苯产品相似,均为苯环上接入两个烯烃官能团,
因此下游主要也是作为交联剂使用。相较于二乙烯苯,二异丙烯基苯具有更大的
分子量及空间结构,因此可用于特种工程塑料、特种橡胶、特种树脂等高端领域,
其参与共聚的工程材料具有更好的加工性能,耐老化,且与添加剂相容性好;参
与共聚的橡胶制品,更具弹性,密封性好,密度小,各类添加剂不易渗出。国外
主要作为交联剂,用于水溶性涂料的生产,相关涂料用途广泛,环保特性突出,
对人体无毒无害,如用于高端家具涂装,使用后可达到立马入住的环保标准。在
我国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理念及政策日趋盛行的趋势下,该产品未来的市场需
求预计将不断增长。
⑤特种单体中间体
公司特种单体中间体包括间/对二乙苯、甲乙苯、乙苯等,主要用于公司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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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单体生产。公司还可以通过同分异构体择型合成和分离技术,生产部分高纯度
对二乙苯、间二乙苯用于下游对二甲苯、光引发剂等的生产。
对二乙苯主要用作基础化工原料对二甲苯(PX)生产的解吸剂。对二甲苯
是制备对苯二甲酸(PTA)以及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进而生产涤纶树脂
(PET)的原材料;涤纶树脂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包装、电子电器、医疗卫
生、建筑、汽车等国民经济各领域。对二甲苯生产的关键环节是二甲苯同分异构
体的分离,目前主流采用的是模拟移动吸附分离工艺。该工艺中,分离过程中使
用的解吸剂即为高纯度对二乙苯。一般情况下,每吨对二甲苯的生产约消耗
我国 PX 产能、产量、表观消费量统计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间二乙苯产品主要用于光固化引发剂 DETX 的生产。光固化是指在光(紫
外光或可见光)的照射下,光引发剂吸收特定波长的光子,产生自由基或阳离子,
引发单体和低聚物发生聚合和交联反应,在极短的时间里生成网状结构的高分子
聚合物,进而实现固化。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
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
⑥专用助剂
公司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包括亚磷酸三苯酯系列、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系
列和无酚亚磷酸酯系列,统称为亚磷酸酯系列,主要作为螯合剂(辅助热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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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热稳定剂并用,增强 PVC 塑料的热稳定性及抗老化功能,从而提高 PVC 塑
料加工过程中的耐热性和透明度并抑制其颜色变化,在 PVC 制品生产过程中是
必须使用的助剂;除 PVC 塑料外,亚磷酸酯系列助剂还可用作聚氨酯热塑性弹
性体(TPU)、SBS 热塑性弹性体的辅助抗氧剂。
亚磷酸酯作为辅助热稳定剂性能优异,受益于 PVC 产量增长。PVC 塑料生
产加工中的辅助热稳定剂主要是亚磷酸酯、环氧化合物等有机化合物。亚磷酸酯
单独使用无明显的热稳定效果,但添加于主稳定剂与金属皂并用后起到螯合作用,
能络合金属氯化物、钝化金属离子,防止金属氯化物的析出;同时,亚磷酸酯自
身还具备辅助抗氧作用,与主抗氧剂配合使用也可改善 PVC 塑料的抗氧化性,
抗氧化效率优于单独使用主抗氧剂。因此,亚磷酸酯系列助剂在钙锌、钡锌、有
机锡类等复合稳定剂中的应用较为广泛,是复合热稳定剂不可或缺的成份,用量
根据不同热稳定剂品类在 5%-30%之间。
根据百川盈孚数据,2019-2024 年我国 PVC 产能、产量、表观消费量的年复
合增长率分别为 3.1%、6.3%、3.9%,均逐年稳定提升。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协会
助剂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19 年至 2021 年全国钙锌、钡锌、有机锡类等热稳
定剂合计年产量均在 50 万吨左右,较 2016 年至 2018 年间的年产量 25.80-36.80
万吨实现了大幅提升。随着 PVC 产量和金属热稳定剂产量的提升,亚磷酸酯作
为辅助热稳定剂的需求有望进一步增加。
我国 PVC 产能、产量、表观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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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研报
八、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高分子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致力于为下游高分子新材料的产品制造、性能改善、功能增强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应用 终端产品应用
纯水制造、软化硬水、
主要用于生产离子交换树脂,少量
葡萄糖脱色、精制氨基
二乙烯苯 应用于生产吸附树脂及特种橡塑等
酸 和 抗 生 素 、 湿 法冶
特种高分子材料。
金、污水处理等。
主要用于改性丙烯酸树脂涂料、高 汽车、家电、家具等表
温改性 ABS 树脂、合成香精的生 面 涂 料 及 零 配 件 的生
α-甲基苯乙烯
高分子新 产。除此以外,还可以用于塑料增 产;日化用品的调和香
材料特种 塑剂以及有机硅。 精配制。
单体 风电、核电、光电、高
主要用于电机漆包线上改性绝缘浸
甲基苯乙烯 铁辅助电机,特种涂料
渍漆、环保涂料及特种橡胶的生产。
树脂、特种橡胶等。
包括乙苯、甲乙苯、间/对二乙苯等,
UV 涂料和 UV 油墨、
主要用于公司特种单体生产,部分
特种单体中间体 涤 纶 化 纤 、 电 子 产品
销售用于下游对二甲苯、光引发剂
等。
等的生产。
亚磷酸三苯酯系列 建筑建材、医用耗材等
主要作为螯合剂与 PVC 热稳定剂
高分子新 需要用到 PVC 塑料的
亚磷酸三苯酯衍生 并用,用于 PVC 塑料加工,增强塑
材料专用 领域。日用品、塑胶跑
物系列 料的热稳定性及抗老化性能,还可
助剂 道 等 需 要 用 到 弹 性体
无酚亚磷酸酯系列 用作 SBS、TPU 的辅助抗氧剂。
的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与上下游产品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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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应用 终端产品应用
在石油炼化过程中起到阻垢、缓蚀、
炼油助剂 石油炼化
提高收率等作用
其他 用于油漆、油墨的催干剂、不饱和
催干剂 聚酯树脂的固化促进剂、石化催化 涂料、油墨等
剂等
(1)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工艺流程简图
公司的特种单体中间体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烷基化反应、精馏、脱氢反应、
二次精馏、多步分离、闪蒸提纯等。主要技术应用包括:一步法合成技术、同分
异构体择型反应和分离技术应用于烷基化反应节点和精馏节点,特种单体阻聚分
离和提纯技术应用于脱氢反应节点及后续分离节点。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产品
生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在关键节点的使用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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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工艺流程简图
公司的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酯化反应、蒸馏、酯交
换、减压/蒸馏、过滤等。主要技术应用包括:低气味产品控制工艺、苯酚循环
工艺技术综合应用于酯化反应节点、酯交换节点、减压/蒸馏节点和过滤节点,
无酚亚磷酸酯生产技术应用于酯交换等节点。高分子新材料特种专用助剂生产中,
公司核心技术在关键节点的使用效果良好。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核心技术、工艺及生产设施,通过对纯苯、烯烃、苯酚、
三氯化磷等上游基础化工原材料的加工,生产差异化、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并销售
给下游客户以实现盈利。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计划,并保留一
定的安全库存。公司采购的原料主要为纯苯、烯烃、苯酚、三氯化磷等基础化工
原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公司综合考虑价格、供应稳定性、原料质量、
商业信誉、付款条件、运输便利性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市场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订单预
测形成月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水平,在每个月末形成下
月生产计划并组织排产。公司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采用连续式生产方式,生产
效率及自动化水平高、成本控制能力强;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催干剂、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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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剂均采用批次生产方式,生产的灵活性较高。
公司主要通过现有客户业务拓展、行业展会、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参加大型
企业招标等方式进行业务开拓。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少量产品采用贸易
方式。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该类贸易商一般会销售多个品类
的化工产品,不专门销售某一家公司的产品。公司参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市
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制定产品定价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产品存在外购成品销售的情况,主要是α-甲基苯乙烯和乙
苯,情况如下:
产品 外购成品和自产成品差异 外购产品销售原因
外购α-甲基苯乙烯属于“苯酚-丙
酮”联产装置的副产品,价格相对
α-甲基苯乙烯与二乙烯苯、甲基苯
较低 且随 苯酚市 场价格 波动 而波
乙烯等产品共用生产装置,且该装
动,但存在少量的酚、酮、醛等杂
置为连续反应装置。公司在阶段性
α-甲基苯乙烯 质无法去除。
产能不足且α-甲基苯乙烯市场价格
自 产 α- 甲 基 苯 乙 烯 属 于 高 品 质 产
较低时,外购部分成品与公司自产
品,采用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异丙
成品调配,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苯直接脱氢工艺生产,产品纯度高、
含水量低,酚、酮、醛等杂质可控。
乙苯与二乙苯、甲乙苯等中间体共
用生产装置,且该装置为连续反应
乙苯 产品品质差异较小。 装置。公司优先保障二乙苯生产,
外购部分乙苯成品以保障对客户的
供应。
(三)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
(1)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
报告期内,公司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吨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17,500.00 35,000.00 35,000.00 23,750.00
产量 10,883.38 34,778.22 33,610.14 26,427.72
产能利用率 62.19% 99.37% 96.03% 111.27%
销量 15,061.18 37,068.14 34,193.54 28,5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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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销率 138.39% 106.58% 101.74% 108.18%
注:公司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存在外购成品销售情形;由于特种单体中间体主要用
于进一步生产,为能更加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上表产销数据统计中不包含特种单体
中间体数据,且产量不再包括外购成品量、销量不再包括自产领用量。
(2)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吨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7,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产量 7,219.36 15,283.32 14,421.56 11,454.90
产能利用率 103.13% 109.17% 103.01% 81.82%
销量 6,635.50 14,355.90 13,363.22 11,647.03
产销率 91.91% 93.93% 92.66% 101.68%
注:公司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存在外购成品销售情形;由于亚磷酸三苯酯主要用于
进一步生产,为能更加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上表产销数据统计中不包含亚磷酸三苯
酯相关数据,且产量不再包括外购成品量、销量不再包括自产领用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
单体
专用
助剂
其他
产品
合计 48,403.68 100.00% 107,753.37 100.00% 101,781.54 100.00% 96,263.17 100.00%
注:上表特种单体包括中间体
由上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
报告期内,特种单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55,173.97 万元、61,775.98 万元、
报告期内特种单体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公司特种单体产品包括α-甲基苯乙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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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烯苯、特种单体中间体、甲基苯乙烯和间二异丙烯苯。
报告期内,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销售收入分别为 33,248.42 万元、33,785.60
万元、35,017.73 万元和 16,172.36 万元,占比分别为 34.54%、33.19%、32.50%
和 33.41%,报告期内专用助剂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公司专用助剂产品为亚磷酸
三苯酯衍生物系列、无酚亚磷酸酯系列和亚磷酸三苯酯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7,840.78 万元、6,219.97 万元、
他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炼油助剂系列、催干剂系列和副产物等。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入的比例
合计 9,355.95 19.33%
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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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务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入的比例
合计 20,542.87 19.06%
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入的比例
合计 18,522.35 18.20%
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入的比例
合计 20,769.50 21.5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30%情形,向前五大客户销
售占比也未超过 5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
联方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益。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24 年、2025 年 1-6 月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如下:
时间 客户名称 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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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2025 年开始批量规模销售。
系公司 2021 年之前的前五名客户之
一的关联企业,自 2022 年开始采购
且采购量逐渐增加,2024 年起开始
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
上述报告期各期新增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客户成立即为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情
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纯苯、烯烃、三氯化磷等基础化工品,报告期内,主要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直接材料成本 27,360.82 59,773.37 52,691.01 53,009.01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76.93% 78.57% 75.76% 79.45%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耗用的主要能源为蒸汽、天然气和电,市场供应充
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各主要能源量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位、万元
时间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 占成本比重
年
天然气(万立方米) 122.42 3.58 438.68 1.13%
月 蒸汽(万吨) 12.29 216.98 2,667.03 6.88%
电力(万度) 2,029.37 0.69 1,391.35 1.62%
天然气(万立方米) 336.46 3.78 1,271.66 1.53%
年
蒸汽(万吨) 25.11 230.51 5,787.38 6.98%
电力(万度) 1,836.37 0.69 1,273.49 1.62%
天然气(万立方米) 343.1 3.88 1,331.51 1.76%
年
蒸汽(万吨) 24.57 256.34 6,297.00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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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 占成本比重
电力(万度) 1,501.40 0.69 1,033.55 1.37%
天然气(万立方米) 280.33 4.01 1,123.64 1.55%
年
蒸汽(万吨) 20.37 240.13 4,892.34 6.73%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能源消耗占营业成本比例
分别为 9.64%、11.68%、10.13%和 10.00%,基本保持稳定。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源采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南京扬池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乙烯 3,512.10 10.16%
德州雷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3,479.57 10.06%
山东泰鑫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异丙苯 2,792.30 8.07%
上海丰之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2,671.88 7.73%
镇江大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蒸汽 2,667.03 7.71%
合计 15,122.88 43.73%
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德州雷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9,913.29 13.41%
南京扬池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乙烯 5,373.16 7.27%
上海强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甲苯 4,031.61 5.45%
镇江大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蒸汽 3,846.50 5.20%
江苏扬越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3,606.27 4.88%
合计 26,770.83 36.21%
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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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德州雷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8,827.30 13.77%
上海强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甲苯 4,807.74 7.50%
南京扬池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乙烯 4,477.53 6.98%
镇江大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蒸汽 4,169.04 6.50%
江苏扬越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4,122.58 6.43%
合计 26,404.19 41.18%
购金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德州雷特化工有限公司 纯苯 5,748.69 9.49%
南京扬池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乙烯 3,987.45 6.58%
镇江大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蒸汽 3,819.78 6.31%
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 苯酚、双酚 A 3,287.00 5.43%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氯化磷 2,716.85 4.48%
合计 19,559.77 32.29%
上述供应商中,同一控制下公司已合并统计采购金额,其中德州雷特化工有
限公司统计口径包括德州雷特化工有限公司和百斯特能源(浙江)有限公司,百
斯特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
司统计口径包括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和常熟永春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新增上海强禹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扬越化工有限公
司为前五大供应商,2025 年 1-6 月新增山东泰鑫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丰之
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前五大供应商。除上海丰之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外,上述
供应商均为公司长期合作供应商,非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前述供应商中不存在
公司成立当年即成为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系公司根据当期生产需
求择优选取,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实际需要和行业惯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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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境外采购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34579.70 100.00% 73,925.31 100.00% 61,879.11 96.51% 56,440.21 93.17%
境外 - 0.00% - 0.00% 2,235.87 3.49% 4,136.97 6.83%
合计 34579.70 100.00% 73,925.31 100.00% 64,114.99 100.00% 60,577.1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境内采购为主,2022 年和 2023 年境外采购金额占全
年采购额比例较低,2024 年起公司不存在境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653.89 81.92% 89,469.79 83.03% 81,220.86 79.80% 75,360.66 78.29%
境外 8,749.78 18.08% 18,283.58 16.97% 20,560.68 20.20% 20,902.50 21.71%
合计 48,403.68 100.00% 107,753.37 100.00% 101,781.54 100.00% 96,263.1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71%、
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终端需求有所疲软。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销往日本、韩国、印度、东南亚和欧盟等国家
或地区,中国与前述区域的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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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隐
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等方式,自上而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环节的安全
性,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公司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①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并明确部门职责、配
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②公司制订、汇总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管理
制度文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组织年终考核。③公司为各项
生产工艺制定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学习,以提高工人的安全
防护意识。④公司在厂区内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危险化学品事项按照标准
设置不同警示标识,对生产现场设置防坠落、防触电、防砸伤等安全措施。⑤根
据制定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岗位操作技能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应
