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现就本员工持
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主体资格。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
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员工自愿参
与、风险自担,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险共担机制,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优化薪酬结构,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
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说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