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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立科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21:06:02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
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17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4,504.4546 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
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42.2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9.6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4.54 倍,低于剔除极值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 34.27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 43.18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3.18 元
/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2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8,111,790 万股的 2.9982%。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2.28 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瑞立科密员工参与主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瑞立科密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50.445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54.777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88%。初始战
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95.6678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
   (1)21.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8.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9.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4.54 倍。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28.69   34.2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算术平均值剔除嵘泰股份极端值。
   本次发行价格 42.2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6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T-4 日)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54.54 倍,低于剔除极值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领先,打造国内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第一品牌”为发展战略,
立足于自主研发,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研发团队多年持
续的努力,具备了主动安全系统的正向开发能力,成功开发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
产权的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助力国家制造业“补短板”、“填空白”,推动了我
国汽车电控制动的国产化进程。2019 年,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的“车用高性能
制动系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2 年,公司
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路谱与载荷谱的商用车快速可靠制动关键技术及部件研发
应用”项目荣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运用”项目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基于车路信息智能融合的商用车制动
关键技术及部件研发应用”项目荣获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多信息融合的
商用车智能制动关键技术及部件研发应用”项目荣获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技进步
三等奖;公司已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研发项目 1 项、国家级 863 计划研发项目 1
项及省级研发项目 4 项,并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制定了 9 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
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授权专利 459 项,其中发明专利 58 项,以及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 93 项,具备了 22 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
公司也被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
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软件企业。
  凭借扎实的技术储备、优良的产品性能、可靠而稳定的产品质量,快速的客
户需求响应,周到的服务跟踪支持,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众多主流整车厂商
的认可,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也到了主管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充分肯定,在
行业内塑造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美誉度,形成了突出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
进行更深层次的市场开拓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历经 20 余年发展,公司已成长
为国内商用车主动安全系统龙头企业,公司品牌“科密(Kormee)”已成长为行
业一线品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至 2023 年,公司气压电控制
动产品包含的制动防抱死装置(ABS)产量和销量连续 10 年排名行业第一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产品市场占有率均排名行业第一位。最近三年,我国商用车销量分别为 330.05 万
辆、403.10 万辆和 387.30 万辆,不考虑出口因素,公司商用车 ABS、ESC、EBS
产品合计境内销售分别约 79.21 万套、95.60 万套和 108.13 万套,假设一辆商用
车配置一套行车制动系统,公司 ABS、ESC、EBS 产品在商用车领域的市场份额
分别为 24.00%、23.72%和 27.92%,稳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业务相关的 ECU、执行器和传感器等核心零配件
均为自主生产。核心零配件具有产品附加值高、产品质量要求高的特性,公司全
部自主生产,既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又能够控制核心零配件的生产成本。针对对
外采购的非核心零配件,公司与供应商达成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自主设计、定
制化采购的方式保证零配件质量,同时通过大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成本。在生产
工艺方面,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模式,以准时化方式组织生产,不断优化工艺流程;
此外,公司持续在原材料采购、存货管理、物流运输及供货等方面加强管理,以
缩短公司产品生产周期、提高供货速度。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较强的产
品质量控制能力,建立了涵盖研发、供应链、管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多层次、
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欧盟 E-mark 产品认证、德国莱茵公司(TÜV)
的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和 CMMI-3 级等技术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依托先进的生产
及检测设备、自动化的生产模式,公司具备承接大型整车厂大批量订单的能力,
可以满足整车厂在供货数量、产品质量以及交付周期等各方面的要求,强大的生
产能力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优质客户资源。
  主动安全系统具有个性化、定制化特征,不同车型对主动安全系统的要求存
在差异,行业内企业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进行研发标定,以满足客户需求。与此同
时,下游整车厂客户对产品售后和日常技术支持工作亦存在较高要求。随着技术
的快速变革以及市场竞争的加速,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对企业长期可持续发
展至关重要。目前,公司已建成了覆盖国内主要客户的营销网络,从售前技术推
广、售中需求沟通到售后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
与技术支持工作。公司自行开发的故障检测及采样程序,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故
障分析及采集,可对客户进行定期跟踪服务与保养,提高公司的客户服务效率和
客户粘性。有力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了公司能够及时专业地为客户提供详
细的产品咨询、产品使用培训和产品售后服务,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顺利销售和
销售后的稳定使用。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数的 93.47%;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7,659,54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
总量的 94.42%,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
模的 3,029.79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金融时报》和经济参考网上的《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除预计发行费用 14,850.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
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42.8262 元/股。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
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
与本次新股发行。
次发行价格 42.28 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 190,448.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
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
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
规定。
股申购。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T+2 日)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9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
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
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
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
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金 融 时 报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
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
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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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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