急处置能力。⑥根据制定的年度隐患排查计划,按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责任人立即整改,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⑦配置
中央控制室、DCS 控制系统、SIS 安全仪表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
安全报警系统。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等方式,自上而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性,打造本质安全
型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质情况如下:
持证主体 有效期或颁
序号 证照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名称 布日期
安全生产许可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管 2025.03.28-
常青科技 证 [L00239] 理厅 202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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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主体 有效期或颁
序号 证照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名称 布日期
营许可证 00083 审批局 2026.07.24
江苏省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登 登记中心、应急 2024.04.18-
记证 管理部化学品 2027.04.17
登记中心
非药品类易制
镇江市应急管 2025.03.28-
理局 2028.03.27
备案证明
江苏常青
树高分子 危险化学品经 苏(宁)危化经字(江) 南京市江宁区 2023.07.25-
材料有限 营许可证 00379 应急管理局 2026.07.24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
建立和运行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主要环境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主要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情况如
下:
污染物 污染物治理设施及处理方式
车间地面冲洗、水封废水等经各装置的隔油池四级隔油,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
废水
生物降解、氧化等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废气 吸附处理;经加热炉高温燃烧处理后排放
固废 按类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回收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公司的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以及环保竣工
验收文件中的环保要求均得到落实。报告期内,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
进行了妥善有效的处理,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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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
或规章而遭受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
环保事件。
(3)环保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环保设施建设维护支出 40.25 3.05 71.59 116.41
环保处置费 31.12 99.88 95.24 84.10
污水环保处理站人员工资 21.39 44.37 43.14 41.95
环评费用及其他 42.26 61.93 43.04 50.04
环保投入合计 135.02 209.23 253.00 292.50
(七)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立企之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积累的生产技术优势,为全球客户
提供高效、高性价比的系列产品,矢志“成为高分子新材料国内领跑者”。未来
三年,公司将坚持高分子新材料核心基础定位,专注关键材料的工艺突破和创新
应用,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重点关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高分子新材料专用
助剂、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术、能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的细分领域,
提升我国高分子新材料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重视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重
大影响,与资本市场有机融合,优化资产结构和市场化程度,提升企业总体价值,
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上市公司,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1)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中间体
继续深耕公司现有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产品的新兴利用领域,例如二乙烯
苯下游离子交换树脂相关金属资源、生物科学、水纯化、食品、化学以及环保等
领域的需求以及α-甲基苯乙烯下游丙烯酸树脂涂料改性、ABS 树脂改性、合成香
精等领域的需求等,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和质量,在差异化方面保持领先。
基于公司现有技术优势,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的问题,利用
现有技术优势针对甲基异丙苯、叔丁基异丙苯等关键材料中间体的量产问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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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在全面提升现有产
品品质的同时,实现公司储备产品例如二异丙烯基苯、二甲基苯乙烯、对叔丁基
苯乙烯等多种高品质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在特种涂料树脂、风电核电线圈、绝缘
浸渍漆、特种橡胶、军品级材料等下游领域开拓新市场;此外,公司还将依托现
有技术平台和生产要素,进一步向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术的高分子新材
料领域探索。
(2)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
公司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统称为亚磷酸酯系列,主要作为螯合剂(辅助热
稳定剂)与热稳定剂并用,增强 PVC 塑料的热稳定性及抗老化功能,在 PVC 制
品生产过程中是必须使用的助剂;除 PVC 塑料外,亚磷酸酯系列助剂还可用作
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SBS 热塑性弹性体的辅助抗氧剂。此外,随着国
民收入水平和环保、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也愈
发关注,国内高分子新材料的质量和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升,公司有针对性地加
强低酚及无酚亚磷酸酯产品的开发,增加低酚及无酚亚磷酸酯产品品类的丰富度,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基于上述背景,公司将在未来三年进一步开拓无
酚亚磷酸酯系列在儿童玩具、厨房用品、办公用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人体接触材
料制品的市场空间,同时提高相关产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随着公司创新发展脚步的迈进,科技创新成果将应用到具体新兴产业链上。
公司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和
七期项目(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和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
目的建设,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品类丰富度,拓宽下游高分子新材料应用领
域,提高公司产能。未来公司将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延伸产业链,重点储备环
保无毒的高分子新材料,满足行业高分子特种单体细分领域的发展需求,增加公
司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未来三年内,随着上述在建项目陆续完工试产,
对公司抢占市场机遇有着重要意义,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
和专用助剂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此外,秉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
产业为主要载体,形成高效能的生产力”的论点,公司将依托泰州子公司的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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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和配套的生产资料进一步向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具有先进技术的高分子新材
料领域迈进,专注国内空白领域新型材料的应用研究,推动国内高分子新材料产
业发展。
九、主要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及主要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费用 2,710.79 4,976.58 4,120.42 3,157.80
营业收入 48,456.74 107,992.77 101,901.18 96,361.01
占营业收入比例 5.59% 4.61% 4.04% 3.28%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作为经营发展的核心,研发方向定位于国际先进、
国内空白领域,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多项关键生产技术和工艺方
面,实现了多项突破。主要情况如下:
在生产中,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掌握了包括“特种单体进一步法合成技术”、
“同分异构体择型反应和分离技术”、“特种单体阻聚分离和提纯技术”等。①
特种单体中间体一步法合成技术。特种单体中间体二乙苯传统工艺的合成是由乙
烯和苯反应生成乙苯,提纯后再与乙烯反应生成混合二乙苯,工艺过程繁琐,生
产成本高,且同分异构体比例难以控制;公司运用一步法合成技术,简化了二乙
苯生产工艺过程,提高了原材料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②同分异构体择型反
应和分离技术。公司运用同分异构体择型反应和分离技术,可以有效控制自产关
键中间体的同分异构体比例,从而达到控制特种单体产品中同分异构体比例的目
的,并减少因特定同分异构体所致杂质的产生,提高产品的品质。③特种单体阻
聚分离和提纯技术。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中不饱和键数量较多,在高温精馏分
离过程中容易发生聚合,导致产品失效。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从油水分离
工艺、分离塔设计、阻聚剂复配等方面入手,构建了高效实用的特种单体分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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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可在有效防止特种单体聚合的同时,提高产品纯度。
在亚磷酸酯系列专用助剂生产中,通过持续的研发,公司开发出苯酚循环工
艺,即亚磷酸三苯酯及其衍生物的环保生产技术,解决了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生
产中副产苯酚的处理难题,实现了苯酚的分离、连续精馏提纯并回用于亚磷酸三
苯酯的生产,既保护了环境,又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公司开发了低气味产品
生产控制工艺,通过对汽提技术运用和工艺流程的调整,减少了产品中杂质和轻
组分含量,降低了产品高温分解的可能,有效控制了产品气味,提升了产品品质;
公司还开发出无酚亚磷酸酯生产技术,解决了原材料调配、工艺流程控制等难题,
产成品可完全不含苯酚。
在泰州项目技术储备层面,公司掌握了中间体氧化法生产苯二酚技术。目前
国际主流苯二酚生产主要有如下路线:苯酚羟基化法生产对苯二酚、间苯二胺水
解法生产间苯二酚、中间体氧化法生产间/对苯二酚,国内主要采用前两种方法,
日本主要采用中间体氧化法。相对于前两种方法,中间体的稳定供应能力是氧化
法工艺的重中之重,该工艺可通过使用不同类型中间体生产高纯度间苯二酚或对
苯二酚,具有技术门槛高、产品纯度高等特点。公司已能稳定、大批量生产高纯
度中间体,本次募投项目苯二酚装置采用氧化法工艺,通过本项目建设,可加速
苯二酚相关产品的国产替代进程,在满足国内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同时,为公司长
期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一 公
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名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
情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沈旭、曾繁馨。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详见本节“五、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简历”之“3、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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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要技术人员数量 28 29 26 22
员工总数 436 422 351 317
主要技术人员数量
占比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人员变动;主要技术人员数
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整体呈增长趋势,符合公司研发和经营需要。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以自主研发为主,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作为经
营发展的核心,研发目标定位于国际先进、国内空白领域。常青科技积极响应国
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号召,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
中心,不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公司积极与国内多家高校及科
研院所建立深度合作,组成优势互补、产学研相结合的攻关队伍,形成信息共享、
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产业化应用互相联动的研发格局。基于持续的
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成功掌握了从纯苯、甲苯、烯烃等大宗原材料直接合成到
高品质关键中间体的生产技术,以及从苯酚、三氯化磷到亚磷酸三苯酯及其衍生
物的苯酚回用环保生产技术,打通了从基础化工原材料到高分子特种单体及专用
助剂产品的产业链,从根本上解决关键原材料“卡脖子”的问题,形成稳定的创
新研发技术路径。
十、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204.29 1,882.07 - 9,322.22 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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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48,964.34 14,176.24 132.88 34,655.21 70.78%
生产工具 7,762.65 2,098.97 - 5,663.67 72.96%
运输设备 1,281.67 1,019.53 - 262.15 20.45%
电子设备 930.26 439.58 - 490.68 52.75%
合计 70,143.20 19,616.39 132.88 50,393.92 71.84%
(1)自有房屋建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下表所列房产的所有权,
并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m²) 所有权人
号 方式 权利
苏(2025)镇江市不 镇江新区青
动产第 0026070 号 龙山路 3 号
苏(2025)镇江市不 镇江新区青
动产第 0002577 号 龙山路 3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位于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厂区尚未取得权属
证书的房产共 8 项,建筑面积合计 1,449.95 平方米,占公司全部房产建筑面积的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序 租赁面 租赁房 房屋租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金
号 积(m²) 屋用途 赁年限
江苏常 南京市江宁 2023 年
青树高 区江南路 28 11 月 5
起算三年,第一
年第二天不递
料有限 城 D-2 幢 年 11 月
增,第三年递增
公司 1707 室 4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生产相关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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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 3 处,不存在产
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 他项
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m²) 终止日期 所有权人
号 权利
苏(2025)镇
镇江新区青龙山 工业
路3号 用地
苏(2025)镇
镇江经开区青龙 工业
山路 3 号 用地
江苏常青
泰州医药高新区
苏(2025)泰 树新材料
(高港区)港城 工业
西路南侧、润江 用地
路东侧
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土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亩
序
出租方 坐落 用途 租金 面积 租赁期限 承租人
号
镇江蓝天环科 公司以北、青 建设 每年自动
管理有限公司 龙山路以西 用地 续签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4 件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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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80 项专利,其中 12 项发明专利,68
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 0.00 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
权等权利瑕疵,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
件一“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十一、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设立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常青
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
略、社会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
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
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积极和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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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
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其中,公司现
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即: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可分配利润的 10%。
(1)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可分配利润的 10%。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利润分配:
①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②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③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④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⑤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
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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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③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④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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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的基础上,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
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
的举措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
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
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
正。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
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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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结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 44,286,500 元(含税);
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0.45 股 合计转增 86,647,500 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 41,879,625 元(含税);
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0.45 股 合计转增 125,638,875 股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187.96 4,428.65 1,732.95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10,349.5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
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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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96,361.01 万元、101,901.18 万元和
万元和 20,423.90 万元。盈利能力增强将提升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反之盈利能
力减弱将削弱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收入规模、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本性支出需求、未来资金需求等。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公司章
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听取了独
立董事的意见、当时有效的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
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
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
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
匹配。
十四、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
为 19,065.27 万元、21,257.23 万元、20,423.90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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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场的发行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
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净资产为 235,698.64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任
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为 33.94%,未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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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
非经特别说明,引自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指标根据上述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包含了财务
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有重大财务会计信息,但并不包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所
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审计意见与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425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
报字(2025)第 42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所处的行业和自身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项目金
额的比重。
二、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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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货币资金 60,070.29 116,662.16 72,138.03 21,285.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68.57 12,655.86 40,237.85 -
