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证券代码:001301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5〕120020 号)
(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
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或“保荐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使
用的简称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审核问询
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目 录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最近三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负极材料、石墨化焦
等 , 公 司 负 极 材 料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419,825.44 万 元 、 373,614.87 万 元 和
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负极材料产品价格下降。
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65%、27.74%和 25.72%,其中公司负
极材料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3.60%、27.16%和 23.81%,持续下降;石墨化焦毛利
率分别为-0.15%、-3.66%和 9.93%,变化较大。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050.68 万元、171,754.83
万元、249,419.04 万元,持续增长,2023 年年末应收账款价值较 2022 年年末
增加 66.67%;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85、3.20 和 2.48,持续下降;存货账
面价值分别为 147,273.96 万元、109,176.42 万元、155,503.06 万元;预付账
款分别为 8,122.15 万元、6,802.68 万元、10,327.04 万元,2024 年公司预付款
项金额较 2023 年增长 51.81%。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42.06 万元、
-41,637.37 万元和-28,440.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亿元;最近三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6,664.11 万元、20,156.89 万元和
最近三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378,255.35 万元、
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石墨坩埚、煅后焦等原材料供应商同为
公司石墨化焦客户的情形。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2,430.33 万元、3,983.38 万元
和 68,731.66 万元,2024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相对较大主要系北苏二期仍处于在
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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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行政处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件
存在人员伤亡情况。公司存在部分自有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面积占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面积比例为 4.1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
金融资产金额为 17.53 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35.44 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产品销售单价、定价模式、成本结构、市场竞争情况、
公司及客户议价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 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
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有效性。(2)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产品不
同应用领域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
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区分业务
板块、应用领域(包括副产品和废品等),说明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利润变
动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
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持续为负,与净利润波动趋势不匹配,请结合客户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产生
上述现象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是否具有正常现金
流量。(4)结合公司具体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主要客户结算进度和信用政策
情况、同行业及下游发展状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报告期内
应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的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并结合账龄、计提比例、
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结合报告期内存
货规模和结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策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半
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说明报告期内转回或
转销情况,以及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
行业周期、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
充分性。(6)结合采购合同条款及订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应的主
体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
占订单金额的比例,预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
的期后执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7)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先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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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升的原因,并结合公司债务结构、应付账款规模占比、现金流情况、货币资
金具体构成、受限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公司偿债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8)结合与
主要客户是否签订长期协议等情况,说明与相关客户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及其合理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具
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9)说明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
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
情况;报告期内转固情况、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及合规性,与相关工程或工厂
生产记录时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长期停滞的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0)
结合处罚决定内容、公司规范整改或应急处置情况、相关有权机关证明文件等,
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
会影响恶劣等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
规定要求,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
(11)说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房
产的具体用途,办理产权证书的最新情况,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后续办理
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
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12)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
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
例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
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
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
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
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
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7)(9)(12)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8)(10)(11)(12)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产品销售单价、定价模式、成本结构、市场竞争情况、公司及
客户议价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 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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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采取的应对措施及
有效性
(一)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负极材料销售收入 373,614.87 -11.01% 419,825.44
万元,同比减少 11.01%。
(二)产品销售单价、成本结构及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负极
材料的单价、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产品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类别 金额/数量 变动 金额/数量 变动 金额/数量 变动 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 310,216.67 68.42% 470,656.98 25.97% 373,614.87 -11.01% 419,825.44
负极 销量 141,308.98 68.62% 216,536.13 53.65% 140,924.93 31.50% 107,164.90
材料
平均销售
价格
注: 2025 年 1-6 月销量、销售收入变动率的对比数据为 2024 年 1-6 月销量、销售收
入,2025 年 1-6 月平均销售单价对比数据为 2024 年年度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92 万元/吨、2.65 万元/吨、2.17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受行业企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等市场因素影响,2022
年-2024 年负极材料产品销售价格整体呈下滑趋势。2022 年前三季度,锂离子电
池负极材料市场需求大幅增长,产品供不应求,带动产品价格也同步上升,因
此 2022 年负极材料整体销售价格相对较高。随着行业企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
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导致行业竞争持续升温,2023 年、2024 年公司负极
材料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滑,其整体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
理性,具体分析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四)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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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负极材料平均销售单价较 2024 年小幅增长。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成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
材料
制造
费用
其他 23,715.20 9.98% 43,049.42 12.00% 31,714.93 11.65% 22,975.16 9.70%
合计 237,706.74 100.00% 358,603.39 100.00% 272,127.98 100.00% 236,768.86 100.00%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包
括各类负极焦。2024 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原因
如下:
(1)负极焦类原材料价格水平有所下降,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
发行人负极材料主要原材料为负极焦,主要包括负极石油焦、针状焦及负
极煅后石油焦等。报告期内,各类负极焦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石油焦 51,390.47 53.51% 83,902.68 69.37% 52,610.13 61.38% 73,574.30 51.09%
针状焦 24,017.57 25.01% 27,201.30 22.49% 13,754.18 16.05% 41,528.92 28.84%
负极煅后石
油焦
其他 7,323.49 7.63% 1,419.44 1.17% 247.55 0.29% 102.67 0.07%
合计 96,042.83 100.00% 120,945.56 100.00% 85,713.11 100.00% 144,001.47 100.00%
注:上述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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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类负极焦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采购单价为年度平均采购单价(不含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负极焦以负极石油焦为主。2022 年,受新能源汽
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高速增长的影响,下游负极材料市场整体需求较为
旺盛,叠加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负极焦类原材料价格维持较高水平,
各类负极焦平均采购单价为 6,442.08 元/吨;2023 年,受下游需求减弱的影响,
各类负极焦平均采购单价较 2022 年有所降低,平均降幅为 49.01%;2024 年,
负极焦采购单价进一步下降,平均降幅为 19.89%。因此,负极焦价格水平的下
降导致负极材料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降低。2025 年 1-6 月,受原材料价格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负极焦采购单价较 2024 年增长较多,导致负极材料成本中
直接材料占比有所增加。
(2)公司由战新分类用户转换为普通分类用户,直接电费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成本中制造费用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电费 54,052.00 40.86% 90,182.46 43.82% 47,904.54 37.09% 31,330.36 27.78%
折旧费用 12,723.52 9.62% 24,612.39 11.96% 18,474.56 14.30% 8,226.13 7.29%
其他制费 65,496.54 49.52% 91,023.30 44.22% 62,787.54 48.61% 73,232.25 64.92%
制造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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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方案》,针对用电电压等级 110 千伏及以上的 14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
用户终端电价 0.3 元/千瓦时的目标,山西尚太符合相关政策。2023 年 12 月,山
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战新分类用户转换为普通分类用户的通知》,按照国
家能源局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核查要求,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分类为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电力用户,自 2024 年 1 月起转换为普通用户身份。公司的基础电价由
直接电费金额及占比上升,导致制造费用有所增加。
成本占比略有上升,主要系焦类原材料价格水平增幅较大;制造费用占比略有
上升,除上述电价因素外,北苏二期项目于 2025 年上半年逐步投产,辅助材料
消耗、设备维护等费用增加,导致其他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产品销售均采取市场化定价模式,定价模式未发生变
化。公司充分参考市场供需情况,综合考虑产品生产成本情况下,同客户进行协
商,确定交易价格。在具体定价方式上,定期由客户发起询价或公司主动报价,
