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沐邦高科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的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进行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此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占其所持 冻结
股东 股份数量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比 原因 冻结起始日 终止 冻结申请人
名称 (股)
其一致行动人 例 日
(注) 3 日、9 月 法院
沐邦 15 日
司法
新能 2025 年 9 月 南昌市红谷
是 轮候 /
源控 87,540,610 100.00% 1 日、9 月 8 滩区人民法
冻结
股 日 院
江西省南昌
法院
注:安义县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全部 87,540,610 股公司股份进行 3 轮轮候冻结。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沐邦新能源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其中轮候冻
股东名 持股数量 合计占其所
持股比例 司法标记的股 结股份数量
称 (股) 持股份比例
份数量(股) (股)
沐邦新
能源控 87,540,610 20.19% 87,540,610 100.00%
(注)
股
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多轮轮候冻结。
二、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经查询,因公司控股股东近期存在多起民事诉讼案件,江西东临产融投资有
限公司、南昌中陵供应链有限公司、南昌市龙保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铜陵高
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市国资供应链金融管理有限公司等
债权人分别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
结。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其他情况说明
候冻结状态,如沐邦新能源控股不能与债权人妥善解决相关债务纠纷,将可能导
致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
或变更的风险。
司法标记。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和司法标记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股份解质押、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核查意见》和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
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
券信用账户前 200 名明细数据表,查阅沐邦新能源控股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表,查阅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相关案件的法律
文书。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沐邦高科控股股东沐邦新
能源控股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暂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如未来沐
邦新能源控股不能与债权人妥善解决相关债务纠纷,将可能导致沐邦新能源控股
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 峰 周刘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