应收票据 14,307.20 17,537.90 14,733.18 15,749.44
应收账款 22,051.77 21,187.04 17,788.13 16,962.95
应收款项融资 8,050.88 2,707.72 7,432.93 6,292.07
预付款项 186.67 320.09 276.94 588.26
其他应收款 89.83 41.59 42.67 48.09
存货 14,852.73 11,973.74 10,695.34 9,918.04
其他流动资产 5,074.96 334.82 30,482.01 720.71
流动资产合计 170,752.89 183,420.92 193,827.08 71,565.3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88.76 1,062.96 1,042.32 1,032.00
固定资产 50,399.39 13,445.13 15,229.76 17,113.99
在建工程 12,761.52 42,258.59 5,130.77 289.55
使用权资产 17.09 23.50 23.36 -
无形资产 13,148.64 6,699.10 6,881.07 6,951.98
长期待摊费用 - - 59.52 112.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96 339.44 331.09 301.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05.53 8,345.28 7,300.4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982.89 72,174.01 35,998.34 25,801.41
资产总计 252,735.78 255,594.93 229,825.42 97,366.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1,331.76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9,485.86 12,428.76 4,653.48 4,086.73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289.05 1,102.86 394.26 1,083.35
应付职工薪酬 338.00 1,556.09 1,556.55 1,239.72
应交税费 667.34 1,269.69 690.05 820.85
其他应付款 63.86 56.56 47.10 51.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27 44.83 12.60 -
其他流动负债 4,222.64 3,900.80 3,821.42 3,241.33
流动负债合计 15,143.02 20,359.59 11,175.45 11,8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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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4.70 315.95 - -
递延收益 821.62 820.07 875.96 921.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7.79 853.96 922.40 908.2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4.12 1,989.99 1,798.37 1,830.07
负债合计 17,037.14 22,349.58 12,973.82 13,685.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40,483.64 27,919.75 19,255.00 14,441.00
资本公积 119,010.66 131,505.87 140,033.27 31,487.11
其他综合收益 75.45 53.52 35.97 27.20
专项储备 499.13 973.19 729.58 452.76
盈余公积 8,847.78 8,847.78 6,753.41 4,627.25
未分配利润 66,781.99 63,945.24 50,044.36 32,64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698.64 233,245.35 216,851.60 83,681.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2,735.78 255,594.93 229,825.42 97,366.7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一、营业收入 48,456.74 107,992.77 101,901.18 96,361.01
减:营业成本 35,613.22 76,272.08 69,643.78 66,802.14
税金及附加 131.39 320.56 571.80 614.60
销售费用 629.36 1,499.71 1,202.40 1,042.30
管理费用 2,066.04 3,926.99 4,208.85 3,265.85
研发费用 2,710.79 4,976.58 4,120.42 3,157.80
财务费用 -397.76 -860.82 -1,413.96 -937.36
其中:利息费用 0.23 0.66 -33.02 70.39
利息收入 292.78 648.31 1,128.78 52.49
加:其他收益 38.45 218.72 274.01 66.03
投资收益(损失以 553.26 2,045.67 704.8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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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7.29 -81.99 237.8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4.57 -211.33 -103.44 -315.7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1.09 -6.49 -68.74 -68.4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67 17.71 41.11 8.56
减:营业外支出 1.27 42.44 36.06 17.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32.90 3,235.71 3,333.45 3,026.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净利润(净亏损以“-” 7,024.71 20,423.90 21,257.23 19,065.27
号填列)
- - - -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046.64 20,441.45 21,266.00 19,078.4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50 0.57 0.6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50 0.57 0.6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096.98 104,821.25 97,427.26 83,7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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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22.55 1,067.66 866.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33 1,004.77 1,255.37 32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01.86 106,893.68 99,549.43 84,059.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648.03 73,695.53 65,527.86 62,053.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11.88 5,901.50 4,676.46 3,988.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82.83 3,053.93 5,820.94 4,786.6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3.86 3,002.33 2,964.37 1,86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86.60 85,653.29 78,989.63 72,69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4.74 21,240.39 20,559.80 11,361.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2,500.00 474,800.00 34,5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29.30 2,493.91 271.26 18.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41.89 31.00 1.82
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029.30 477,335.80 34,802.26 19.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0,800.00 417,300.00 104,5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334.76 449,876.58 115,250.38 986.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305.46 27,459.21 -80,448.12 -966.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115,687.64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47.20 100.00 1,33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7.20 115,787.64 1,33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1,430.00 1,55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150.02 4,429.57 1,737.49 1,370.4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 2,466.39 208.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0.02 4,442.53 5,633.87 3,128.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0.02 -4,095.33 110,153.77 -1,798.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8.46 199.71 316.92 9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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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591.77 44,803.98 50,582.37 9,589.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661.46 71,857.48 21,275.11 11,685.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069.69 116,661.46 71,857.48 21,275.11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
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
力的重大事项。
是否合并
子公司名称
江苏常青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
是 是 否 否
限公司
变动期间 公司名称 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增加公司:常青科技 2023 年 11 月 8 日
投资设立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 增加公司:常青科技 2024 年 1 月 12 日
公司 投资设立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1.28 9.01 17.34 6.04
速动比率(倍) 10.30 8.42 16.39 5.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51% 8.72% 5.6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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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4% 8.74% 5.65% 14.0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1 5.21 5.52 6.18
存货周转率(次) 2.65 6.72 6.73 6.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元)
净利润(万元) 7,024.71 20,423.90 21,257.23 19,06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03 0.76 1.07 0.79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40 1.60 2.63 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7 0.50 0.57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7 0.50 0.57 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 9.11% 12.58% 2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果未特别指出,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公司总负债/公司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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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0.03 -146.14 -13.43 -23.1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24.90 87.67 114.62 66.03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452.33 1,767.68 508.72 18.06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小计 492.63 1,699.48 602.47 62.25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额 82.97 263.54 90.54 3.4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09.66 1,435.94 511.93 58.78
净利润 7,024.71 20,423.90 21,257.23 19,06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615.05 18,987.97 20,745.30 19,006.49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5.83% 7.03% 2.41% 0.3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和政
府补助,其他项目金额较小。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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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
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
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
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
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
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
行调整。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
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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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
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
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
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
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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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70,752.89 67.56% 183,420.92 71.76% 193,827.08 84.34% 71,565.34 73.50%
非流动资产 81,982.89 32.44% 72,174.01 28.24% 35,998.34 15.66% 25,801.41 26.50%
资产总计 252,735.78 100.00% 255,594.93 100.00% 229,825.42 100.00% 97,366.74 100.00%
从资产规模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97,366.74 万元、
续增长态势,2025 年上半年保持稳定。一方面是因为公司 2023 年完成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随着募集资金到账,资产总额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积累。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司 2023 年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随着募集资金到账,流动资产占比
大幅增加,2024 年随着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0,070.29 35.18% 116,662.16 63.60% 72,138.03 37.22% 21,285.78 29.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68.57 26.98% 12,655.86 6.90% 40,237.85 20.76% - 0.00%
应收票据 14,307.20 8.38% 17,537.90 9.56% 14,733.18 7.60% 15,749.44 22.01%
应收账款 22,051.77 12.91% 21,187.04 11.55% 17,788.13 9.18% 16,962.95 23.70%
应收款项融资 8,050.88 4.71% 2,707.72 1.48% 7,432.93 3.83% 6,292.07 8.79%
预付款项 186.67 0.11% 320.09 0.17% 276.94 0.14% 588.26 0.82%
其他应收款 89.83 0.05% 41.59 0.02% 42.67 0.02% 48.09 0.07%
存货 14,852.73 8.70% 11,973.74 6.53% 10,695.34 5.52% 9,918.04 13.86%
其他流动资产 5,074.96 2.97% 334.82 0.18% 30,482.01 15.73% 720.71 1.01%
合计 170,752.89 100.00% 183,420.92 100.00% 193,827.08 100.00% 71,565.3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71,565.34 万元、193,827.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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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库存现金 1.47 1.33 0.65 0.76
银行存款 60,068.82 116,660.83 71,857.63 21,275.16
其他货币资金 - - 279.75 9.87
合计 60,070.29 116,662.16 72,138.03 21,285.78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
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均为非融资保函保
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1,285.78 万元、72,138.03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公司货币资金充裕,202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较多主要
是因为到期赎回的理财和定期存款较多,2025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减少较多
主要是因为期末未赎回理财较多以及随着前次募投项目付款的增加,货币资金相
应减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46,068.57 12,655.86 40,237.8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40,237.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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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6.98%。
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理财,2023 年公司 IPO 后,资金较为
充裕,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2024 年末交易性金融
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到期赎回后尚未继续购买。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银行承兑票据 14,101.26 17,482.39 14,409.06 14,623.34
商业承兑票据 218.15 58.44 341.18 1,185.37
应收票据余额 14,319.41 17,540.82 14,750.24 15,808.71
减:坏账准备 12.21 2.92 17.06 59.27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A) 14,307.20 17,537.90 14,733.18 15,749.44
银行承兑汇票 8,050.88 2,707.72 7,432.93 6,292.07
应收款项融资(B) 8,050.88 2,707.72 7,432.93 6,292.07
合计(A+B) 22,358.08 20,245.62 22,166.11 22,041.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22,041.52 万
元、22,166.11 万元、20,245.62 万元和 22,358.08 万元,金额较为稳定,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30.80%、11.44%、11.04%和 13.09%。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23,401.58 22,557.08 18,937.72 17,970.27
减:坏账准备 1,349.80 1,370.04 1,149.58 1,007.3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2,051.77 21,187.04 17,788.13 16,962.95
营业收入 48,456.74 107,992.77 101,901.18 96,3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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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占比 24.15% 20.89% 18.58% 18.65%
注:上表中 2025 年 1-6 月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970.27 万元、18,937.72 万元、
主要是因为 2025 年上半年部分客户回款时间较长。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1 年以内 22,981.09 1,149.05 21,884.55 1,094.23 18,620.05 931.00 17,540.45 877.02
合计 23,401.58 1,349.80 22,557.08 1,370.04 18,937.72 1,149.58 17,970.27 1,007.32
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各期末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各期末公司账龄
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7.61%、98.32%、97.02%和 98.20%,占
比较为稳定。
③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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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890.20 1 年以内 8.08%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536.31 1 年以内 6.56%
第三名 非关联方 1,253.50 1 年以内 5.36%
第四名 非关联方 1,140.02 1 年以内 4.87%
第五名 非关联方 977.55 1 年以内 4.18%
合计 - 6,797.58 - 29.0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第一名 非关联方 2,134.55 1 年以内 9.46%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654.58 1 年以内 7.34%
第三名 非关联方 1,282.71 1 年以内 5.69%
第四名 非关联方 1,192.44 1 年以内 5.29%
第五名 非关联方 892.46 1 年以内 3.96%
合计 - 7,156.74 - 31.7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902.34 1 年以内 10.05%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808.40 1 年以内 9.55%
第三名 非关联方 1,770.33 1 年以内 9.35%
第四名 非关联方 1,026.39 1 年以内 5.42%
第五名 非关联方 925.49 1 年以内 4.89%
合计 - 7,432.95 - 39.2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第一名 非关联方 2,288.71 1 年以内 12.74%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547.91 1 年以内 8.61%
第三名 非关联方 1,015.00 1 年以内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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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第四名 非关联方 967.50 1 年以内 5.38%
第五名 非关联方 775.58 1 年以内 4.32%
合计 - 6,594.70 - 36.70%
④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期政策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根据客户的商业资质、合作历史情况、信誉度、交易规
模等情况,酌情对部分客户授予一定的信用期,通常为 30 天至 90 天之间。公司
业务和财务人员日常会对客户的货款收回情况进行跟踪,并根据约定定期通过电