经充分沟通后确定交易价格,如因市场竞争因素、原材料价格等发生较大波动,
双方将就具体交易事项进行磋商,依据磋商结果重新执行询价或报价过程,完成
价格调整。发行人各项产品的具体定价模式如下:
产品名称 具体定价模式 计算公式
市场化定价模式。具体参考市场供需 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原材料
情况,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包括原材 投入产出比)+各工序加工费+调
负极材料
料、加工费)、产品投入产出比等因素, 整项(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及客户
同客户协商后,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协商等调整因素)
由于该产品主要为公司负极材料
石墨化工序、金刚石碳源高温提
市场化定价模式。综合考虑原材料市
纯工序的附属产品,其定价主要
碳素制品 场价格、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发行
参考原材料市场价格以及产品市
人每月向客户提供相关产品报价单。
场供需情况,因此,针对该产品
无相应的具体定价计算公式
(三)市场竞争情况、公司及客户议价能力
目前,负极材料行业市场呈现竞争激烈和集中度较高等特征。2021 年起,
国内负极材料行业进入产能加速释放阶段,行业企业持续扩张产能,大量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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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跨界进入,导致行业竞争持续升温。行业集中度较高,中国在全球负极材料
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超 95%,居主导地位;行业头部企业凭借研发、质量管控和
成本优势,占据市场主要份额。
在市场竞争中,头部企业通常能够通过大规模生产实现成本优势,利用规模
经济来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并不断完善一体化工序,加大产能扩充。凭借其研
发能力、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以及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头部企业与下游锂
电池龙头企业展开深度合作,把握住了产品迭代的机遇,加强研发创新和实施差
异化产品战略,整体产能利用率较高,实现了超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部分新进
入企业及以外协加工为主的厂商,产品以通用性石墨负极为主,难以满足动力电
池高能量密度、快充等需求,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及客户销售等方
面存在劣势。因此,在当前竞争格局下,头部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1)公司以高品质规模化生产水平形成行业壁垒和议价能力
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不断深化,新产品、新技术支撑的差异化产品对于
塑造公司长期综合竞争力有重要作用。负极材料厂商需要不断投入对新产品、新
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以满足下游锂电池行业对材料循环寿命、倍率性能、安全
性等多维度提出的更高要求。负极材料产品生产工艺的复杂性以及客户对于新产
品更新迭代、产品交期和质量稳定性的要求,对行业新入者构成了技术壁垒。
产能规模亦是下游行业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所考虑的重要因素,只有产能充
裕、交付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才能满足客户的供货需求。随着下游锂电池行业的
快速发展,公司规模化的生产水平能有效适应目前下游主流锂电池厂商的需要,
形成产能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远景动力、国轩高科、蜂巢能源、
欣旺达、瑞浦兰钧、宁德新能源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该类客户对供应商有严
格的认证程序,在选择供应商时,通常会综合考量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研发能力、
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竞争力,在产品性能及稳定性需要经过全面评估后才
能被使用,因此,下游客户具有质量要求高、供应链管理严格、采购规模较大、
合作稳定性要求较高等特点。
未来随着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下游客户对头部厂商的产品需求度也随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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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以其高品质规模化生产水平能有效形成行业壁垒和议价能力。
(2)公司具备优秀的产品开发能力、先进的装备工艺技术和一体化生产经
营模式等竞争优势
公司以丰富的技术储备及具备持续创新能力、高稳定性的技术研发团队为依
托,采取差异化产品策略,持续加大新产品以及生产工艺、设备的开发,紧跟新
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设计理念和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在前期
工艺积累和生产实践基础上,公司已开发并批量供应具备高倍率、长循环寿命、
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了产品的更新迭代。
发行人是业内规模领先的以自建石墨化产能为核心的,覆盖原材料预处理、
造粒、预炭化、石墨化、炭化、成品加工等全工序自主完成、实现一体化生产的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相较于同行业主要企业,公司负极材料生产全部工序
均自主进行,公司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进而控制各工序,各个工序生产车间
紧凑分布在同一生产基地,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和运行效率,减少了运输支出,
降低了生产成本。
发行人凭借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优秀的产品开发能力、高标准的质
量控制能力、先进的装备工艺技术和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等竞争优势,得以进入
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实现长期稳定合作,并参与新产品开发,不
断深化合作。
(3)公司在负极材料行业中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是最早由石墨化受托加工企业向前后端工序扩展转型而成的人造石墨负
极材料全部工序一体化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其较强的产品研发实
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化生产能力,在负极材料行业中不断建立知名度、提
升品牌影响力。2022 年-2024 年,公司连续三年获得宁德时代颁布的“年度优秀供
应商”称号。2022 年公司被国轩高科评为“年度钻石供应商”
,2023 年、2024 年连
续两年被国轩高科评为“卓越贡献奖”
,并在第六届动力电池应用国际峰会上荣获
“年度影响力企业(负极材料类)
”称号,2025 年 4 月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受到客户和行业的广泛认可,在负极材料行业中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
综上所述,公司对客户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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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单价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万元
项目 变动比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例
收入 627,927.00 21.23% 1,069,240.43 -13.04% 1,229,623.00 -15.96% 1,463,137.58
贝
特 销量 未披露 / 437,762.03 20.97% 361,881.13 9.52% 330,420.25
瑞
销售价格 / / 2.44 -28.12% 3.40 -23.27% 4.43
杉 收入 未披露 / 819,645.23 12.80% 726,666.81 -9.82% 805,789.24
杉
销量 未披露 / 339,536.09 28.44% 264,361.38 44.55% 182,882.30
股
份 销售价格 / / 2.41 -12.18% 2.75 -37.61% 4.41
收入 68,412.20 -3.04% 138,203.24 -17.51% 167,529.41 -28.41% 234,022.30
翔
丰 销量 未披露 / 68,851.00 11.13% 61,957.31 -9.48% 68,448.66
华
销售价格 / / 2.01 -25.76% 2.70 -20.91% 3.42
中 收入 334,848.92 66.86% 501,146.75 13.50% 441,541.26 -8.54% 482,749.02
科
销量 未披露 / 223,700.00 58.50% 141,135.00 23.84% 113,961.00
电
气 销售价格 / / 2.24 -28.39% 3.13 -26.15% 4.24
行 收入 343,729.37 30.67% 632,058.91 -1.45% 641,340.12 -14.08% 746,424.54
业
销量 未披露 / 267,462.28 29.00% 207,333.71 19.21% 173,928.05
平
均 销售价格 / / 2.36 -23.60% 3.09 -27.92% 4.29
尚 收入 310,216.67 68.62% 470,656.98 25.97% 373,614.87 -11.01% 419,825.44
太
销量 141,308.98 68.42% 216,536.13 53.65% 140,924.93 31.50% 107,164.90
科
技 销售价格 2.20 1.00% 2.17 -18.01% 2.65 -32.33% 3.92
注 1:2022 年璞泰来年度报告分产品类型收入的披露口径为负极材料;2023 年、2024 年璞
泰来年度报告分产品类型收入的披露口径分别为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与服
务,未单独披露负极材料收入,此处未作列示;2025 年 1-6 月,杉杉股份未披露负极销售
收入、销量情况
注 2: 2025 年 1-6 月销量、销售收入变动率的对比数据为 2024 年 1-6 月销量、销售收入,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未披露销量数据,其中贝特瑞仅披露销量超过 26 万吨,未披
露准确数值。
呈现下降趋势。
少 11.01%,主要受负极材料平均销售单价下滑影响。发行人 2023 年负极材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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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销售单价较 2022 年下降 32.33%,主要系受以前年度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大
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负极材料行业总体处于扩张周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导致负极材料产品价格整体下降。
人平均销售单价仍存在一定程度下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发行人负极材料销售收入较 2023 年增加 97,042.11 万元,同比增长 25.97%,高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通过差异化产品战略,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
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并迅速占据市
场,实现了对过往产品的迭代,新一代负极材料销售占比上升,一定程度上降低
了负极材料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不利影响,实现了业绩增长。
情况下,叠加下游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新一代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和储能电池
负极材料产品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负极材料销售收入、销量较去年同期增
幅明显,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较 2024 年同期相比增长 68.62%,远高于行
业平均增长速度。在销售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虽然存在因竞争激烈导致产
品价格水平较低、原材料价格存在短期大幅波动等客观不利因素,公司负极材
料收入仍实现了高速增长,较 2024 年同期增长 68.42%,远高于同行业平均增速。
(五)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万元,同比减少 11.01%,主要系随着行业企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市场竞争加
剧,负极材料产品价格整体下降所致。
单位:吨、万元/吨
项目
数量/金额 变动率 数量/金额
销量 140,924.93 31.50% 107,164.90
平均销售单价 2.65 -32.33% 3.92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凭借其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质量管理
以及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销量的增长,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
量为 140,924.93 万吨,较 2022 年增加 33,760.03 万吨,同比增加 31.50%;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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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负极材料销售单价由 2022 年 3.92 万元/吨,降至 2.65 万元/吨,同比
降低 32.33%,公司 2023 年负极材料业务整体面临增量不增收的情形。
发行人负极材料销售收入、销售价格整体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不存在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整体下降所致。未来市场竞争仍将持续,但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和锂离子电
池行业的持续增长,叠加产品迭代及技术迭代需求的持续释放,供需关系有望得
到改善,竞争激烈程度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销量持续上升,预计上述不利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
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措施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具体措施如下:
(1)实行差异化产品策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积极奉行差异化产品策略,紧跟新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设计理
念和发展方向,开发出支撑“快充”“超充”性能,解决“里程焦虑”的动力电
池适配新一代负极材料,以及在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支撑更高能量密度的储能电
池适配负极材料,上述产品相较于传统化的同质产品,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环
境下,受市场影响价格下降幅度更低,单位价格更高,市场需求稳定上升,一定
程度上抵消了负极材料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不利影响。
(2)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设备挖潜,提升运行效率,降本增效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以及对应生产工艺、
设备的开发,紧跟新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设计理念和发展方向,持续加
大研发力度,并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潜心研究,对生产设备潜力不断发掘,并对
部分工艺引进新装备,提升生产效率、运行效率,维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水平。
同时,在现有石墨化成本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公司还对设备自动化、智
能化水平进行持续提高,对生产加工过程压缩精细化进行持续试验,继续提
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保障了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持续巩固成本优势,
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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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布局中长期市场竞争,高质量建设境内外新生产基地
基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
品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相应产品迭代、技术迭代需求,未来负极材料仍具备持续
增长潜力,产能规模仍是未来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壁垒。为应对中长期市场竞争,
公司持续推动新产能建设。2024 年 2 月起,公司在石家庄市无极县建设了“北
苏二期年产 10 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未来公司将在山西省晋中市投资建设
“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届时,公司产能将得到大幅提
升,增强公司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前布局海外产能,
拟在马来西亚建设“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应对市场竞争,公司的差异化产品、技术和工艺创新等策略已取得一定成效,
和 310,216.6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5.97%和 68.42%;负极材料销售单价分
别为 2.17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平均销售单价
小幅增长。未来基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
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相应产品迭代、技术迭代需求,应用场景的快
