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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 关于“欧晶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17:09:32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
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709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
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欧晶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格为 45.91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本。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有关规定,“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5.91 元/股调整为 44.71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欧晶转债”调整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因触发“欧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欧晶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4.71 元/股向下修正为 42.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42.00 元/股的 85%,预计可能触发“欧晶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
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欧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11 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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