话、往来函件等方式向客户催收货款。
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
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风光股份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江苏博云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华信新材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濮阳惠成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奇德新材 3.00% 15.00% 50.00% 80.00% 80.00% 100.00%
公司 5.00% 10.00% 30.00% 50.00% 100.00%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账龄为 4-5 年的应收账款按照 100.00%
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
在重大差异。
(5)预付账款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是购买服务和原材料的货款,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588.26 万元、276.94 万元、
和 0.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为主,具体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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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6.67 100.00% 320.09 100.00% 276.94 100.00% 588.26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不存在预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10.32 - - -
其他应收款 79.51 41.59 42.67 48.09
合计 89.83 41.59 42.67 48.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余额按款项性
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押金 131.62 76.20 52.40 51.62
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 14.60 14.60 400.43 400.43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77 5.10 7.40
保证金 4.70 9.82 26.13 25.91
安全环保考核金 - - - 1.20
待收回款项 - - - 0.10
其他应收款余额 150.92 102.39 484.06 486.66
减:坏账准备 71.41 60.80 441.39 438.57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79.51 41.59 42.67 48.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09 万元、42.6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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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和保证金等。其中,无法
收回的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预付给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货款,后其经营出
现困难,无法收回预付款项或收到货物。2023 年 12 月 25 日,管理人拟定了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清偿公司的金额为 3,111.36 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
浦顺公司的清偿款并对剩余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浦顺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被吊销。
(7)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425.70 - 3,425.70
库存商品 10,962.57 26.82 10,935.76
发出商品 491.27 - 491.27
在途物资 - - -
合计 14,879.55 26.82 14,852.7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587.86 - 2,587.86
库存商品 8,870.89 6.69 8,864.20
发出商品 506.60 - 506.60
在途物资 15.09 - 15.09
合计 11,980.43 6.69 11,973.7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03.65 - 2,803.65
库存商品 7,359.58 9.52 7,3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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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发出商品 540.39 - 540.39
在途物资 - - -
合同履约成本(代
加工成本)
合计 10,704.86 9.52 10,695.3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001.75 - 2,001.75
库存商品 7,281.27 76.51 7,204.76
发出商品 692.42 - 692.42
在途物资 19.11 - 19.11
合计 9,994.55 76.51 9,918.04
总体也保持合理稳定增长,系备货导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2025 年 6 月
作意向提前开展生产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918.0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占比分别为 20.18%、26.21%、21.61%和
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对较短,需要维持一定原料保障生产稳定。原材料占存货
比重略有波动,无异常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 72.64%、68.72%、74.03%
和 73.63%。各期末库存商品占比较大的物料包括α-甲基苯乙烯、(对)甲基苯
乙烯、特种单体中间体、(粗)二乙烯苯、亚磷酸一苯二异辛酯、亚磷酸二苯一
异辛酯等公司主要产品,公司会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下游客户的需求,维持一定
的库存量。
报告期各期末,由于有部分采购货物处于清关状态或自提运输尚未抵达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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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在途物资。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76.51 万元、9.52 万元、6.69
万元和 26.82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是由于公司各类型产成品的平均毛利率较高,
各类存货属性稳定,使用有效期长,基本上不存在残次冷背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425.70 3,260.54 165.16 - 3,425.70
库存商品 10,962.57 10,838.84 123.73 26.82 10,935.76
发出商品 491.27 491.27 - - 491.27
在途物资 - - - - -
合计 14,879.55 14,590.65 288.89 26.82 14,852.7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587.86 2,407.08 180.77 - 2,587.86
库存商品 8,870.89 8,601.53 269.36 6.69 8,864.20
发出商品 506.60 506.60 - - 506.60
在途物资 15.09 15.09 - - 15.09
合计 11,980.43 11,530.30 450.13 6.69 11,973.7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03.65 2,645.46 158.19 - 2,803.65
库存商品 7,359.58 7,248.76 110.82 9.52 7,350.06
发出商品 540.39 540.39 - - 540.39
合同履约成本(代加工成本) 1.24 1.24 - - 1.24
合计 10,704.86 10,435.85 269.00 9.52 10,6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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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001.75 1,952.19 49.56 - 2,001.75
库存商品 7,281.27 7,226.60 54.67 76.51 7,204.76
发出商品 692.42 692.42 - - 692.42
在途物资 19.11 19.11 - - 19.11
合计 9,994.55 9,890.33 104.22 76.51 9,918.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较高,分别为 98.96%、
和存货周转率良好的情形。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定期存款 4,813.64 - 30,434.00 -
待摊费用 51.58 79.87 47.85 38.60
待认证进项税 - 49.17 0.15 2.48
待抵扣进项税 209.74 205.78 - -
发行费用 - - - 679.62
合计 5,074.96 334.82 30,482.01 720.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0.71 万元、30,482.01
万元、334.82 万元和 5,074.9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1%、15.73%、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定期存款、待抵扣进项税和发行费用。公司 IPO 后
资金较为充裕,购买的定期存款较多,2024 年末公司定期存款到期后尚未继续
购买。2024 年至 2025 年,公司特种高分子单体项目二期及 IPO 募投项目购买了
较多设备和材料,期末存在较多留抵进项税。2022 年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
发行上市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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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88.76 1.33% 1,062.96 1.47% 1,042.32 2.90% 1,032.00 4.00%
固定资产 50,399.39 61.48% 13,445.13 18.63% 15,229.76 42.31% 17,113.99 66.33%
在建工程 12,761.52 15.57% 42,258.59 58.55% 5,130.77 14.25% 289.55 1.12%
使用权资产 17.09 0.02% 23.50 0.03% 23.36 0.06% - -
无形资产 13,148.64 16.04% 6,699.10 9.28% 6,881.07 19.11% 6,951.98 26.94%
长期待摊费用 - - - - 59.52 0.17% 112.09 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96 0.44% 339.44 0.47% 331.09 0.92% 301.80 1.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05.53 5.13% 8,345.28 11.56% 7,300.44 20.28% - -
合计 81,982.89 100.00% 72,174.01 100.00% 35,998.34 100.00% 25,801.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5,801.41 万元、35,998.34 万元、
非流动资产。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权,各期末金额分别为 1,032.00 万元、1,042.32 万元、1,062.96 万元和
的比例分别为 4.00%、2.90%、1.47%和 1.33%。
(2)固定资产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固定资产 50,393.92 13,440.33 15,204.86 17,083.01
固定资产清理 5.47 4.80 24.90 30.98
合计 50,399.39 13,445.13 15,229.76 17,113.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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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9,322.22 18.50% 2,877.14 21.41% 3,108.34 20.44% 3,306.26 19.35%
机器设备 34,655.21 68.77% 9,118.88 67.85% 10,389.77 68.33% 11,920.41 69.78%
生产工具及办公
家具
运输设备 262.15 0.52% 248.77 1.85% 278.52 1.83% 223.85 1.31%
电子设备 490.68 0.97% 41.95 0.31% 54.71 0.36% 72.20 0.42%
合计 50,393.92 100.00% 13,440.33 100.00% 15,204.86 100.00% 17,083.01 100.00%
注:不含固定资产清理。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固定资产清理)分别为 17,083.01 万元、15,204.86 万元、
折旧所致。2025 年 6 月末较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系 IPO 募投
项目转固所致。
②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账
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204.29 1,882.07 - 9,322.22
机器设备 48,964.34 14,176.24 132.88 34,655.21
生产工具及办公家具 7,762.65 2,098.97 - 5,663.67
运输设备 1,281.67 1,019.53 - 262.15
电子设备 930.26 439.58 - 490.68
合计 70,143.20 19,616.39 132.88 50,393.92
③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闲置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丙酮加氢装置 362.11 236.80 121.19 4.11 未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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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设备 29.32 27.85 - 1.47 未使用
合计 391.42 264.65 121.19 5.58 -
公司未投产、未使用的丙酮加氢装置及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充分计提减值。
④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生产工具及办公
公司名称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家具
风光股份 20 年 6-10 年 未单独披露 4-8 年 3年
江苏博云 20 年 3-10 年 未单独披露 4年 3-5 年
华信新材 10-40 年 3-30 年 未单独披露 8年 5年
濮阳惠成 20 年 10 年 未单独披露 5年 5年
奇德新材 20 年 4-10 年 未单独披露 4年 3-5 年
公司 20 年 10 年 5年 4年 3年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折旧年限不存在重大差异,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特种聚合物材料助剂及电子
- 33,748.38 4,459.47 223.90
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 9,870.18 3,643.35 31.81 -
东厂区配套项目 - 1,280.45 388.02 -
苯二酚研发设备 - - 72.03 -
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
(一期)
待安装设备/改建项目 77.86 7.52 59.10 17.33
工程物资 219.57 2,903.87 120.35 48.32
合计 12,761.52 42,258.59 5,130.77 289.55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55 万元、5,130.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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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东厂区配套项目、七期项目(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
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其中前次募投项目及相关配
套已于 2025 年 6 月投产转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55 万元、5,130.77 万元、
要系特种聚合物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于 2025 年 6 月末投产转固所
致。
较 2022 年末增加 4,841.23 万元,主要系特种聚合物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项目持续投入建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在建工程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土地使用权 13,109.05 6,645.53 6,798.76 6,951.98
软件 39.60 53.57 82.32 -
合计 13,148.64 6,699.10 6,881.07 6,951.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951.98 万元、6,881.07 万元、
主要系泰州子公司购买土地所致。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
面价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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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4,267.64 1,158.60 - 13,109.05
软件 83.85 44.26 - 39.60
合计 14,351.49 1,202.85 - 13,148.64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的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商誉,亦不存在商誉减值情形。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4,205.53 8,345.28 7,300.4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7,300.44 万元、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随着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
IPO 募投项目和泰州子公司的建设,预付长期资产相关款项增加较多。2025 年上
半年,公司非流动资产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 2025 年上半年泰州子公司取得土地
证书,相关预付款项进行了结转。
公司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制度,报告期各期
末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49.80 1,370.04 1,149.58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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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2.21 2.92 17.06 59.2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1.41 60.80 441.39 438.57
存货跌价准备 26.82 6.69 9.52 76.5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2.88 132.88 888.24 888.24
合计 1,593.13 1,573.34 2,505.79 2,469.91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等资产均不存在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能够保障公
司的资本保全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资产结构与公司的业务能力相匹配,主要资
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充分、合理,与公司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相符。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5,143.02 88.88% 20,359.59 91.10% 11,175.45 86.14% 11,855.12 86.63%
非流动负债 1,894.12 11.12% 1,989.99 8.90% 1,798.37 13.86% 1,830.07 13.37%
负债合计 17,037.14 100.00% 22,349.58 100.00% 12,973.82 100.00% 13,685.19 100.00%
由上表可见,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负
债中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6.63%、86.14%、91.10%和 88.88%。2024
年末较期初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应付工程款项和设
备采购款项增加;2025 年 6 月末随募投项目建设结束,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减少,
流动负债账面价值相应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1,331.7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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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9,485.86 62.64% 12,428.76 61.05% 4,653.48 41.64% 4,086.73 34.47%
合同负债 289.05 1.91% 1,102.86 5.42% 394.26 3.53% 1,083.35 9.14%
应付职工薪酬 338.00 2.23% 1,556.09 7.64% 1,556.55 13.93% 1,239.72 10.46%
应交税费 667.34 4.41% 1,269.69 6.24% 690.05 6.17% 820.85 6.92%
其他应付款 63.86 0.42% 56.56 0.28% 47.10 0.42% 51.38 0.43%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222.64 27.89% 3,900.80 19.16% 3,821.42 34.19% 3,241.33 27.34%
流动负债合计 15,143.02 100.00% 20,359.59 100.00% 11,175.45 100.00% 11,855.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
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六者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99.57%、99.47%、99.50%和 99.07%。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质押借款 - - - 850.00
抵押借款 - - - 480.00
应付利息 - - - 1.76
合计 - - - 1,331.76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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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9,485.86 100.00% 12,428.76 100.00% 4,653.48 100.00% 4,086.73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货款、应付设备款、应付物流费用等构成,账龄大
部分在一年以内。账龄超过三年的主要为购买设备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尾款。
别为 4,086.73 万元、4,653.48 万元、12,428.76 万元和 9,485.86 万元,占各期末流
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47%、41.64%、61.05%和 62.64%。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金额 内容
余额的比例
南京天志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46.66 22.63% 工程款
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3.49 9.31% 工程款
镇江分公司
江苏焱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80.20 5.06% 设备款
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43.14 4.67% 设备款
江苏益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3.83 4.36% 工程款
合计 - 4,367.32 46.04% -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1,083.35 万元、394.26 万元、1,102.86
万元和 289.0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4%、3.53%、5.42%
和 1.91%。公司的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的货款,其中预收境外客户的货款占比较
高。2022 年和 2024 年公司新增几家交易金额较大的境外客户,合作初期采取预
收货款的模式结算。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主要核算公司员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与薪
酬相关的内容。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员工人数也随之增长,公司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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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和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亦呈现增加的趋势。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25.45 2,175.55 3,372.86 328.13
职工福利费 - 96.54 96.54 -
社会保险费 - 129.26 129.26 -
住房公积金 - 56.36 56.36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0.65 48.86 69.63 9.8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7.56 197.56 -
