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7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利利女士、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96%)的公司副总裁张会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96%)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计划在本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2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6,2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147%)。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吴利利女士、张会明先生、孙秀
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有无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合 计 585,000 0.0589 146,250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数量 拟 减 持 数 拟 减 持 数 量 占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量(股) 总股本比例(%)
合 计 585,000 146,250 0.0147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
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风险提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
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吴利利女士、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