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具备快速增长的市场空间,公司业绩有望实现持续增长。
综上所述,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系市场竞争因素
和负极材料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发行人负极材料销售收入整体变化趋势与同行业
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未来市场竞争仍将持续,但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
业和锂离子电池行业的持续增长,叠加产品迭代及技术迭代需求,市场竞争将随
之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且当前已取得一定成效,预计相
关不利因素将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二、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产品不同应用
领域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等,
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区分业务板块、应
用领域(包括副产品和废品等),说明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利润变动以及毛
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
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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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310,216.67 91.57% 470,656.98 90.00% 373,614.87 85.09% 419,825.44 87.80%
主营 石墨化焦 14,542.83 4.29% 31,947.80 6.11% 43,280.92 9.86% 40,120.79 8.39%
业务
收入 其他 1,754.82 0.52% 1,228.09 0.23% 27.26 0.01% 3,918.49 0.82%
小计 326,514.32 96.38% 503,832.87 96.35% 416,923.04 94.95% 463,864.72 97.01%
坩埚片 4,474.08 1.32% 6,097.99 1.17% 8,030.38 1.83% 7,938.20 1.66%
其他 筛上物 7,021.24 2.07% 11,322.98 2.17% 13,173.29 3.00% 5,632.80 1.18%
业务
收入 其他 774.35 0.23% 1,670.81 0.32% 949.36 0.22% 748.91 0.16%
小计 12,269.67 3.62% 19,091.77 3.65% 22,153.02 5.05% 14,319.91 2.99%
营业收入合计 338,783.99 100.00% 522,924.65 100.00% 439,076.07 100.00% 478,184.6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负极材料、石墨化焦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63,864.72 万 元、 416,923.04 万 元、 503,832.87 万 元 和
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 419,825.44 万元、373,614.87
万元、470,656.98 万元和 310,216.6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85%,为公司
主要收入来源。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金刚石碳源高温提纯工序
的附属产品,原材料为辅料煅后石油焦,依据其粒径的大小放置于石墨化炉内的
不同区域,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使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含
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
产品之一。报告期各期,石墨化焦销售收入分别为 40,120.79 万元、43,280.92 万
元、31,947.80 万元和 14,542.8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39%、9.86%、
他受托加工,相应的收入占比较小。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坩埚片、筛上物和其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其
他 业 务 收 入 金 额 分 别 为 14,319.91 万 元 、 22,153.02 万 元 、 19,091.77 万 元 和
较低。其中,坩埚片系破损石墨坩埚,经过加工后也可以作为增碳剂使用;筛上
物主要系原材料预处理环节或成品筛分环节,未能通过筛网的较大颗粒或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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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要求的物料。
(二)产品不同应用领域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
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以及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收入贡献度
发行人业务主要分为负极材料和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两大业务板块,
报告期各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贡献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310,216.67 91.57% 470,656.98 90.00% 373,614.87 85.09% 419,825.44 87.80%
碳素制品 16,297.65 4.81% 33,171.52 6.34% 43,280.92 9.86% 40,192.76 8.41%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收入贡献率分别为 87.80%、85.09%、90.00%和 91.57%,
系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碳素制品收入贡献率分别为 8.41%、9.86%、6.34%和 4.81%,
收入贡献率相对较低。
(2)毛利贡献度
报告期内,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毛利贡献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72,509.93 83.35% 112,053.59 83.30% 101,486.89 83.32% 183,056.58 91.90%
碳素制品 2,312.71 2.66% 3,586.24 2.67% -1,586.20 -1.30% -59.20 -0.02%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91.90%、83.32%、83.30%和 83.35%,
负极材料业务板块毛利贡献度较高,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公司产品不同应用领域的行业周期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三)、1、各
业务板块应用领域及行业周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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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负极材料 23.37% -0.44% 23.81% -3.36% 27.16% -16.44% 43.60%
碳素制品 14.19% 3.38% 10.81% 14.48% -3.66% -3.59% -0.07%
综合毛利率 25.68% -0.04% 25.72% -2.02% 27.74% -13.91% 41.65%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65%、27.74%、25.72%和 25.68%,
存在一定的波动。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负极材料和碳素制品毛利率变
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情况量化分析如下:
毛利率变动情 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项目
况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上涨 1% 0.92% 0.90% 0.85% 0.87%
负极材料
下降 1% -0.92% -0.90% -0.85% -0.87%
上涨 1% 0.05% 0.06% 0.10% 0.08%
碳素制品
下降 1% -0.05% -0.06% -0.10% -0.08%
由上表可知,负极材料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影响最大。各业务板块毛利
率波动的主要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①负极材料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系公司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利润贡献度相对较高,其
毛利率波动对公司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 43.60%、27.16%、23.81%和 23.37%,整体呈下降趋势,负极材料毛利率的
量化分析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均价(万元/吨) 2.20 2.17 2.65 3.92
销售均价变动幅度 1.00% -18.01% -32.33% /
单位成本(万元/吨) 1.68 1.66 1.93 2.21
单位成本变动幅度 1.58% -14.24% -12.60% /
毛利率 23.37% 23.81% 27.16% 43.60%
毛利率变动 -0.43% -3.36% -16.44% /
销售均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0.76% -13.72% -23.55% /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1.20% 10.37%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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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较大,其中销售均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23.55%,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
率的影响为 7.11%,负极材料毛利率下滑主要受负极材料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
负极材料销售价格下滑的主要原因系 2022 年行业需求旺盛,在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储能电池需求高速增长情况下,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量价齐升,因此
场竞争加剧,负极材料产品价格普遍大幅下降,负极材料销售价格的下滑,对公
司 2023 年毛利率构成较大影响。
缓,其中销售均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13.72%,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
响为 10.37%,销售价格的下滑仍为影响负极材料毛利率的主要因素,2024 年毛
利率变动情况的主要原因如下:
A.市场竞争导致销售价格持续下滑
平有所下降,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B.差异化产品一定程度减少了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
开发并批量供应具备高倍率性能,支撑“快充”性能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
伴随相关市场需求的突破式发展,公司相关产品产销规模大幅提升,开发的多款
具备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
一定程度上部分减少了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
单位成本较上年度增长 1.58%,负极材料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0.43 个百分点,变
动幅度相对较小,其中销售均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 0.76%,单位成本变动对
毛利率的影响为-1.20%,原材料价格波动系当期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
②碳素制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碳素制品毛利贡献率相对较低。公司碳素制品主要包括石
墨化焦、金刚石碳源等业务,其中石墨化焦收入占比超过 96%,为碳素制品板块
主要收入构成。公司石墨化焦毛利率变动同时受到上游辅料煅后石油焦等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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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和下游钢厂需求影响。由于其下游行业主要为钢铁、铸造行业,整体需
求规模较大,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其价格主要受其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相
对较大,石墨化焦的销售价格与辅料煅后石油焦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关系较为密切。
格较 2022 年下降 32.72%,2024 年辅料煅后石油焦平均价格较 2023 年下降 22.93%,
石墨化焦平均销售价格较 2023 年下降 25.29%;2025 年 1-6 月,石墨化焦平均
销售价格较 2024 年增长 4.93%,变化相对较小。公司石墨化焦价格和主要原材
料的价格走势基本相符,总体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主要受负极材料毛利
率波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三)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利润变动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对
比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为负极材料、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负极材料主
要应用领域为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石墨化焦,即“副产品”,系公司负极
材料石墨化工序、金刚石碳源高温提纯工序的附属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钢铁、
铸造等行业。
公司“废品业务”主要指在生产过程中无法进入下一工序或不作为成品销售
的相关物料或产品,主要包括坩埚片和筛上物,坩埚片系破损石墨坩埚,经过加
工后也可以作为增碳剂使用或用于生产耐火材料,亦可经粉碎、混料、压制等工
序重新制成坩埚,应用领域为碳素行业或冶金钢业,范围相对较广;筛上物主要
系原材料预处理环节或成品筛分环节,未能通过筛网的较大颗粒或不符合粒度要
求的物料,应用领域主要为锂电行业中对能量密度要求较低的负极材料。
(1)负极材料
①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为目前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最大的领域,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电动船舶、两轮电动车、电动工具等,并随着电池综合性能的提升继续扩展。其
中,新能源汽车是动力电池下游应用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领域,动力电池是
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关键部件,在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链中拥有突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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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持续进步,产品持续迭代升级,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逐渐完善,
在近年来渗透率快速提升,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公司生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主
要用于动力电池市场,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和市场景气度情况密切相关。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同比变动(全球)
数据来源:EVTank
根据研究机构 EVTank 数据显示,2020 年-2024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整
体呈上升趋势,2024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 1,824 万辆,同比增长约 25%,
增幅有所放缓。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同比变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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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287 万辆,
同比增长 35%,2025 年 1-6 月中国新能源车销量为 694 万辆,同比增长 40.3%,
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率虽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仍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
新能源汽车已经逐步开启新的发展阶段,各类车型推陈出新,推动动力电池
一方面总需求持续扩张,另一方面更新换代需求逐渐凸显,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
品不断推出,带动动力电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新一代动力电池发展速度提升尤
其明显。
数据来源:EVTank
受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的影响,2020 年-2024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
呈增长趋势,根据研究机构 EV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