辞退福利 - 5.89 5.89 -
合计 1,556.09 2,710.02 3,928.11 338.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25.73 4,927.46 4,927.74 1,525.45
职工福利费 - 148.01 148.01 -
社会保险费 - 231.84 231.84 -
住房公积金 0.05 96.58 96.63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0.77 131.14 131.26 30.6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4.95 354.95 -
辞退福利 - 5.57 5.57 -
合计 1,556.55 5,895.55 5,896.01 1,556.0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3.43 4,214.94 3,902.63 1,525.73
职工福利费 - 146.67 146.67 -
社会保险费 0.01 181.64 181.65 -
住房公积金 - 78.91 78.87 0.0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6.14 101.16 96.53 30.7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0.14 277.93 27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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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辞退福利 - 10.13 10.13 -
合计 1,239.72 5,011.37 4,694.55 1,556.5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77.53 3,575.60 3,339.70 1,213.43
职工福利费 - 158.50 158.50 -
社会保险费 0.01 146.58 146.58 0.01
住房公积金 - 68.65 68.65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2.99 46.85 26.1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0.19 225.02 225.06 0.14
辞退福利 - 3.16 3.16 -
合计 977.73 4,250.49 3,988.50 1,239.72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企业所得税 584.46 1,206.18 624.17 480.68
土地使用税 26.34 17.33 17.33 17.33
印花税 14.26 16.51 16.08 14.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00 10.54 25.86
房产税 14.61 6.85 6.85 6.80
教育费附加 - 4.71 4.52 11.08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4 3.01 7.39
个人所得税 27.28 2.94 5.52 4.90
环境保护税 0.39 1.02 2.02 0.81
增值税 - - - 251.86
合计 667.34 1,269.69 690.05 820.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820.85 万元、690.05 万元、1,269.69 万
元和 667.3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92%、6.17%、6.24%
和 4.41%。公司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各期末应交税费的余额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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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末应缴未缴的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主要受每年预缴企业所得税金额的
影响而变动。
(6)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未终止确认票据 4,171.81 3,830.90 3,776.29 3,208.43
待转销项税额 50.83 69.90 45.13 32.91
合计 4,222.64 3,900.80 3,821.42 3,241.3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 3,241.33 万元、3,821.42 万元、
认的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收益 821.62 43.38% 820.07 41.21% 875.96 48.71% 921.86 50.37%
递延所得
税负债
长期借款 284.70 15.03% 315.95 15.88% - - - -
合计 1,894.12 100.00% 1,989.99 100.00% 1,798.37 100.00% 1,830.07 100.00%
(1)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七通一平”土地补贴 726.54 736.77 757.24 777.71
二乙烯基苯生产装置扩建及生产
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二乙烯基苯、多乙苯及亚磷酸三苯
酯装置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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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利用 10 万吨/年丙酮加氢制异丙醇
装置生产 8 万吨/年环己烷-1,2 二甲
- - 10.00 10.00
酸二异辛酯和环己烷-1,4 二甲酸二
异辛酯项目
三氯化磷衍生产品、石油助剂及水
性涂料升级改造项目
年产 1 万吨三氯化磷衍生产品、1.5
万吨石油助剂产品、2 万吨水性涂 7.08 7.92 9.58 11.25
料生产装置及车间技改项目
精馏装置、脱氢装置、烷基化装置、
吸附分离装置、公共工程装置、二 24.50 - - -
乙烯基苯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合计 821.62 820.07 875.96 921.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921.86 万元、875.96 万元、820.07
万元和 821.62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0.37%、48.71%、41.21%
和 43.38%。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759.92 815.27 874.54 90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29 23.38 35.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31 9.44 6.35 4.80
使用权资产 4.27 5.88 5.84 -
合计 787.79 853.96 922.40 908.21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形成。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908.21 万元、922.40 万元、853.96
万元和 787.79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9.63%、51.29%、42.91%
和 41.59%。
(3)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 2024 年末、2025 年 6 月末存在长期借款余额,分别
为 315.95 万元、284.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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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1.28 9.01 17.34 6.04
速动比率(倍) 10.30 8.42 16.39 5.20
资产负债率 6.74% 8.74% 5.65% 14.0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143.21 26,428.65 27,435.36 24,208.4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63.43 12,247.65 8,842.86 314.83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倍和 10.30 倍,流动比率及速动流动比率整体较高,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账,流动资产大幅增加;2024 年随着 IPO 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流动资产占比下
降的同时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2025 年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4 年有所波动,主要系随着前次募投项目开始试产,投资
较 2024 年有所放缓,应付货款、工程款相应减少。
(2)资产负债率分析
为 14.06%、5.65%、8.74%和 6.74%,资产负债率健康,表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
较强。
产大幅增加;2024 年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随着 IPO 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采购金额增加较多,应付账款增加较多;2025 年资产负债率较 2024 年有所
波动,但仍维持健康水平。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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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24,208.46 万元、27,435.36 万元、26,428.65 万元和 10,143.21 万元,公司
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4)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别为 314.83 倍、8,842.86 倍、12,247.65 倍和 1,363.43 倍,均保持较高水平,其
中 2024 年、2025 年 1-6 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已无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风光股份 4.71 4.32 4.50 6.55
江苏博云 13.39 11.74 21.06 20.80
华信新材 1.79 2.00 4.91 4.00
濮阳惠成 4.00 4.67 9.36 6.00
奇德新材 1.94 2.03 2.84 2.93
平均值 5.17 4.95 8.53 8.06
公司 11.28 9.01 17.34 6.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风光股份 3.93 3.69 3.91 5.98
江苏博云 12.25 10.78 19.64 19.18
华信新材 1.52 1.70 4.31 3.32
濮阳惠成 3.55 4.28 8.49 5.34
奇德新材 1.58 1.58 2.32 2.58
平均值 4.57 4.41 7.73 7.28
公司 10.30 8.42 16.39 5.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风光股份 14.10% 15.31% 15.3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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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江苏博云 5.16% 6.12% 3.54% 4.05%
华信新材 26.81% 24.13% 12.36% 14.54%
濮阳惠成 16.85% 14.27% 13.32% 17.28%
奇德新材 22.64% 23.64% 20.88% 16.31%
平均值 17.11% 16.69% 13.08% 13.15%
公司 6.74% 8.74% 5.65% 14.06%
(1)报告期内,2022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
要由于公司为发展业务,持续进行生产装置的改扩建,导致资产流动性较低。自
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自 2023 年开始,
随着公司 IPO 后募集资金到账,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较多。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1 5.21 5.52 6.18
存货周转率(次) 2.65 6.72 6.73 6.6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18 次、5.52 次、5.21 次和 2.11 次。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风光股份 1.54 3.10 2.41 2.85
江苏博云 2.05 4.46 4.05 3.69
华信新材 1.39 2.76 2.88 2.54
濮阳惠成 2.59 5.14 4.75 6.09
奇德新材 1.70 3.30 3.16 2.80
平均数 1.85 3.75 3.45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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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公司 2.11 5.21 5.52 6.18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于产品和客户不同,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报告
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良好。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风光股份 2.37 4.32 3.45 5.40
江苏博云 2.59 6.10 4.69 4.21
华信新材 1.93 4.19 4.46 5.37
濮阳惠成 3.25 6.57 5.08 5.73
奇德新材 2.20 3.87 3.57 4.16
平均 2.47 5.01 4.25 4.97
公司 2.65 6.72 6.73 6.69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水平保持稳定,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可变现净值低于结存成本的存货,公司已充分计提跌价准
备。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证监会 2025 年 3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对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①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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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
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
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
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
资金额)。
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
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⑦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
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除人
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
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
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5 年 9 月 3 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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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
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
资。
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68.57 否
其他应收款 161.24 否
其他流动资产 5,074.96 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88.76 是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05.53 否
合计 56,599.06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金额为 46,068.57 万元,全部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
结构性存款,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61.24 万元,主要为应收股利、押金、保证金等,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5,074.96 万元,主要为定期存款和待抵扣进项税,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权,持股比例为 0.34%,入股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股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4,205.53 万元,为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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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务收入
其他业
务收入
合计 48,456.74 100.00% 107,992.77 100.00% 101,901.18 100.00% 96,361.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90%、99.88%、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偶发性加工业务收入和材料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单体 29,952.07 61.88% 67,101.46 62.27% 61,775.98 60.69% 55,173.97 57.32%
专用助剂 16,172.36 33.41% 35,017.73 32.50% 33,785.60 33.19% 33,248.42 34.54%
其他产品 2,279.24 4.71% 5,634.18 5.23% 6,219.97 6.11% 7,840.78 8.15%
合计 48,403.68 100.00% 107,753.37 100.00% 101,781.54 100.00% 96,263.17 100.00%
注:上表特种单体包括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专用助剂。
报告期内,特种单体销售收入分别为 55,173.97 万元、61,775.98 万元、
报告期内特种单体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公司特种单体产品主要包括特种单体中间
体、二乙烯苯、α-甲基苯乙烯和甲基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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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销售收入分别为 33,248.42 万元、33,785.60
万元、35,017.73 万元和 16,172.36 万元,占比分别为 34.54%、33.19%、32.50%
和 33.41%,报告期内专用助剂收入规模较为稳定。公司专用助剂产品为亚磷酸
三苯酯衍生物系列、无酚亚磷酸酯系列和亚磷酸三苯酯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7,840.78 万元、6,219.97 万元、
他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炼油助剂系列、催干剂系列和副产物等。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40,325.67 83.31% 88,663.00 82.28% 83,090.31 81.64% 82,030.80 85.22%
贸易商 8,078.00 16.69% 19,090.37 17.72% 18,691.23 18.36% 14,232.37 14.78%
合计 48,403.68 100.00% 107,753.37 100.00% 101,781.54 100.00% 96,263.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各期直销占比分别为 85.22%、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9,653.89 81.92% 89,469.79 83.03% 81,220.86 79.80% 75,360.66 78.29%
境外 8,749.78 18.08% 18,283.58 16.97% 20,560.68 20.20% 20,902.50 21.71%
合计 48,403.68 100.00% 107,753.37 100.00% 101,781.54 100.00% 96,263.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为主,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78.29%、79.80%、83.03%和 81.92%。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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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成本
其他业务
成本
合计 35,613.22 100.00% 76,272.08 100.00% 69,643.78 100.00% 66,802.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保持稳定,占总成本的 99%以上。营业成
本构成及变化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单体 22,675.66 63.75% 49,134.38 64.59% 44,416.66 63.86% 40,266.57 60.35%
专用助剂 10,954.00 30.80% 23,307.74 30.64% 21,619.50 31.08% 22,760.81 34.12%
其他产品 1,937.38 5.45% 3,633.17 4.78% 3,515.36 5.05% 3,689.29 5.53%
合计 35,567.04 100.00% 76,075.29 100.00% 69,551.53 100.00% 66,716.67 100.00%
注:上表特种单体包括中间体
从产品类别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高分子新材料特种
单体和专用助剂,与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7,360.82 76.93% 59,773.37 78.57% 52,691.01 75.76% 53,009.01 79.45%
直接人工 956.93 2.69% 1,802.76 2.37% 1,539.13 2.21% 1,218.90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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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制造费用 6,047.80 17.00% 12,265.28 16.12% 13,043.96 18.75% 10,341.82 15.50%
其他费用 1,201.49 3.38% 2,233.88 2.94% 2,277.42 3.27% 2,146.94 3.22%
合计 35,567.04 100.00% 76,075.29 100.00% 69,551.53 100.00% 66,716.6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他
费用为 2020 年新准则下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合同履约成本中的运输成本。公
司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9.45%、75.76%、78.57%和 76.93%,
直接人工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83%、2.21%、2.37%和 2.69%,制
造费用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5.50%、18.75%、16.12%和 17.00%,
其他费用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22%、3.27%、2.94%和 3.38%,主
营业务成本的料工费构成占比变动不大,主要为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的变动主要
是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导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毛利
其他业务
毛利
合计 12,843.51 100.00% 31,720.69 100.00% 32,257.40 100.00% 29,558.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分别
利占当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96%、99.92%、99.87%和 99.9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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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特种单体 7,276.42 56.68% 17,967.08 56.72% 17,359.32 53.86% 14,907.40 50.45%
专用助剂 5,218.36 40.65% 11,709.99 36.97% 12,166.09 37.75% 10,487.60 35.50%
其他产品 341.86 2.66% 2,001.01 6.32% 2,704.61 8.39% 4,151.49 14.05%
合计 12,836.64 100.00% 31,678.08 100.00% 32,230.02 100.00% 29,546.49 100.00%
注:上表特种单体包括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较为稳定,主要来自于特种单体和专用助
剂产品,该两类产品毛利占比分别为 85.95%、91.61%、93.68%和 97.34%。公司
其他产品主要为炼油助剂系列产品和催干剂系列产品。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变化 毛利率 变化 毛利率 变化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52% -2.88% 29.40% -2.27% 31.67% 0.97% 30.69%
其他业务毛利率 12.96% -4.84% 17.80% -5.10% 22.89% 10.24% 12.65%
合计 26.51% -2.86% 29.37% -2.28% 31.66% 0.98% 30.68%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68%、31.66%、29.37%和 26.51%。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特种单体 24.29% -2.49% 26.78% -1.32% 28.10% 1.08% 27.02%
专用助剂 32.27% -1.17% 33.44% -2.57% 36.01% 4.47% 31.54%
其他产品 15.00% -20.52% 35.52% -7.97% 43.48% -9.47% 52.95%
