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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 关于不提前赎回”友发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17:09:27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2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友发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友发集团”)股票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友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友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
  前赎回“友发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友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
  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如再次触发“友
  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后首个交易
  日重新计算,若“友发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友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
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 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113 号文同意,
                                公司本次发行的 20 亿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友发转债”,转债代码“11305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友发转债”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9.3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 4.77 元/股。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票,“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 月 25 日起由 9.39 元/股调整为 9.40 元/股。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85%,触发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
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73 元/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20 日起由 6.73 元/股调整为 6.58 元/股。
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58
元/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由 6.58 元/股调整为 6.29 元/股。
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回购股份作为转股
来源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5 日。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85%,触发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
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5.07 元/股。
源由“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变更为“新增股份”。新增股份作为转股
来源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由 5.07 元/股调整为 4.92 元/股。
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由 4.92 元/股调整为 4.77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
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公
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
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友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友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友发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为维护广大可转
债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友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如再次触发“友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
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友发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友发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
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友发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友发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次“友发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友发转债”情况。
行总量比例为 2.53%;期末持有“友发转债” 0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 0;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 1.64%;期末持有“友发转债” 178,710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 0.98%。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友发转债”。
   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友发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 并依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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