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 21 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仙鹤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
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成效、增强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
持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于 2025 年 10 月 8 日
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仙鹤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589,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 30,001.06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540,000,000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王明龙为仙鹤控股实际
控制人之一并担任董事
王明龙 10,000,600 1.42%
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组 王敏文为仙鹤控股实际
控制人之一并担任董事
王敏文 2,539,100 0.36%
长且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12,539,700 1.78%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9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数量 公司股份 13,589,408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30,001.06 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
股本)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 566,129,108 股
量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79.99%
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仙鹤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589,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增持金额为
人民币 30,001.06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就公司控股股东仙鹤控股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是依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
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未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