合计 26.52% -2.88% 29.40% -2.27% 31.67% 0.97% 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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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特种单体包括中间体
分点,其中特单单体毛利率同比减少 2.49 个百分点,专用助剂毛利率同比减少
原因是受行业情况、市场竞争和供需关系的进一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售价有所
下降,其中α-甲基苯乙烯售价降幅度最大,另外受海外客户备货政策及需求减
少的影响,公司其他产品中毛利率较高的炼油助剂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减少,
进而引起其他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
中特单单体毛利率同比减少 1.32 个百分点,专用助剂毛利率同比减少 2.57 个百
分点。2024 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供需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α-甲基
苯乙烯和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系列的售价有所下降,另外部分原材料乙烯和纯苯
的价格有所上升。
中特种单体毛利率同比增加 1.08 个百分点,专用助剂毛利率同比增加 4.47 个百
分点。2023 年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苯酚、乙烯和三氯化磷的价
格下降较多,进而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下降较多。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风光股份 3.26% 5.51% 18.44% 23.18%
江苏博云 32.00% 32.10% 33.78% 27.97%
华信新材 30.97% 31.03% 26.90% 21.92%
濮阳惠成 18.89% 21.81% 26.07% 36.00%
奇德新材 25.85% 22.80% 26.65% 23.37%
平均数 22.19% 22.65% 26.37% 26.49%
平均数-剔除风光股份 26.92% 26.94% 28.35% 27.32%
公司 26.51% 29.37% 31.66% 30.68%
风光股份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其募投项目 2023 年多数时间处于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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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阶段,2024 年募投项目正式投产,折旧费用增加较多,而产能仍处于爬坡阶
段,2024 年其毛利率大幅下降,所以其毛利率下降具有特殊性,不具备参考性。
剔除风光股份后,其他同行业的毛利率均值与公司相比,2022 年至 2024 年,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均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因为不同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受下游产品供需和
国家政策影响不同,产品毛利率变动存在差异。其中,奇德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
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等领域,受国家消费补贴政策的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增
加。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
费用
管理
费用
研发
费用
财务
-397.76 -0.82% -860.82 -0.80% -1,413.96 -1.39% -937.36 -0.97%
费用
合计 5,008.43 10.34% 9,542.45 8.84% 8,117.70 7.97% 6,528.59 6.78%
营业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间费用分别为 6,528.59 万元、8,117.70 万元、9,542.45
万元和 5,008.4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8%、7.97%、8.84%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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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12.88 33.83% 618.60 41.25% 540.51 44.95% 470.39 45.13%
技术服务费 141.43 22.47% 226.28 15.09% 17.66 1.47% 43.65 4.19%
业务招待费 103.82 16.50% 204.81 13.66% 243.23 20.23% 148.38 14.24%
佣金 86.71 13.78% 196.78 13.12% 186.82 15.54% 259.85 24.93%
展览费 18.92 3.01% 88.10 5.87% 98.77 8.21% 0.95 0.09%
差旅费 37.62 5.98% 93.28 6.22% 78.11 6.50% 27.42 2.63%
广告及业务
宣传费
运费 7.65 1.22% 18.28 1.22% 10.85 0.90% 29.11 2.79%
办公费 6.71 1.07% 15.89 1.06% 6.26 0.52% 1.63 0.16%
使用权资产
折旧
投标费 0.00 0.00% 2.10 0.14% 5.24 0.44% 19.58 1.88%
折旧费 0.09 0.01% 0.13 0.01% - 0.00% - 0.00%
其他 2.05 0.33% 4.08 0.27% 2.11 0.18% 2.19 0.21%
合计 629.36 100.00% 1,499.71 100.00% 1,202.40 100.00% 1,042.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042.30 万元、1,202.40 万元、1,499.71 万
元和 629.36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08%、1.18%、1.39%和 1.30%,
销售费用率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
业务招待费、佣金、展览费和差旅费构成。
销售费用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强市场开拓工作,业务招待费、展览费和差
旅费增加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03.96 34.07% 1,743.23 44.39% 1,591.10 37.80% 1,347.20 41.25%
安全生产费 379.17 18.35% 746.30 19.00% 722.49 17.17% 554.21 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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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业务招待费 163.29 7.90% 262.94 6.70% 423.86 10.07% 325.79 9.98%
办公费 129.80 6.28% 220.93 5.63% 184.40 4.38% 163.70 5.01%
专业服务费 180.76 8.75% 218.61 5.57% 489.35 11.63% 169.13 5.18%
折旧费 86.52 4.19% 214.90 5.47% 292.72 6.95% 290.73 8.90%
无形资产摊销 156.87 7.59% 181.15 4.61% 155.58 3.70% 153.22 4.69%
股权激励 68.68 3.32% 137.35 3.50% 137.35 3.26% 137.35 4.21%
保险费 9.50 0.46% 49.93 1.27% 48.36 1.15% 39.22 1.20%
检验检测费 47.88 2.32% 43.30 1.10% 28.10 0.67% 25.61 0.78%
租赁费 7.25 0.35% 37.09 0.94% 21.97 0.52% 12.45 0.38%
差旅费 12.34 0.60% 30.18 0.77% 39.83 0.95% 11.39 0.35%
残疾人保障金 - 0.00% 16.26 0.41% 12.88 0.31% 5.19 0.16%
运输费 3.59 0.17% 10.50 0.27% 11.22 0.27% 11.91 0.36%
其他 3.35 0.16% 9.76 0.25% 21.97 0.52% 7.26 0.22%
维修维保费 112.78 5.46% 4.45 0.11% 25.01 0.59% 11.47 0.35%
诉讼费 0.30 0.01% 0.09 0.00% 2.66 0.06% - 0.00%
合计 2,066.04 100.00% 3,926.99 100.00% 4,208.85 100.00% 3,265.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265.85 万元、4,208.85 万元、3,926.99 万
元和 2,066.04 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39%、4.13%、3.64%和 4.26%。公司的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安全生产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专业服务费、折
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构成。
公司的管理费用总体上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呈上涨趋势,2023 年管理
费用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 IPO 后产生的上市酒会费用和财经媒体费用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活动直接
投入
在职直接从事
研发活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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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的工资、薪金、
奖金、津贴、
补贴
委托给外单位
进行开发的研 89.42 3.30% 638.25 12.83% 247.00 5.99% 100.00 3.17%
发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
活动的设备的 26.35 0.97% 52.08 1.05% 36.44 0.88% 46.33 1.47%
折旧费
其他费用 10.00 0.37% 308.46 6.20% 138.77 3.37% 7.79 0.25%
合计 2,710.79 100.00% 4,976.58 100.00% 4,120.42 100.00% 3,157.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3,157.80 万元、4,120.42 万元、4,976.58
万元和 2,710.79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8%、4.04%、4.61%
和 5.59%,研发费用包括直接材料、人工薪酬、委托研发费用、设备折旧。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的增加,公司需要不断研发新产品和
新技术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产品竞争力,研发投入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利息支出 - - -33.09 70.39
减:利息收入 292.78 648.31 1,128.78 52.49
利息净支出/(净收益) -292.78 -648.31 -1,161.87 17.90
加:汇兑净损失/(净收益) -132.06 -258.43 -284.60 -993.21
银行手续费 26.84 45.26 32.43 37.95
未确认融资费用 0.23 0.66 0.07 -
合计 -397.76 -860.82 -1,413.96 -937.36
注:公司 2023 年发生利息支出 2.78 万元,收到高企贷款贴息补贴 35.87 万元,净额列
报利息支出-33.0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37.36 万元、-1,413.96 万元、-860.82 万元
和-397.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7%、-1.39%、-0.80%和-0.82%。公
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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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较多,利息收入较多。2024 年随着募投项
目的建设,闲置资金减少,利息收入也相应减少。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及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政府补助 24.90 87.67 78.75 58.99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13.56 6.75 7.71 7.04
加计抵减税额 - 124.30 187.55 -
合计 38.45 218.72 274.01 66.0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加计抵减税额和收到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
分别为 66.03 万元、274.01 万元、218.72 万元、38.45 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3.64 196.00 434.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
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金融资产确认终止收益 - -14.24 -0.39 -
合计 553.26 2,045.67 704.87 18.06
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和定期存款产生的收益
以及持有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现金股利分红,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为应收款项融资票据贴现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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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4.67 -220.53 -142.83 -292.2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61 -4.94 -2.82 5.4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29 14.14 42.21 -29.02
合计 -44.57 -211.33 -103.44 -315.73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存货减值损失 -21.09 -6.49 -68.74 -68.4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合计 -21.09 -6.49 -68.74 -68.45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76 -137.92 -26.83 -14.55
公司 2024 年发生了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主要是因为处置了蒸汽
锅炉、二期丙酮装置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废品收入 11.17 7.83 7.33 5.06
无需支付的款项 - 4.60 2.03 0.85
赔款收入 0.50 4.23 18.04 2.65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 1.06 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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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4.00 0.00 0.00 0.00
合计 15.67 17.71 41.11 8.5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税款滞纳金 - 21.69 6.42 -
赞助费支出 0.48 11.48 13.69 4.30
固定资产清理 0.79 9.27 0.32 8.58
捐赠支出 - - 8.00 3.32
行政罚款 - - - 1.20
其他 - - 7.63 -
合计 1.27 42.44 36.06 17.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2022 年行政罚款系公司委托代理机
构在出口申报时未录入出口电子底账数据号导致的海关罚款。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25.45 3,315.60 3,350.10 2,426.77
递延所得税费用 -92.56 -79.89 -16.65 600.15
所得税费用 1,132.90 3,235.71 3,333.45 3,026.92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3,026.92 万元、3,333.45 万元、3,235.71
万元和 1,132.90 万元,主要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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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IPO 募投项目、开展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增加生产设备等固定
资产和在建工程支出。
(二)公司已公布或可预见将实施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内容、支出目的及资金需求的解决方式详见
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运用”及“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内容。
八、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系自主研发积累形成,技术水
平及技术先进性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七、
行业基本情况”之“(二)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竞争地位”之“3、公司的竞争
优势”相关内容。
(二)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将技术研发能力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使产品技术和生
产工艺保持先进水平,公司逐步探索并建立了符合现状的技术创新机制。具体创
新措施如下:
公司技术研发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号召,同时结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对市场最新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
断进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通过对市场保持敏锐性及前瞻性,积极
研发出符合终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使生产的产品始终领先市场的
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公司积极与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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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借助外部机构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
安全生产、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是公司的经营理念,公司为此专门从生产
部选调高水平技术人才,与技术研发部分工协同,不断对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工
艺进行重新探讨和优化,包括特种单体阻聚分离技术、多步骤工艺合并优化为少
步骤、人工操作改自动化控制、合成路线调整等,以实现减少原料使用、产品杂
质含量和三废排放,提升产品收率等研发目标。
公司一直致力于捕捉市场技术信息,组织研发部门技术团队经常性参与市场
调研和售后服务以及各种专业性的博览会,并与生产部门、市场销售部门建立了
良好的沟通和反馈机制,使得工艺技术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的同时,也提高了产
品研发的成功率,大大缩短了技术成果到成品投放的转化周期。
公司十分重视科研队伍的建设,在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科研
人才选拔、培养、考评与激励机制。公司通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激励措
施,吸引拥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科研人员加盟,并力求用良好的工
作环境、具备吸引力的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平、公正、透明的任用和奖惩机制,
激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主动性,促进其研发创新能力的发挥,不断加
强公司的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情况制定产品、技术的研发规划,并在预算
中安排专项研发费用,从人员配备、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创新激励等多方面给
予资金投入,保障公司产品、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
九、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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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十、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获得长期发展资金,能够有利于推动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细化工行业的竞争力。本次发行不产生资产整合事
项,如未来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合理制定资产整合计划,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孙秋新、金连琴、孙杰,
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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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况。
(二)近五年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
二、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垫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新、金连琴和孙杰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经营业务
脱硫降烯抗焦活化剂、炼油
原生产销售
用阻垢剂、破乳缓蚀剂、消
孙秋新持股 多乙苯、乙
泡抗氧剂、化工原料(化学
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
持股 15.00% 等,已无实际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
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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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经营业务
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原生产销售
金连琴个人
独资企业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无实际经营
信息咨询服务)。
孙杰持股
持股 10%
常青树有限设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宝驹油品、新鑫油品;随着安
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全国化工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的
不断推进,宝驹油品、新鑫油品因不在化工园区、不符合相关政策而停止经营,
生产设备均已拆除。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投资、
控制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
稳定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
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
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
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若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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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
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将
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当前主营业务开展,不会导致公司行业属性和产品
类别产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开展与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不
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
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业务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为避免
同业竞争所采取的措施可行、有效。”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姓名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
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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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姓名 关联关系
经理
报告期内曾担任监事会主席,现担
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报告期内曾担任副总经理,目前担
任公司董事
注: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
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包括在报告期前后十二个月存在上述情形的。
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
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江苏常青树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
孙秋新持股 85%,孙杰持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连琴担任总经理
响或担任董事或高级 南京杰智新诚投资管理有限 孙杰持股 90%;金连琴持股
依诺赞(江苏)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雷树敏持股 60%并担任执行
董事,周道秀担任总经理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严大景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
董事,于 2022 年 11 月注销
管理人员控制、能够施
严大景持股 10%并能施加重