量达到 1,051GWH,同比增长约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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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量
国内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量(GWH) 同比变动(国内)
数据来源:GGII
根据 GGII 数据,2024 年,我国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 780GWH,同比
增长 24%,2025 年 1-6 月,我国锂离子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 477GWh,同比增长
②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是储能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应用场景与电力应用息息相关,
作为传统电力系统源、网、荷之外的第四类能源应用产业,在全球清洁能源革命
的背景下,在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储能系统可分为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
侧,其中发电侧和电网侧主要是服务于太阳能、风力等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基于
其易受光照、风力等自然因素影响,发电稳定性较差,具有间歇性、随机性、波
动性的特点,储能系统在光照或风力强劲时充电,为接入电网提供缓冲,同时储
存多余电能备用,起到平滑风光出力和能量调节的作用,在受自然因素影响发电
不稳定时,或电力负荷较大时段,释放储存电量,进行能量调度和调节的作用,
是相关清洁能源发电大规模应用的重要支撑,有效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此外,
通信系统储能、工商业储能、户用便携式储能等也是储能电池重要的应用场景。
得益于技术进步和政策推进,储能电池使用成本持续下降,性能持续升级,
快速拓宽了使用场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近年来,上述应用场景的快速成熟和
需求增长,推动了储能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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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VTank
根据研究机构 EV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
数据来源: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
同比增长 63%,2025 年 1-6 月,我国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为 265GWh,同比增
长 128%,为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场景中增速最快的领域。
其发展前景仍旧广阔,电力(电网及太阳能、风力发电)储能,户用储能、工商
业储能等细分场景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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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碳素制品
发行人碳素制品中以石墨化焦为主,石墨化焦主要作为增碳剂,下游领域为钢
铁行业和铸造行业,其销售价格受下游钢厂需求影响。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产业,在国防工业及建筑、机械、造船、汽车、家电等众多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钢铁行业周期与宏观周期密切相关,2020-2024 年,我国粗钢产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2020 年至 2025 年上半年,我国粗钢产量分别为
缓慢下降趋势,受下游房地产行业景气度较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粗钢产量在 2020
年达到 10.65 亿吨的峰值水平之后,随着需求的逐步下滑,粗钢产量也进入下行周
期之中,钢铁行业进入减量调结构发展阶段,2024 年 5 月 23 日,国务院印发
《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指出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
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建筑等行业用钢需求尚未
明显回升。
由于同行业公司仅对主要业务板块(负极材料业务)的收入及成本情况进行
披露,因此,同行业负极材料收入、毛利变动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率 例 率 例 率 例 率
贝特 收入 627,927.00 21.23% 1,069,240.43 -13.04% 1,229,623.00 -15.96% 1,463,1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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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变动比 金额/毛利
率 例 率 例 率 例 率
瑞 毛利 160,659.31 18.51% 296,872.90 -0.88% 299,500.01 -0.19% 300,061.83
毛利率 25.59% -0.58% 27.76% 3.41% 24.36% 3.85% 20.51%
收入 未披露 / 819,645.23 12.80% 726,666.81 -9.82% 805,789.24
杉杉
毛利 未披露 / 151,183.73 76.72% 85,550.53 -52.02% 178,311.41
股份
毛利率 未披露 / 18.45% 6.67% 11.77% -10.36% 22.13%
收入 68,412.20 -3.04% 138,203.24 -17.51% 167,529.41 -28.41% 234,022.30
翔丰
毛利 8,449.79 -35.55% 31,225.31 -16.35% 37,326.35 -19.73% 46,500.18
华
毛利率 12.35% -6.23% 22.59% 0.31% 22.28% 2.41% 19.87%
收入 334,848.92 66.86% 501,146.75 13.50% 441,541.26 -8.54% 482,749.02
中科
毛利 69,764.44 114.15% 99,922.89 76.31% 56,676.05 -34.89% 87,052.06
电气
毛利率 20.83% 4.60% 19.94% 7.10% 12.84% -5.20% 18.03%
收入 343,729.37 30.67% 632,058.91 -1.45% 641,340.12 -14.08% 746,424.54
行业
毛利 79,624.51 31.79% 144,801.21 20.91% 119,763.24 -21.71% 152,981.37
均值
毛利率 23.16% 0.20% 22.91% 4.24% 18.67% -1.82% 20.50%
收入 310,216.67 68.42% 470,656.98 25.97% 373,614.87 -11.01% 419,825.44
尚太
毛利 72,509.93 68.78% 112,053.59 10.41% 101,486.89 -44.56% 183,056.58
科技
毛利率 23.37% -0.43% 23.81% -3.36% 27.16% -16.44% 43.60%
注:1、2022 年璞泰来年度报告分产品类型收入的披露口径为负极材料;2023 年、2024 年
璞泰来年度报告分产品类型收入的披露口径分别为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和新能源电池材料与
服务,未单独披露负极材料收入,此处未作列示;2025 年 1-6 月,杉杉股份未披露负极销
售收入、成本情况
受负极材料销售价格下滑的影响,2023 年,除翔丰华、贝特瑞外,大部分
同行业公司均出现负极材料收入、毛利和毛利率下滑的趋势,翔丰华、贝特瑞负
极材料收入、毛利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均呈下滑趋势,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发
行人存在一定差异,上述指标变化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
(1)负极材料产品种
类存在差异,发行人负极材料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贝特瑞和翔丰华负极材料产
品除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外,还包括天然石墨负极材料。贝特瑞和翔丰华未直接区
分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分别披露其毛利率情况,根据贝特瑞《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天然石墨为负极材料中高毛利的
产品;根据翔丰华《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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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天然石墨销售占比提升为石墨负极材料毛利率小幅增长 2.41 个百分点
的原因之一,故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属于负极材料中的高毛利产品,其整体毛利
率略高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毛利率。负极材料细分产品种类差异导致贝特瑞和翔
丰华的负极材料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存在差异;(2)2023 年翔丰华石墨负极
的加工费较 2022 年下降 61.60%,占营业成本比重下降 13.06%,石墨负极委外
加工比率下降明显,成本有所降低;2023 年,贝特瑞在原料采购、核心工序等
方面推动降本增效,整体原材料成本下降幅度相对较大。
致,与贝特瑞、翔丰华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负极材料产品种类存在差
异。毛利率方面,2024 年公司毛利率较 2023 年下降 3.36%,公司虽凭借石墨化
自供产能成本控制优势和稳定的品质控制能力,毛利率仍处于行业较高的水平,
但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差距逐渐缩小。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差距缩小的原因
主要系公司石墨化工序自给率极高,减少了因委托加工导致的毛利流出,同行业
公司石墨化委外加工比率高于公司,拉低了毛利率,随着石墨化委外加工费单价
持续降低,公司高石墨化自供率的优势相对减弱。
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
对负极材料价格的不利影响,负极材料收入、毛利增长幅度远高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毛利率整体变动相对较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整体
相差不大。
(四)行业竞争仍将持续,发行人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市场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受负极材料毛利率波动的影响。未来市场竞
争仍将持续,但受全球电动化趋势等因素的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和锂离子
电池行业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叠加产品迭代及技术迭代需求的持续释放,未来供
需关系有望得到改善,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措施逐步缓解不利影响,
具体措施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六)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有效性”。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销售单价分别为 2.17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平均销售单价较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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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幅增长;负极材料毛利率分别为 23.81%和 23.37%,公司具备较为稳定的盈利
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利润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
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未来行业竞争具有一定长期性,但竞争激烈程度将得到一定
程度缓解,公司已采取应对措施,有效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与净利润波动趋势
不匹配,请结合客户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
合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是否具有正常现金流量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与净利润波动趋
势不匹配的原因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① 47,926.06 83,832.71 72,290.50 128,945.45
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
②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
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影响③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摊销的影响(a) 8.39 16.78 16.78 16.78
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b) 15,957.03 26,049.89 24,409.90 11,915.01
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c) 340.41 637.25 495.37 452.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影响(d) 27.87 55.74 75.33 42.23
使用权资产折旧的影响(e) 160.44 543.94 243.67 81.22
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的影响④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投资损失的影响
-232.25 -1,092.06 -626.39 12.17
⑤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影响⑥ 4,629.71 4,706.54 4,532.35 6,718.5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1,560.51 -1,698.83 -538.90 -2,076.84
增减的影响⑦(注 1)
存货减少的影响⑧(增加以“-”号填
-39,875.91 -44,088.30 27,559.92 -107,995.20
列)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的影响⑨
-84,202.32 -111,043.86 -185,036.32 -126,144.91
(注 2)
其他⑩ 3,760.85 6,021.65 5,439.11 -1,38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⑪
-43,849.13 -28,440.43 -41,637.37 -79,442.06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注:1、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减的影响,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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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以负数填列;
付项目的减少以负数填列。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虽为正,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波动不
完全匹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炼油厂商及其代理商,议价能力强,通常要求预付货
款,且部分供应商仅接受现金付款;同时,公司生产所需的电力等能源也主要以
现金方式支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动力电池厂商,通常有一定的付款
信用期,且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以银行承兑票据方式、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
证付款,导致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金额较大。公司所处的行业结算模式导
致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采购付款周期长,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山西三期、北苏总部、北苏二期逐渐投产,产能扩大,公司
围绕石墨化半成品进行未来一个生产周期(约 45 天)的备货,故各期末存在较
大金额的半成品、库存商品以及一定规模的在产品和原材料;同时,根据公司的
信用政策,给予负极材料客户一定的付款信用期,随着负极材料业务规模扩大,
经营性应收款项等项目整体呈增长趋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
公司销售收款形式主要为票据,而票据的增加和背书不作为经营性活动;同
时会计准则对票据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区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对于风险
等级较高的票据贴现资金回流,因未能终止确认而无法形成经营性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影响因素的具体情况如下: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系:①2022 年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叠加北苏总部和山西
三期投产因素,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扩大采购原材料、电力等的支出及备货规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增加,公司主要销售回款存在账期,且以票据为主,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整体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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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但仍为负数,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导致应收款项规模增加,且应
