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2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0 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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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义乌金控 指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顺和公司 指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咨询有限公司
真爱集团 指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经开 指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真爱数智 指 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华鼎股份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将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所持上市公司 102,249,872 股股份转让给义乌真爱
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交易合同》】 指 (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10】日签署的
《股权交易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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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义乌金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义乌金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2 楼
法定代表人 吴奇伟
注册资本 106,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49832765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政府性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 1999-08-12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2 楼
联系电话 0579-85856795
股东及持股比例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义乌金控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义乌金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吴奇伟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吴超越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杨绍刊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何斌超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顺和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顺和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0 层
法定代表人 金江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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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ECDK01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9-09-16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20 层
联系电话 0579-85666136
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顺和公司 100%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
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金江斌 男 董事长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杨绍刊 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王伟光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陈英 女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王乙飞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王哲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周可靖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楼宝玲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义乌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
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义乌金控与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义乌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互为一致行动人,两者股权关
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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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浙江省财政厅
监督管理办公室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 义乌市数智产业发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
理咨询有限公司 展集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义乌金控及顺和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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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为上市公
司未来发展引入战略资源,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发展潜
力,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未来 12 个月
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后续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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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所致。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则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
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02,249,872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转让价格不低于 5.36 元/股。2025 年 9 月 13 日,华鼎
股份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在公开征集期内,受让方【真爱数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足额缴纳交易保
证金。经评审,确定【真爱数智】为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2025 年 9 月【29】
日,华鼎股份披露了《义乌华鼎锦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易合同》】,约定义乌金控、顺和公司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102,249,872 股股份转让
给【真爱数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比
(股)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例
义乌金控 99,077,372 8.97% 8.97% - - -
顺和公司 3,172,500 0.29% 0.29% - - -
合计 102,249,872 9.26% 9.26% - - -
真爱集团 107,377,265 9.72% 15.72% 107,377,265 9.72% 15.72%
郑扬 1,038,900 0.09% 0.09% 1,038,900 0.09% 0.09%
义乌经开 66,255,368 6.00% - 66,255,368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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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真爱数智 - - - 102,249,872 9.26% 9.26%
合计 174,671,533 15.81% 15.81% 276,921,405 25.08% 25.08%
注:真爱集团、郑杨、义乌经开、【真爱数智】为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期中
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真爱数智】于 2025 年 10 月【10】日完成签署的【《股
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方
甲方一(转让方一):义乌金控
甲方二(转让方二):顺和公司
乙方(受让方):【真爱数智】
(二) 主要条款
序号 项目 主要条款内容
甲方一、甲方二所持有的华鼎股份合计 102,249,872 股无限售流
通股。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548,059,314.00】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5.36】元/股。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汇入义乌产权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向资金结算指定账户支付
标的股份转让 交易价款的行为,视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的付款
价格与支付 义务。在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汇入义乌产权指定银
行账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义乌产权将全部转让价款汇入
甲方指定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前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均
不可撤销的同意义乌产权可暂缓合同项下款项和费用的收取或
支付等行为,待处理结果明确后照其办理。
股权交易涉及需向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
主管部门、审批机关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
履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义乌产权在收到
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且甲
日内,向甲乙双方出具交易凭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交易获得
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股
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视为股权交易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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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公告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前,若标的企业出现分红
(送股)或配股,所分红利(红股)或配股权利由乙方享有。
若标的企业出现配股,则由乙方决定是否出资参与,甲方应无
款中扣留相应款项(分红款税后收益),在股权转让完成后返还
给乙方。送股(配股)后新增股权应与原交易股权一并无条件
过户给乙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
部门的确认,上述事项均通过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
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股份表决权的行使等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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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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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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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 751 号
联系人:张益惠
电话:0579-85261479
传真:0579-85261877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的 9: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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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奇伟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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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金江斌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奇伟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金江斌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义乌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 601113
浙江省义乌市稠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街道总部经济
一名称 公司 一注册地
园 B7 幢 22 楼
浙江省金华市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乌市稠江街道总
二名称 咨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 部 经 济 园 B7 幢 20
层
有√ 无□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之间互为一致行
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持 股 数 量 : 99,077,372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 股 比 例 : 8.97%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股份比例
持 股 数 量 : 3,172,500股
持 股 比 例 : 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变 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变 动 数 量 : 99,077,372股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 8.97%
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持 股 比 例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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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变 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变 动 数 量 : 3,172,500股
变 动 比 例 : 0.29%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持 股 比 例 : 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未
是□ 否□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 ,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本 页 以下无 正 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奇伟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 义乌市顺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金江斌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