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 南京三佳万向节制造有限公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司
出让全部股权。
其他企业
严大景实际控制,已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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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关系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严大景实际控制,已于 2022
年 3 月注销
严大景持股 90%并担任执行
董事,已于 2022 年 4 月注销
薛德四担任副董事长、总经
理
薛德四担任董事,已于 2025
年 8 月注销
江苏国健培生特殊医学食品 薛德四担任董事,已于 2024
有限公司 年 12 月注销
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
艾维特真空技术丹阳有限公
司
郭正龙持股 66.67%并担任执
镇江市诚华技术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
年 1 月注销
丹阳市森林家居广场金美橱 吴玮娟的个体工商户,已于
柜经营部 2022 年 4 月注销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能够施加重大影 南京树德高新材料科技有限 严大景配偶的弟弟胡大春持
响或担任董事或高级 公司 股 33.33%
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镇江河边草股权投资管理合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孙白新
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他关联方
镇江新区谨阳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注:除上述企业之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包括在报告期前后十二个月存在上述情形的。
(二)关联交易
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相
关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将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单方面
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如无偿接受担保等除外)金额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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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提供担保等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
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关联销售 - - 161.12 106.17
经常性关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0.16% 0.11%
联交易 关联采购 - - - 3.95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 0.01%
偶发性关 资金拆入 1.50 5.58 - -
联交易
(注) 资金拆出 - 7.08 - -
注:资金拆入、拆出为员工备用金。
(1)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南京树德高新材
销售产品 - - 161.12 106.17
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161.12 106.17
当期营业收入 48,456.74 107,992.77 101,901.18 96,361.01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0.00% 0.00% 0.16% 0.11%
①交易内容
公司向树德高新的销售主要为催干剂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的金额分别为 106.17 万元、161.12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11%、0.16%、0.00%和 0.00%,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占比较
低,公司对关联销售不存在重大依赖。
②交易价格确定方法及定价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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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
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树德高新因经营业务的需要向公司采购催干剂系列产品,因公司良好的市场
口碑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从公司采购产品便于双方沟通和业务开展。因此,
相关交易基于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催干剂系列产品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雷树平 工程款 - - - 3.95
合计 - - - 3.95
当期营业成本 35,613.22 76,272.08 69,643.78 66,802.14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 0.00% 0.00% 0.00% 0.01%
①交易内容
公司向雷树平的采购主要为施工材料以及厂区道路的建造、装修、维修等服
务,因施工工程量较小,公司出于便利性考虑选择了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 3.95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1%、0.00%、0.00%
和 0.00%,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占比例较低,且 2023 年及以后未再发生,公司
对关联采购不存在重大依赖。
②交易价格确定方法及定价公允性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
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交易背景以及相关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向雷树平采购零星工程,主要是基于便利性及双方信任关系的考虑。相
关交易基于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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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和劳务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采购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公司对关联销售、采
购不存在重大依赖,不会对经营独立性造成影响。
(1)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拆入 拆出 拆入 拆出 拆入 拆出 拆入 拆出
胡建平 - - 2.58 2.58 - - - -
吴玮娟 1.50 - 3.00 4.50 - - - -
合计 1.50 - 5.58 7.08 - - - -
用金,当年全部归还;②吴玮娟借 4.50 万元备用金,当年归还 3.00 万元。
用的备用金。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 担保方 主合同金额 合同起始日 合同到期日 担保方式
新鑫油品、宝驹 3,000.00 2020-08-25 2022-05-30
江苏银行
油品、孙秋新、
镇江大港 保证、抵押
金连琴、孙杰、 4,500.00 2022-08-09 2023-08-01
支行
李欣妍
中国银行 宝驹油品、孙秋 5,000.00 2021-11-12 2022-11-11
镇江大港 新、金连琴、孙 保证、抵押
支行 杰、李欣妍 5,000.00 2022-11-08 2023-11-07
交通银行 600.00 2021-05-24 2022-04-19
镇江大港 孙秋新、金连琴 保证
支行 600.00 2022-06-22 2023-04-10
注:上述担保关联方均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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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59.86 459.18 449.03 380.48
注:上述薪酬统计口径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包括公司
承担及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1)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其他应收款 吴玮娟 - 1.50 - -
(2)关联方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无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三)关联交易相关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4 月 25 日,
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25 日,
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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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秋新、金连琴、孙杰
签署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之事宜,现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与常青科技之间现时不
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
易。
(2)在本人作为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
尽量避免、减少与常青科技发生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
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江苏常青树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青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
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
维护常青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常青科技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青科
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2-4 项承诺。
如本人或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常青科技
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之事宜,现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与常青科技之间现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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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
易。
(2)在本人作为常青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
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常青科技发生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
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江苏常青树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青科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
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
维护常青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常青科技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青科
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2-4 项承诺。
如本人或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常青科技
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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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到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85,489.86 80,000.00
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
地(一期)项目的金额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提供资金。若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
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计划总投
资 28.55 亿元,项目计划分两阶段实施,每阶段建设期预计为 2 年。
本项目计划建设芳烃氧化装置、苯二酚生产装置、中间体生产装置及公辅工
程等。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偏苯三酸酐 8 万吨、均苯三甲酸 1 万吨、苯
二酚系列产品 12 万吨的主要产品产能。
(二)募投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85,489.86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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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85,489.86 80,000.00
注:无形资产投资为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7,948.20 80,000.00
(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准备与设计工作,
正在按计划进行设备材料订购与前期土建施工。本项目计划分两阶段建设,每阶
段建设期为 2 年,本项目的拟实施进度规划如下所示:
一阶段
项目 2025Q2 2025Q3 2025Q4 2026Q1 2026Q2 2026Q3 2026Q4 2027Q1
项目准备及设计
设备材料订购
土建施工
设备管线安装
试车
投产
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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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7Q1 2027Q2 2027Q3 2027Q4 2028Q1 2028Q2 2028Q3 2028Q4
项目准备及设计
设备材料订购
土建施工
设备管线安装
试车
投产
注 1: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进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分两阶段实
施本项目,一阶段计划投资约 19.1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计划投资约 12.45 亿元;
注 2:二阶段建设在一阶段投产后根据生产、销售和市场情况择机实施,二阶段计划投
资约 9.3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计划投资约 5.99 亿元。
(四)项目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公司在项目实施的人员、经验、技术等方面储备充足,已掌握本次募投项目
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具备产品量产的技术基础,具备项目实施能力。
除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外,剩余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包括但
不限于自有营运资金积累、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分阶段建设,每阶段建设期 2 年,投产后产能利用率逐步爬坡,预计
满产后(即产能利用率 90%以上)年销售净利率不低于 12%。经过可行性论证,
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现金流入。
本项目在效益测算中主要基于如下假设:
(1)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项目测算期间上游设备及原材料的供应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测算期间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项目预测;
(4)项目满产后,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符合预计,成本投入保持稳定。
(1)产品产量及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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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爬坡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项目各阶段投产后的前
三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25%、50%、80%,第四年起维持满产(产能利用率 90%
以上)水平,测算对应产品的产量为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销量按产销率 100%
测算,即销量=产量。
(2)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
考虑到募投项目产品投产后市场供求关系的再平衡对价格影响,公司对原材
料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上浮、产品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下浮的方式进行测算。
(3)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公司按照生产物料平衡,测算各产品产量对应的原材料采购量,结合原材料
单价测算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以报告期内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为基础,公
司按照直接材料占比 80%测算生产成本。
以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为基础,考虑到新产品的市场开拓需要,公司采用收
入的 1.35%测算销售费用。
以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为基础,考虑到部分管理职能由母公司承担,公司采
用收入的 4.00%测算管理费用。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由泰州子公司实施,目前非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测算中暂
不考虑研发费用,适用所得税率 25%。
(4)预计效益情况
经测算,公司两阶段均建设完成且达到满产状态后,综合毛利率约 21.37%,
销售净利率约 12.01%。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基于上述假设条件和测算基础,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六)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
技(泰州)有限公司厂区内,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产证编号为苏(2025)泰州市不动产第 1125875 号,宗地面积为 144,116.00 平方
米,可满足本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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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了投资项目备案,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证号 环评批复
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
(一期)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项目与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高分子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致力于为下游高分子新材料的产品制造、性能改善、功能增强提供支撑。公司现
有产品主要聚焦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和生产,对于芳香族含
氧高分子新材料单体的生产(如酐、酚、醇等高端品种)还亟待进一步补充和完
善。这两类单体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市场,特种高分子单体官能团的改变,会给材
料表观性能及内在结构带来较大提高和改善。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新材料是国际化
工巨头竞相开发的重要领域,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生产的含氧类特种单体,是这
些新材料不可或缺的必备原料。公司本次募集的资金均投向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
产基地(一期)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产品拥有相同或相近的产业链、基
础原材料、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紧密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
中间体装置、芳烃氧化装置、苯二酚装置涉及的产品均属于主营产品中的高分子
特种单体产品类别,丰富了现有产品线并将产品线向高端化升级,将进一步巩固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下游行业及用途等详
见下表:
序
产品 主要原材料 生产工艺 下游行业 产品用途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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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产品 主要原材料 生产工艺 下游行业 产品用途
号
酸、催化剂、 滤提纯和 脂、涂料、绝缘 用广泛,国内产能尚存在缺
助剂等 干燥等 材料等行业 口,预计未来需求量将保持
增长
高性能工程塑 医药、日化、材料和建筑装
料、增塑剂、光 饰等领域应用广泛,环保要
均三甲苯、醋 氧化、过
学材料、涂料、 求的日益严格,高端品质的
生物医药、环保、 均苯三甲酸产品,和具有环
助剂等 干燥等
新能源与高端制 保优势的企业在市场上更具
造等行业 竞争力
烷基化、 高分子材料、特 橡胶、电子、医药、食品、
纯苯、丙烯、
苯二酚系列 氧化、提 种化学、医药中 染料、农药等领域需求增加,
产品 纯、分离 间体、日化、橡 全球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
剂等
等 胶等行业 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现有产品和技术路径的延伸,其中:偏苯三
酸酐属于公司在碳九产业链的下游延伸,苯二酚属于公司现有特种单体中间体下
游延伸,是公司在掌握氧化工艺后所开发的创新性产品。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包括对甲基苯乙烯、二异丙烯基苯、亚磷酸酯
PL-30、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系列及无酚亚磷酸酯系列等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与
前次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不存在重叠,本次募投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
类、满足市场进一步需求,不断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精细化工行业的竞争力。
(二)项目经营前景和实施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高分子特种单体产品的基础上,基于现
有产品及技术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加大对公司核心业务领域及未来
市场高性能、绿色化趋势产品的投资,目的是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延伸产
业链,推动产品升级,提升公司高分子特种单体产品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伴
随着化工行业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转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前景
良好,具备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端专用材料自给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高端高分子新材料
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还长期依赖进口,制约着我国高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
未来产业的发展,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仍存在堵点或“卡脖子”问题。以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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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间苯二酚为例,在商务部持续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国内对高纯度间苯二
酚仍存在一定比例的进口依赖。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可加速高纯度苯二酚相关
产品的国产替代进程,在满足国内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同时,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开
增量空间。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高分子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而性能优异、
绿色环保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更是需求量日益增长,对特种单体的需求呈现“高端
化、定制化”趋势。公司始终对市场保持高度敏锐性及前瞻性,积极研发符合终
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
(1)偏苯三酸酐及其相关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的芳烃氧化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
造行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稳步发展,芳烃氧化系列产品(例如偏苯三酸
酐)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增速稳定。尤其是在亚洲地区,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
场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偏苯三酸酐需求的持续增长。预计未来几年,随着技术进