收款项的增速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速。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款项融资)达 319,488.89 万元,同比增长 47.50%,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
主要有:①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8,783.99 万元,较 2024 年同期
增长 61.83%,增幅较大,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相应采购支出持续增加;
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218,210.00 万元;②2025 年 6 月末,应收
款项金额增至 377,749.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 111.50%,由于行业结算模
式导致销售回款与采购支出周期错配,使得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
综上所述,受公司所处行业结算模式及业务规模扩大等综合影响,报告期内
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
(二)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信用政策
主要销售 2024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结算方式
业务类型 及 2025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上半年
( 月 结 90 天
+180 天银行承
兑汇票)或票
应收账款债权
凭证(融单)
兑汇票
国内:月结 1-6 月 月 结 1-6 月月结
兑汇票 海外:货到 月 月 结 90 月 月 结 60
月结 90 天 天 天
兑汇票
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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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政策
主要销售 2024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结算方式
业务类型 及 2025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上半年
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和结算方式整体变化较小。报告期内,
公司与客户一部分主体的结算方式存在变化,具体为自 2023 年 5 月开始,客户
一集团部分交易主体主要采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结算货款,该数字化应收
账款债权凭证系由客户一集团内各企业在时代融单产融服务平台开立的、显示与
供应商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并承诺到期付款的电子记录凭证。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变化的为客户二、客户三和客户四。该
等调整主要系基于公司与客户合作时间,双方合作历史和市场情况协商后进行的
调整,整体信用政策与其他重要客户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上述信用期或结算
方式的部分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较小。
经查询市场公开案例,主要客户对其他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自2022年起,经公司
月:给予下游客户的信 司接受宁德时代以时
凯金能源 负极材料
用 期 主 要 为 发货 后 月 代融单代替银行承兑
结30-90天 汇票及信用证进行货
款结算
磷酸铁锂正
龙蟠科技 到票后60天 银行承兑汇票
极材料
宁德时代
货到月结30天,到票起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昆仑新材 电解液
算/货到月结90天 证和融单
瑞泰新材 电解液 以票据结算为主
天/货到月结30天
锂电池精密 票到当月/票到90天,9个月国内信用证/6个月
震裕科技
结构件 银行承兑汇票
电池托盘等 公司客户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
友升股份
汽车零部件 期:开票后30日内支付9个月承兑的融单
新能源汽车
国轩高科 力高新能 用动力电池 以票到月结120天为主 /
BMS产品
远景动力 湖南裕能 碳酸铁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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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精密
瑞浦兰钧 震裕科技 月结60天 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结构件
半导体产品
长晶科技 月结120天 /
等
欣旺达
集电连接组
壹连科技 账期120天 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件
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珠海赛纬 电解液 月结90天
银行存款为辅
精密金属部
蜂巢能源 飞宇科技 月结90天 /
件
新能源汽车
华达科技 票到次月起算90天 银行承兑汇票
零部件
注: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公告;
由上表可见,就信用政策而言,在结算天数上,受采购产品类型、其他供
应商相关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披露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的其他供
应商存在一定差异,但主要以月结 90 天为主,与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执行的信
用政策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在结算方式上,公司主要客户对其他供应
商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融单)等结算方式为主,
与主要客户其他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三)同行业公司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现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名称 净利润 差异 金流量净额
量净额
/净利润
贝特瑞 -33,885.88 58,776.65 -92,662.53 -57.65%
翔丰华 -18,144.38 -338.51 -17,805.87 /
中科电气 -59,143.39 36,621.63 -95,765.02 -161.50%
发行人 -43,849.13 47,926.06 -91,775.19 -91.49%
经营活动现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名称 净利润 差异 金流量净额/
量净额
净利润
杉杉股份 186,021.72 -31,972.51 217,994.23 -581.82%
璞泰来 237,168.25 138,423.74 98,744.51 1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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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 2,537.95 4,925.04 -2,387.09 51.53%
中科电气 -12,569.18 39,249.34 -51,818.52 -32.02%
发行人 -28,440.43 83,832.71 -112,273.14 -33.93%
经营活动现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名称 净利润 差异 金流量净额/
量净额
净利润
贝特瑞 525,977.07 183,965.11 342,011.96 285.91%
杉杉股份 -19,813.16 76,482.02 -96,295.18 -25.91%
璞泰来 111,780.64 213,692.26 -101,911.62 52.31%
翔丰华 28,813.87 8,116.05 20,697.82 355.02%
中科电气 97,663.75 1,043.26 96,620.49 9361.40%
发行人 -41,637.37 72,290.50 -113,927.87 -57.60%
经营活动现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名称 净利润 差异 金流量净额/
量净额
净利润
贝特瑞 -28,887.09 228,989.89 -257,876.98 -12.62%
杉杉股份 50,649.77 282,540.09 -231,890.32 17.93%
璞泰来 122,336.17 332,434.05 -210,097.88 36.80%
翔丰华 -22,466.04 15,263.18 -37,729.22 -147.19%
中科电气 -243,490.33 35,813.73 -279,304.06 -679.88%
发行人 -79,442.06 128,945.45 -208,387.51 -61.61%
注:璞泰来 2024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为-3.61 亿元,其半年度报告解释现金流为负的
原因主要系锂电行业客户加大票据结算占比,进而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回款有所下降,
票据回款增加。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亦存在较大波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均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
于净利润的情况。
受各可比公司自身业务结构、业务模式和与客户供应商结算方式差异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性不强。公司合作的客户群
体主要采用票据结算,且通常存在一定的信用期,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较
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贝特瑞除了负极材料外,还包括正极材料,且客户结构
以海外客户为主;杉杉股份除负极材料外,还包括偏光片业务(2024 年占营业
收入比重为 56%)。
趋势与中科电气基本一致。中科电气 2024 年净利润为 39,249.34 万元,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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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69.1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
差额为 51,818.52 万元,主要是由于销售业务回款以票据结算为主,导致经营性
应收项目增加金额较多;另外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非付现金额增加,导致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较多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
差异,主要与上下游结算模式、业务规模扩大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政
策整体变化不大;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均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
利润的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四、结合公司具体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主要客户结算进度和信用政策情
况、同行业及下游发展状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
收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报告期内应
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的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并结合账龄、计提比例、
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具体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主要客户结算进度和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应用于动力
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产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当前应收
账款规模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动力电池厂商,主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进行结算。虽部分客户结算进度主要受资金安排的影响有所滞后,但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总体情况良好,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集中在一年以内,
回款实质性风险相对较低。
报告期,发行人信用政策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三、(二)主要客户信用政
策”。
(二)同行业及下游发展状况
料行业规模继续保持了同比增长,适配新一代“快充”“超充”动力电池的人造
石墨负极材料销量实现大幅增长,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统计,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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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 208 万吨,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26%;2025 年 1-6 月,我国
负极材料出货量 129 万吨,同比增长 37%。近年来,受益于锂离子电池下游持续
增长,负极材料产销量逐年快速提升,特别是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的
爆发式增长,推动负极材料近年来持续处于高景气周期,行业企业持续进行产能
扩张,同时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导致行业出现竞争升温。但受差异化新产
品、新领域市场景气度较高影响,行业产能利用率两极分化现象较为严重。未来,
具备较强研发、生产实力,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负极材料厂商将脱颖而
出。
发行人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三)、1、各业务板块应用
领域及行业周期情况”。
(三)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
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以
下简称“应收款项”)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及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日/2025 年 1-6 月 日/2024 年度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应收账款 300,693.03 20.56% 249,419.04 45.22% 171,754.83 66.67% 103,050.68
应收款项融资 76,945.51 10.16% 69,845.81 58.23% 44,140.63 89.89% 23,244.90
应收票据 110.63 -50.62% 224.04 -68.16% 703.56 -99.41% 118,676.14
应收款项合计 377,749.17 18.24% 319,488.89 47.50% 216,599.01 -11.58% 244,971.72
营业收入 338,783.99 61.83% 522,924.65 19.10% 439,076.07 -8.18% 478,184.62
应收款项占营
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规模分别为 244,971.72 万元、216,599.01 万元、
分别为 51.23%、49.33%、61.10%和 111.50%。其中,2023 年末应收款项规模较
年 6 月末应收款项规模较 2024 年末增长 18.24%,相关变动原因系:
(1)宁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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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2021 年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预付货款方式锁定公司供货能力,约定从
项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22 年有所下降。
(2)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19.10%,系公司通过差异化产品战略,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高倍率、
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2024 年下半年收入实
现大幅增长,收入占比超过全年营业收入的 60%,因此,2024 年末应收款项规
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增加。(3)2025 年上半年北苏二期生产基地陆续投
产,相应产能释放,叠加下游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新一代动力电池负极材料
和储能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
增加,从而导致营收规模持续增长,因此,2025 年 6 月末应收款项规模及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应
收款项规模变动与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
(四)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的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占比的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同比变
占比 占比 同比变动 占比 同比变动 占比
动
贝特瑞 63.69% 9.85% 29.29% 12.80% 16.49% -5.33% 21.82%
杉杉股份 39.34% -19.76% 27.89% 3.43% 24.46% 2.83% 21.63%
璞泰来 56.37% -1.36% 29.27% 8.16% 21.11% -4.73% 25.84%
翔丰华 97.34% 25.83% 50.11% 20.79% 29.32% 3.06% 26.26%
中科电气 85.55% -3.85% 45.79% 3.72% 42.07% 10.43% 31.64%
行业平均值 68.46% 2.14% 36.47% 9.78% 26.69% 1.25% 25.44%
尚太科技 88.73% 11.60% 47.70% 8.58% 39.12% 17.57% 21.55%
