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莱福”)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新莱福在本次交易
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新莱福股价波动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新莱福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起停牌。新莱福因本次交
易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证监会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指数(883126.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项目 日(2025 年 3 月 涨跌幅
年 4 月 11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44.19 35.50 -19.67%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66.00 1,926.37 -11.06%
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83126.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8.60%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8.26%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19.67%;剔除同期大盘因素
后,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8.60%;剔除同期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8.26%。因
此,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公司股票交
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新莱福
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
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锐 吴 曦 孙 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