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展,偏苯三酸酐市场将保持稳定发展。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日
益严格,高端品质的偏苯三酸酐产品和具有环保优势的企业在市场上将更具竞争
力。
此外,2024 年美国英力士因不可抗力永久关闭其年产 7 万吨 TMA 生产装置,
在国内引发 TMA 价格大幅波动。公司计划通过建设泰州项目抓住该契机,加快
建设 TMA 生产装置填补国内外产能缺口,在市场中抢占先发优势。
(2)苯二酚系列产品
公司规划的苯二酚系列产品中,间苯二酚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
拓展以及全球经济的稳步增长,特别是电子、医药、染料及农药等行业的应用需
求增加,推动了间苯二酚市场的快速发展。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升级,间苯二
酚的市场需求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点。对苯二酚作为橡胶助剂使用是其主要需
求来源,在食品、医药、农药、染料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具有较强的市场增长
潜力。
目前国际主流苯二酚生产主要有如下路线:苯酚羟基化法生产对苯二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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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二胺水解法生产间苯二酚、中间体氧化法生产间/对苯二酚,国内主要采用前
两种方法,日本主要采用中间体氧化法。相对于前两种方法,中间体的稳定供应
能力是氧化法工艺的重中之重,该工艺可通过使用不同类型中间体生产高纯度间
苯二酚或对苯二酚,具有技术门槛高、产品纯度高等特点。公司已能稳定、大批
量生产高纯度中间体,本次募投项目苯二酚装置采用氧化法工艺,通过本项目建
设,可加速苯二酚相关产品的国产替代进程,在满足国内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同时,
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开增量空间。
本项目通过新建芳烃氧化、苯二酚等核心装置,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向芳香族
含氧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延伸,强化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
市场地位,满足下游市场对高性能材料不断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规划的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料单体是对现有产品和技术路径的延
伸,建成后的新产品包括偏苯三酸酐、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系列产品,将进一
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完善产品矩阵,为公司向生物基含氧化学品等关键领域深
化布局提供基础,加强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领域的创新和转化能力,满
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7 部门联合印发的《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 方案
(2025-2026 年)》中提出,2025-2026 年,石化化工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以
上,经济效益企稳回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精细化延伸、数字赋能和
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明显。
在此背景下,本次募投项目装置对应主要产品品类定位于清洁工艺和高端化
产品应用,整体符合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布
局的偏苯三酸酐系列产品和苯二酚系列产品,是在未来化工行业产品转型升级的
发展趋势下,推出的高端化产品经营策略。本次新增相关产品产能规模,是公司
基于经历多轮行业周期变化、多年深耕化工行业经验,结合募投产品市场供需变
化和未来发展预期,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募
投项目规模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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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针对芳烃氧化装置主要产品,发行人采用液相空气氧化法技术,通过氧化、
过滤提纯和干燥等工序制得成品,为偏苯三酸酐产品的行业主流和成熟方案。发
行人在该方案的基础上,与国内权威研究机构进行了深入合作,共同进行相关芳
烃氧化生产含氧化学品应用放大的研究开发,实现了部分关键工艺的优化,为其
技术、工艺积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发行人液相空气氧化技术已完成工
业化生产工艺验证,后续将在生产装置持续优化。
针对苯二酚装置主要产品,发行人采用行业内领先的烷基化反应和氧化法反
应技术,该技术通过烷基化反应制得高纯度中间体,并将中间体通过氧化、提纯
和分离等工序制得成品;该工艺可通过使用不同类型中间体生产高纯度间苯二酚
或对苯二酚,具有技术门槛高、产品纯度高等特点,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已能
稳定、大批量生产高纯度中间体,中间体氧化技术已完成工业化生产工艺验证,
后续将在生产装置持续优化。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了高素质、高水平的综合管理人才队伍,中高
层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的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发掘市场及
客户需求,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人才的
培养,通过外部人才引进和内部员工培养的双重机制,保障公司拥有充足的人才
储备,为公司项目实施及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符合行业内经营特点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研
发、财务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保证公司各
部门紧密衔接、高效、正常的运转,为公司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研发方向定位于国际先进、国内空白领域,以高分子新材料市场的需求
为导向,在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多项关键生产技术和工艺方面实现
了多项突破,以丰富的产品和过硬的质量开拓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推动了
相关产品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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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本项目规划产品为现有产品的延伸,与现有产品具备相同或相似的市场,
公司将进一步以产品的供应、开发和应用推广为依托,积极开发新客户、挖掘现
有客户的潜在需求,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五)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大类为化
本项目相关工艺技术、装置及产品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根据《江苏省“两高”
近年来,国家对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法规密集出台,对
化工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和科学指导,为我国精细化工发展
提供了新的机遇。《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
出“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
清洁生产水平”“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
制造”“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化工新材料是支撑国
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基础,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本项目规划的
含氧类高分子特种单体产品是公司现有产品矩阵的延伸,能进一步增强下游高分
子新材料的优质特性,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在现有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已完成
投资项目备案;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
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
见,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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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具有良好
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开展围绕主营业务,并结合了未来
市场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抓住下游部分
细分产品及市场领域出现的机遇,有效依托自身成本及渠道优势,扩大业务规模,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细化工行业的竞争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货币资金、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相应增加。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前,公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财务成本获得债务融资,另一方
面不会因为本次融资而迅速摊薄每股收益。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以及可
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以加强,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偿
债风险也随之降低,抗风险能力将得以提升,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本次可
转债如短期内转股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但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提升,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有
效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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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为 2023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该次募集资金
基本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由主承销
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14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5.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进项税)11,844.91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222.81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3168 号)。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466379036938 3,982.54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5389018080651711 19,155.80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1000293084 82.80 活期存款
合计 23,2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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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222.8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8,927.9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2023 年:23,830.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24 年:30,659.6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项目完工程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度)
项目建设投资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42,312.30 12,687.70 2025 年 6 月末
特种聚合材料助
料制造项目
合计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54,705.11 30,294.89 -
合计 113,222.81 113,222.81 113,222.81 113,222.81 113,222.81 78,927.92 34,294.89 -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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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6 月 实现效益 计效益
特种聚合材料助 预计项目内部
料制造项目 (税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于 2025 年 6 月末投产,最近三年处于建设及试生产期。受市场
竞争、新产品开拓进度、生产装置持续调试优化影响,报告期后募投项目产能爬升进度低于预计,暂未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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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或项目延期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即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进行调整,减少二异丙
烯基苯装置、增加总控制室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减少维修车间。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及项目实施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
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针对规划产能、部分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进行部分优化,
不涉及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产品方案等变化,不涉及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调整减少募集资金投入约 3,000 万元,约占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 3.53%。
其中:减少二异丙烯基苯装置,减少募集资金投入约 4,000 万元;增加总控制室
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约 1,500 万元;减少维修车间,减少募
集资金投资投入约 500 万元,该次调整前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35.00 万元公司
以自有资金补足。因调整涉及的内容较少,因此本次调整暂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 年(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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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 年(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 年(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共有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800 万
元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形式存放。
(二)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13,222.81 万元,公司累
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含置换金额)共计 54,705.11 万元,累计投入的超募资
金 24,222.81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1,434.96 万元,累计
收到理财产品收益 2,291.27 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38,021.13 万元。
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为 2025 年 9 月 3 日,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发行人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3,736.49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3.96%,
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继续投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
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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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运用鉴证报告结论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4393 号),并发表意见如下:常
青科技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
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
青科技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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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孙秋新 金连琴 孙 杰
雷树敏 严大景 吴玮娟
薛德四 孔宪根 郭正龙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孙秋新 孙 杰 雷树敏
孙白新 胡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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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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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薛德四 孔宪根 金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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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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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孙秋新 金连琴 孙 杰
实际控制人:
孙秋新 金连琴 孙 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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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董 叶
保荐代表人:
马志鹏 钱林凯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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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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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
赵 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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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秦桂森 黄靖渝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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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
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 镇 胡筱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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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刘逸伦 杨 诚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岳志岗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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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
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
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详见本募集说
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四、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
发行相关的承诺”之“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
对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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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
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募
集说明书》正文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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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一、发明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间、对甲基苯乙烯
的生产方法
一种乙烯与苯一步法
合成二乙苯的方法
一种乙苯和乙醇烷基
制备方法
一种应用于二乙苯脱
氢制取二乙烯基苯反
应装置的油水分离的
方法
一种亚磷酸一苯二异
辛酯生产装置上苯酚
与异辛醇混合物的分
离回收工艺
一种亚磷酸二苯酯的
制备方法
一种乙醇和乙苯为原
法
一种超交联聚合物负
载分子筛和 Fe 催化剂
的制备方法及其在生
产二乙烯苯的应用
一种 USY 分子筛催化
剂的制备方法、及该催
化剂在制备二乙烯苯
中的应用
一种节能型亚磷酸二
置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利用甲苯和乙烯
制取对甲乙苯的方法
常青科技、
一种催化剂的制备方
法及其催化剂的应用
分支机构
注:上述发明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 20 年
二、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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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其衍生物生产中苯酚
的回收装置
一种液态乙烯气化热
利用的节能装置
一种丙酮加氢制异丙
醇的分离回收装置
一种边反应边脱除副
产品的反应分离器
一种用于亚磷酸三苯
酯的排酸反应釜
一种苯酚和异辛醇混
离装置
一种苯酚和异辛醇混
离设备
一种苯酚与异辛醇混
置
一种反应器专用的催
化剂收集装置
一种应用于亚磷酸二
的物料分离装置
一种高效亚磷酸二苯
一异辛脂的反应釜
一种用于亚磷酸二苯
装置
一种用于亚磷酸三苯
备
一种高效安全型反应
器用催化剂回收装置
一种节能型亚磷酸三
苯酯专用搪瓷釜
一种亚磷酸三苯酯搪
瓷釜用加热机构
一种具有过滤功能的
节能型再沸器
一种亚磷酸二苯一异
辛脂的搅拌机构
一种高效亚磷酸三苯
酯反应釜
一种脱氢尾气处理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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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亚磷酸三苯酯生
置
一种用于反应釜气体
流量控制的气路管道
一种亚磷酸酯生产中
置
一种亚磷酸酯生产设
备的循环节能装置
一种可实现快速升降
温的反应釜
一种安全性高的亚磷
酸酯反应釜通气管道
一种有效吸收亚磷酸
的设备
一种精制亚磷酸酯的
节能装置
一种便于监控反应进
度的生产装置
一种便于观察回流状
况的反应釜气相管
一种低气味亚磷酸一
置
一种节能型亚磷酸二
置
一种绿色环保型亚磷
置
一种反应装置用密封
机构
一种无毒亚磷酸酯用
生产装置
一种无毒亚磷酸酯反
应釜用搅拌装置
一种亚磷酸一苯二异
癸酯提纯装置
一种高安全型亚磷酸
釜
一种亚磷酸三异辛酯
生产用回收装置
一种用于亚磷酸一苯
尾气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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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具有液位监控功
能的化工生产用储罐
一种用于化工生产的
多功能反应釜
一种苯酚加工用汽提
塔进水装置
亚磷酸三苯酯的压滤
装置
一种低酚亚磷酸一苯
二异辛酯的洗涤装置
一种高效、节能的液体
亚磷酸酯生产系统
一种亚磷酸三苯酯生
装置
亚磷酸二苯酯的定量
水槽
亚磷酸二苯酯的生产
装置
亚磷酸三苯酯的排酸
装置
亚磷酸二苯酯的氮气
保护装置
一种便于使用的苯酚
回收装置
一种二乙烯苯制备用
阀
一种连续型多乙苯反
应器
一种苯塔用高稳定性
浮阀
一种可稳定流量的亚
通氮装置
一种易于吸附的混二
甲苯制备用白土塔
可用于亚磷酸三苯酯
安全取样装置
一种用于储存对二乙
苯的氮气保护装置
一种可用于制备水性
催干剂的搅拌装置
一种包括阻聚剂执行
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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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一种油水分离的溢油
系统
一种甲苯烃化生产系
统
一种应用于液体亚磷
酸酯生产的排酸系统
一种烃化反应尾气回
收装置
一种精馏分离的除氧
系统
注: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