注:1、应收账款占比=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022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与行业平均值较为接近,2023
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有所增加。发行人与贝特瑞、杉杉股份、
璞泰来等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发行人与上述公司业务结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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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差异,上述公司经营结构较为多元化,除负极业务外还包括其他种类的业
务类型。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及其变化趋势与翔丰华、中科电气等以负极材料为
主要产品的公司基本一致,可比性相对较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贝特瑞 3.42 3.43 5.16 6.16
杉杉股份 4.34 3.78 4.08 5.02
璞泰来 3.57 3.75 4.24 5.22
翔丰华 2.01 2.33 3.03 4.87
中科电气 2.56 2.42 2.63 3.82
行业平均值 3.18 3.14 3.83 5.02
尚太科技 2.46 2.48 3.20 4.85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wind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中科电气、翔丰华较为
接近,与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的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及其结算周期不同所
致,其中,贝特瑞主要产品除负极材料外,还包括正极材料;杉杉股份除负极材
料外,还包括偏光片业务等,璞泰来除负极材料外,主要产品还包括新能源自动
化装备与服务,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存在差异,不同业务的结算方式导致发行人应
收账款周转率与其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系从 2023 年起,公司与部分客户结算方
式发生变化,个别客户部分货款以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尚未到期的数
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作为应收账款核算,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024 年下
半年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对较高,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
有所下降。2025 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4 年变化较小,基本保持稳定。
(五)结合账龄、计提比例、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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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账龄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合计 316,526.74 262,547.11 181,041.05 108,719.64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且基本为 1 年以
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 99%。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坏账准备余
额
坏账计提比
例
当期坏账核
- 172.27 - 0.26
销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分为按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账龄组合中 1
年以内、1-2 年、2-3 年、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按照 5%、20%、50%和 100%
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
为 5,668.95 万元、9,286.22 万元、13,128.08 万元和 15,833.71 万元,综合计提比
例分别为 5.21%、5.13%、5.00%和 5.00%。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将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
权凭证分类为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余额分别为 0
万元、15,084.84 万元、54,570.47 万元和 79,037.64 万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期后收款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5,084.84 万元、
剔除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年 7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不含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期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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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金额分别为 108,547.37 万元、165,783.17 万元、204,649.28 万元和 57,275.33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不含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比例分别为 99.84%、
应收账款核销金额相对较小。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贝特瑞 3.30% 52.70% / / / /
杉杉股份 2.30% 14.20% 40.66% 100.00% 100.00% 100.00%
璞泰来 1.92% 19.52% 32.00% 71.47% 71.47% 71.47%
翔丰华 3.82% 22.54% 55.75% 100.00% 100.00% 100.00%
信用期内
中科电气 1.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尚太科技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贝特瑞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国内客户、国外客户两个组合,并分
别确定坏账计提比例,其中国内客户组合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最大,故上表披露其国内客户组
合的坏账计提比例,由于国内客户账龄在 2 年以内,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列示两年以内的
数据;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
与同行业公司较为接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期后回款情况良
好,且坏账核销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五、结合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策
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
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
险;说明报告期内转回或转销情况,以及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
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行业周期、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告
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结合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
策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
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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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和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原材料 17,376.68 8.91% 18,193.89 7.23%
在产品 26,088.72 13.37% 22,779.25 15.97%
半成品 96,329.35 49.37% 54,448.16 46.64%
库存商品 34,324.54 17.59% 28,455.28 20.21%
发出商品 4,338.76 2.22% 3,156.31 1.23%
受托物资加工费 0.79 0.00% 0.79 0.00%
委托加工物资 2,081.02 1.07% 13,374.93 0.15%
周转材料 13,527.56 6.93% 14,346.14 7.97%
在途物资 455.05 0.23% 746.13 0.29%
合同履约成本 591.57 0.30% 538.22 0.30%
合计 195,114.03 100.00% 156,039.09 100.00%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原材料 8,369.86 7.23% 27,120.32 17.88%
在产品 18,490.40 15.97% 26,774.45 17.66%
半成品 53,992.62 46.64% 54,093.86 35.67%
库存商品 23,391.71 20.21% 21,030.66 13.87%
发出商品 1,427.25 1.23% 2,067.58 1.36%
受托物资加工费 0.79 0.00% 42.78 0.03%
委托加工物资 169.15 0.15% 4.06 0.00%
周转材料 9,230.61 7.97% 19,644.66 12.95%
在途物资 330.94 0.29% 680.22 0.45%
合同履约成本 350.59 0.30% 184.23 0.12%
合计 115,753.94 100.00% 151,642.8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
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构成,上述四项合计占存货比重分别为 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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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差异化产品策略,产销规模大幅度增长,同时,北苏二期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公司适时加大了外协加工的采购规模,导致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占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存货可变现净值
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以一年以内为主,各期末占比均超过 98%,存货高
效周转,存货减值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原材料 17,339.79 36.76 0.13 - 17,376.68
在产品 26,088.72 - - - 26,088.72
半成品 94,753.43 1,414.79 154.82 6.31 96,329.35
库存商品 33,633.97 603.56 87.01 - 34,324.54
发出商品 4,338.76 - - - 4,338.76
受托物资加工费 - - - 0.79 0.79
委托加工物资 2,081.02 - - - 2,081.02
周转材料 13,146.52 254.83 126.21 - 13,527.56
合同履约成本 591.57 - - - 591.57
在途物资 455.05 - - - 455.05
合计 192,428.83 2,309.93 368.16 7.11 195,114.03
库龄占比 98.62% 1.18% 0.19% 0.00% 100.00%
(2)2024 年末
单位:万元
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原材料 18,192.45 1.44 - - 18,193.89
在产品 22,779.25 - - - 22,779.25
半成品 53,556.17 756.32 130.66 5.00 54,448.16
库存商品 28,025.07 405.13 25.08 - 28,4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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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发出商品 3,156.31 - - - 3,156.31
受托物资加工费 - - - 0.79 0.79
委托加工物资 13,374.93 - - - 13,374.93
周转材料 14,021.58 300.44 24.12 - 14,346.14
合同履约成本 538.22 - - - 538.22
在途物资 746.13 - - - 746.13
合计 154,390.11 1,463.33 179.86 5.79 156,039.09
库龄占比 98.94% 0.94% 0.12% 0.00% 100.00%
(3)2023 年末
单位:万元
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原材料 8,341.75 28.11 - - 8,369.86
在产品 18,490.40 - - - 18,490.40
半成品 53,033.81 944.97 9.67 4.18 53,992.62
库存商品 23,326.39 65.32 - - 23,391.71
发出商品 1,427.25 - - - 1,427.25
受托物资加工费 - - 0.57 0.22 0.79
委托加工物资 169.15 - - - 169.15
周转材料 9,199.00 31.61 - - 9,230.61
合同履约成本 350.59 - - - 350.59
在途物资 330.94 - - - 330.94
合计 114,669.29 1,070.00 10.24 4.40 115,753.94
库龄占比 99.06% 0.92% 0.01% 0.00% 100.00%
(4)2022 年末
单位:万元
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原材料 26,011.67 1,102.44 6.21 - 27,120.32
在产品 26,774.45 - - - 26,774.45
半成品 53,915.10 135.15 42.59 1.02 54,0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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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库龄
项目 合计
库存商品 21,014.90 15.70 0.06 - 21,030.66
发出商品 2,067.58 - - - 2,067.58
受托物资加工费 41.99 0.57 - 0.22 42.78
委托加工物资 4.06 - - - 4.06
周转材料 19,619.95 21.01 2.95 0.75 19,644.66
合同履约成本 184.23 - - - 184.23
在途物资 680.22 - - - 680.22
合计 150,314.16 1,274.86 51.81 2.00 151,642.82
库龄占比 99.12% 0.84% 0.03% 0.00% 100.00%
公司存货余额构成与公司采取一体化生产模式有关。由于负极材料预炭化、
石墨化等工序生产周期较长,成品加工工序周期较短,公司制定了以负极材料石
墨化半成品为核心的库存管理模式,即按照销售预测、订单进行理论耗用量推测,
围绕石墨化半成品进行未来一个生产周期(约 45 天)的库存管理政策,故报告
期各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半成品、库存商品以及一定规模的在产品和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存货相关科目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原材料 17,376.68 -4.49% 18,193.89 117.37%
在产品 26,088.72 14.53% 22,779.25 23.19%
半成品 96,329.35 76.92% 54,448.16 0.84%
库存商品 34,324.54 20.63% 28,455.28 21.65%
发出商品 4,338.76 37.46% 3,156.31 121.15%
委托加工物资 2,081.02 -84.44% 13,374.93 7,807.03%
其他存货 14,574.96 -6.76% 15,631.27 57.69%
存货合计 195,114.03 25.04% 156,039.09 34.80%
营业收入 338,783.99 61.83% 522,924.65 19.10%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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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原材料 8,369.86 -69.14% 27,120.32
在产品 18,490.40 -30.94% 26,774.45
半成品 53,992.62 -0.19% 54,093.86
库存商品 23,391.71 11.23% 21,030.66
发出商品 1,427.25 -30.97% 2,067.58
委托加工物资 169.15 4,068.91% 4.06
其他存货 9,912.94 -51.77% 20,551.89
存货合计 115,753.94 -23.67% 151,642.82
营业收入 439,076.07 -8.18% 478,184.62
注:1、收入变动率系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存货变动率系与 2024 年末对比。
报告期内,存货期末余额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较为一致,总体呈先降后
升趋势。其中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余额分别为 54,093.86 万元、53,992.62 万
元、54,448.16 万元和 96,329.35 万元,2022 年末至 2024 年末半成品的数量随负
极材料产销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但余额较为稳定的原因系:一方面,受行业企
业持续进行产能扩张等市场因素影响,焦类原材料价格水平有所下降;另一方面,
公司对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继续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降本
增效成果明显,上述因素共同使得半成品期末结存成本有所降低;2025 年 6 月
末半成品金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北苏二期生产基地于上半年陆续投产,产能大
