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5-05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A 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79,960,204.96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94,607,568.65 元。为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股东投
资收益与公司投资价值,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在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经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具体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A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3.56%。
本次利润分配的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如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A 股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
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皖维高新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25-056)。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响应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利于提升公司股
东投资收益与公司投资价值,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皖维高新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临 2025-057)。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请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