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分别为 21,030.66 万元、23,391.71 万元、
预测等作为主要依据制定生产计划。期末库存商品的数量随负极材料产销规模的
扩大亦持续增加。
①2023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11.23%,主要系:一方面,受客户
需求变动影响,公司按客户预期需求备货,使得相关产品库存量增幅较大;另一
方面,市场竞争激烈,负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存货期末结存成本
小幅降低,幅度相较库存量变动较小,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库存商品余额小
幅增加。
②2024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21.65%,主要系公司 2024 年负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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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产销规模持续增加,期末结存数量增加;此外,2024 年,公司优化产品结构,
通过差异化产品战略,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
的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导致相关产品期末存货余额增加所致。
③2025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余额较 2024 年末增长 20.63%,主要系公司产销
两旺,北苏二期投产,石墨化产能大幅增加,期末包括负极材料、石墨化焦等
产品的结存数量增加;以及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期末高容量、高倍率、长
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期末存货余额增加。
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贝特瑞 3.20 3.70 6.06 6.67
杉杉股份 2.62 2.82 3.08 4.08
璞泰来 1.10 0.94 0.88 1.22
翔丰华 1.55 1.40 1.62 3.58
中科电气 2.14 2.21 1.74 2.22
行业平均值 2.12 2.21 2.68 3.55
尚太科技 2.89 2.93 2.47 2.9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年度报告、wind;为增强可比性,2025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系
年化处理,下同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介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与行业
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杉杉股份和贝特瑞存货周转率高
于公司及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种类的差异所致,除负极材料外,贝特瑞主
要产品还包括正极材料;杉杉股份主要产品还包括偏光片业务等。
综上,公司存货主要科目变动与收入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存货库龄整体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相关积压、存货跌价
风险较小。
(二)报告期内转回或转销情况,以及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
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行业周期、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
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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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负极材料 529.93 2,308.09 666.52 2,171.50
石墨化焦 6.11 353.31 134.45 224.97
合计 536.04 2,661.40 800.97 2,396.47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负极材料 5,016.73 -2,426.23 2,060.57 529.93
石墨化焦 1,560.78 187.90 1,742.57 6.11
合计 6,577.51 -2,238.33 3,803.14 536.04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负极材料 - 5,016.73 - 5,016.73
石墨化焦 4,368.86 5,520.88 8,328.96 1,560.78
合计 4,368.86 10,537.62 8,328.96 6,577.51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负极材料 - - - -
石墨化焦 565.00 5,476.65 1,672.79 4,368.86
合计 565.00 5,476.65 1,672.79 4,368.86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提的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5,476.65 万元、10,537.62
万元、-2,238.33 万元和 2,661.40 万元,其中 2022 年涉及产品为石墨化焦,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上半年涉及产品为负极材料和石墨化焦。
结构调整,原减值因素消除,从而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此外,2024 年
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需求逐步恢复,公司负极材料产销量显著增长,加速消
化了前期库存,2025 年一季度负极材料及石墨化焦价格企稳,相应存货跌价计
提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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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跌价准备;石墨化焦存货跌价转销金额较 2023 年有所减少,主要系 2024
年石墨化焦毛利率回升,跌价计提金额减少,相应对外实现销售导致转销的跌价
准备金额有所下降。
化焦产品价格持续下降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及转回、转销符合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如下:
类别 具体计算过程 主要依据
通常需要进一步加工,在正常生 1.预计售价根据最近期间销售价格
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生产的产 确定;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
成品售价减去预计继续加工成 2.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当期销售
半成品
本以及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后 费用+当期合同履约成本+当期销
的金额 售相关税金及附加)/当期营业收入
*预计收入;
预计产成品售价减去相关销售 3.预计完工成本由管理层参考历史
发出商品、库存商品
费用和税费后的金额 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及制造费用占
比等因素综合预计。
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行业周期、市场售价
公司所处行业周期与主要产品售价情况,参见本题之“二、(二)产品不同
应用领域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
以及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的单位售价呈现下降趋势,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
势与行业整体变动相一致。发行人通过实行差异化产品策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
力、研发升级以及改进工艺等,负极材料销量、销售收入在 2024 年均有所回升。
元和 338,783.9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5.97%和 50.40%;负极材料销售平均
单价分别为 2.17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公司存货的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
销或者销售量下滑的迹象。
(2)同行业可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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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贝特瑞 3.51% 4.98% 4.12% 0.95%
杉杉股份 4.75% 3.42% 4.73% 3.42%
璞泰来 7.17% 7.22% 3.24% 0.87%
翔丰华 8.11% 7.64% 2.12% 0.00%
中科电气 1.94% 2.48% 2.93% 3.44%
行业平均值 5.10% 5.15% 3.43% 1.74%
发行人 1.23% 0.34% 5.68% 2.88%
受产品种类、运营模式差异影响,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值存
在差异。
公司 2023 年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 2022 年末有所增加,与同行业存货跌价
计提比例变动趋势一致。2024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有所减少,与杉杉
股份、中科电气趋势一致,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有所减少的原因主要系:
①2024 年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和锂离子电池行业的持续增长,叠加产
品迭代及技术迭代需求的持续释放,公司负极材料产销量显著增长,存货周转加
快,加速前期库存消化;从存货周转率及同行业比较来看,2024 年公司存货周
转率为 2.93,较 2023 年 2.47 有所增加,亦高于 2024 年同行业平均值,存货周
转较快;
②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新一代“快充”“超充”性能为代表的高倍率动力电
池的负极材料产品周转情况较为良好,2025 年一季度相关产品销售价格企稳。
万元/吨,销售单价基本趋于稳定;负极材料毛利率分别为 23.81%和 24.20%,
毛利率有所回升。
年四季度以来,负极材料价格下行变缓,且至 2025 年一季度价格基本企稳,因
此 2024 年末存货跌价计提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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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期间 不含税单价 变动率
公司 2025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 2024 年末有所增加,与中科电气
基本一致,低于同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种类的差异所致,除负极材
料外,贝特瑞主要产品还包括正极材料;杉杉股份主要产品还包括偏光片业务
等。
同行业比较来看,公司 2025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2.89,高于 2025
年 1-6 月同行业平均值,存货周转较快;公司 2025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较 2024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 2025 年 7 月负极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单位:元/吨
期间 不含税单价 变动率
综上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结构与收入变动相匹配,存货周转率
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存货库龄整体较短,存货周转率高,相关
积压、存货跌价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符合实际情况,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充分。
六、结合采购合同条款及订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应的主体基
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
单金额的比例,预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的期
后执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一)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单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122.15 万元、6,802.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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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和电力、天然气等动力能源。发行人与主要预付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
订单中通常约定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全额或部分预付货款。报告期各期,发行
人前五大预付账款供应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金额占订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采购内容 预付原因
单金额的比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一 1,255.99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三 1,218.80 负极焦 100.00%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负极焦、辅料
供应商八 999.84 100.00% 用预付款结
煅后石油焦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二十一 865.32 负极焦 100.00%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十一 821.34 负极焦 100.00%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小计 5,161.29 - - -
预付金额占订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采购内容 预付原因
单金额的比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三 1,358.57 负极焦 35.75%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负极焦、辅料
供应商八 1,335.11 23.71% 用预付款结
煅后石油焦
算,符合行业
惯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一 1,244.99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具有大宗商品
供应商十一 955.00 负极焦 75.75%
交易性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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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二 932.28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小计 5,825.95 - - -
预付金额占订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采购内容 预付原因
单金额的比例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负极焦、辅料
供应商八 1,224.86 40.47% 用预付款结
煅后石油焦
算,符合行业
惯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一 807.64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辅料煅后石
供应商五 664.62 27.20% 用预付款结
油焦
算,符合行业
惯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二 559.05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六 477.14 负极焦 89.85%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小计 3,733.31 - - -
预付金额占订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采购内容 预付原因
单金额的比例
预付电费,符
供应商一 1,684.42 电力 100.00%
合合同约定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辅料煅后石
供应商五 787.15 84.19% 用预付款结
油焦
算,符合行业
惯例
预付天然气
供应商十二 556.59 天然气 100.00% 费,符合合同
约定条款
具有大宗商品
交易性质,采
供应商十三 466.24 负极焦 98.97%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供应商十 450.04 负极焦 68.72% 具有大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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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质,采
用预付款结
算,符合行业
惯例
小计 3,944.44 - - -
注:电力供应商订单金额为电费结算单金额。
(二)预付账款对应的主体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是否存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关联关系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电力、电力设备生产、供应,电力工程基
动汽车充换电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
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销售等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等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预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的期后执
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账款对应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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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结转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交货情况
金额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一 1,255.99 电汇 1,255.99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三 1,218.80 电汇 款到发货 1,218.80
部交货
电汇、银行承 除退款外
供应商八 999.84 款到发货 984.36
兑汇票 全部交货
电汇、银行承 按合同全
供应商二十一 865.32 款到发货 865.32
兑汇票 部交货
按合同全
供应商十一 821.34 电汇 款到发货 821.34
部交货
小计 5,161.29 - - - 5,145.81
期后结转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交货情况
金额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三 1,358.57 电汇 款到发货 1,358.57
部交货
电汇、银行承 按合同全
供应商八 1,335.11 款到发货 1,335.11
兑汇票 部交货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一 1,244.99 电汇 1,244.99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按合同全
供应商十一 955.00 电汇 款到发货 955.00
部交货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二 932.28 电汇 932.28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小计 5,825.95 - - - 5,825.95
期后结转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交货情况
金额
电汇、银行承 按合同全
供应商八 1,224.86 款到发货 1,224.86
兑汇票 部交货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一 807.64 电汇 807.64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银行承兑汇 按合同全
供应商五 664.62 款到发货 664.62
票 部交货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二 559.05 电汇 559.05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按合同全
供应商六 477.14 电汇 款到发货 477.14
部交货
小计 3,733.31 - - - 3,733.31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交货情况 期后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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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一 1,684.42 电汇 1,684.42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银行承兑汇 按合同全
供应商五 787.15 款到发货 787.15
票 部交货
全额预付,按 按合同全
供应商十二 556.59 电汇 556.59
月开票结算 部交货
合同签订后 3
按合同全
供应商十三 466.24 电汇 日内全额预 466.24
部交货
付
按合同全
供应商十 450.04 电汇 款到发货 450.04
部交货
小计 3,944.44 - - - 3,944.44
注:期后结转金额统计时间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发行人与预付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符合交易惯例及合同约定,公司
与预付账款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正常,预付账款期后均已结转。
七、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先降后升的原因,并结合公司债务结构、应付账
款规模占比、现金流情况、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受限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公司
偿债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具备
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一)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41%、23.64%、32.38%和 37.28%,
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性及项目投资,公司相应减少短期借款金额,
以及部分主要客户合同负债余额下降所致;2024 年末、2025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
率较往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逐步开展北苏二期项目建设以扩充产能,运营资
金需求随之提升,长期借款规模、应付账款相应增加导致负债总额增加所致。
(二)公司偿债能力及流动性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息债务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分类 2025-06-30
保理、信用证及数字化债权凭证融资 50,062.61
短期借款 信用借款 13,206.06
保证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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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分类 2025-06-30
小计 63,268.6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4,29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234.04
债
小计 35,531.65
信用借款 129,125.00
抵押借款 59,105.38
长期借款
保证借款 15,213.58
小计 203,443.95
合计 302,244.27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短期借款的余额合计为 302,244.27 万元(包
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预计于未来一年需要偿还的金额为
好,可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账款 40,172.63 65,113.51 20,156.89 36,664.11
负债总额 387,990.32 299,968.28 175,324.86 367,330.25
占比 10.35% 21.71% 11.50% 9.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6,664.11 万元、20,156.89 万元、
和 10.35%,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货款和工程设备款构成。2024 年末,公
司应付账款增长较快,主要系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应付货款增加,以及新建北
苏二期导致应付购置设备款及工程款增加。2025 年上半年随着北苏二期的投产,
相关工程设备款项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期末应付账款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49.13 -28,440.43 -41,637.37 -79,4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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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月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29.96 40,755.39 -146,076.54 -92,48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279.91 47,772.59 -17,777.29 373,716.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616.13 60,072.42 -205,491.20 201,793.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469.86 8,397.44 213,888.64 12,094.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853.73 68,469.86 8,397.44 213,888.6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42.06 万元、
-41,637.37 万元、-28,440.43 万元和-43,849.1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
为正且保持在较高水平,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受上下游结算特点的影响持续
为负。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27,558.83 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为 4,705.11 万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
(1)偿债安排
公司拟通过可支配货币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偿还未来一年内预计将
到期的债务,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偿还安排
公司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可用于偿
未受限的货币资金 22,853.73
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余额占比接近 100.00%,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46
应收账款 300,693.03 (年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回
收风险低,应收账款收回后可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余额占比为 98.62%,存货周转率为 2.89(年化),
存货 192,717.57
公司存货库龄较短,通过日常生产经营实现销售
后,可用于偿还上述借款
(2)公司与主要贷款银行合作稳定,授信额度充足
公司与主要贷款银行合作稳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未使用授
信额度金额超过 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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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资金余额相对充足,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回收风险低,
可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同时与主要贷款银行合作稳
定,授信额度充足,能够及时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重大的流
动性风险。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贝特瑞 57.75% 56.83% 53.21% 63.69%
杉杉股份 49.34% 51.23% 51.33% 46.29%
璞泰来 54.30% 53.59% 57.11% 60.87%
中科电气 56.91% 53.06% 49.39% 53.82%
翔丰华 52.06% 49.01% 58.40% 62.23%
平均值 54.07% 52.74% 53.89% 57.38%
发行人 37.28% 32.38% 23.64% 41.41%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源于业务种类、客户群体、债务融资额等多方面的差异。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偿债风险较低,经营较为稳健。
八、结合与主要客户是否签订长期协议等情况,说明与相关客户合作是否
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及其合理性;主要客户和供应
商存在重叠的具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
(一)结合与主要客户是否签订长期协议等情况,说明与相关客户合作是
否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签订长期协议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是否签订长期协议
客户一 是
客户二 是
客户三 是
客户四 否,对方有采购需求时与发行人签署交易合同或订单
客户五 是
客户六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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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发行人与除客户四之外的其他主要客户签署了长期
协议,自发行人与上述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来,相关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交易未
发生过中断,报告期内上述客户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合作具有可持
续性。
客户四主要向发行人采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用于电池生产,发行人与客户四
自建立业务关系以来,按照交易习惯以签署合同或订单方式开展合作,关系良好,
交易未发生过中断。报告期内,客户四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与其合作具有可持
续性。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二)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销售金额分别为 270,870.80 万元、
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主要客户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
锂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凭借自
身竞争优势与下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对宁德时代的依赖
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具有普遍性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动力电池或储能电
池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宁德时代为例,2024 年,宁德时代在全球动力电
池市场占有率达到 37.9%、在全球储能电池市场占有率达到 36.5%,2025 年 1-5
月,宁德时代动力电池使用量全球市占率为 38.1%,2025 年 1-6 月,宁德时代
储能电池产量位列全球第一,客户集中度较高是下游行业竞争格局的体现。因此,
发行人主要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
(1)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贝特瑞 71.12% 77.41% 71.82%
杉杉股份 63.93% 56.01% 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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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璞泰来 65.90% 70.75% 76.67%
翔丰华 97.49% 97.24% 95.60%
中科电气 84.49% 79.07% 84.59%
平均值 76.59% 76.10% 76.55%
发行人 87.52% 79.98% 79.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平均值分别为 76.55%、76.10%
和 76.59%。2024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
占比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向宁德时代销售的高倍率产品销量上升,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与行业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
高符合行业特征。
(2)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上游材料企业客户集中度普遍较高
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湖南裕能 81.36% 96.11% 93.48%
容百科技 79.10% 85.91% 83.38%
锂离子电池正极
当升科技 62.50% 58.57% 45.57%
材料
德方纳米 93.91% 96.32% 94.01%
万润新能 88.21% 96.55% 96.86%
嘉元科技 锂离子电池铜箔 80.41% 87.87% 89.81%
星源材质 锂离子电池隔膜 50.43% 63.17% 67.08%
根据上表,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上游材料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普遍性,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征。
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厂商,其对于供应商的选择
极为谨慎,该类客户对供应商有严格的认证程序,通常会综合考量供应商的
产品质量、研发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竞争力,产品性能及稳定
性需要经过全面评估后才能被使用。为满足生产需求,下游客户通常倾向于
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对负极材料供应商进行合格供应商审查后,与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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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负极材料厂商如果想要进入锂电池厂商的供应链,一般要经历送样小试、中
试、大试等环节,条件满足者才会得到锂电池厂商的审核认证,个别锂电池厂商
还增加多批次小批量供货等环节验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稳定性,因此锂电池客户
开发周期较长。公司与宁德时代等大客户从建立合作到成为稳定的重要供应商经
历了较长时间,建立合作之后,动力锂电池厂商和负极材料供应商的粘性较强,
若要更换主材料供应商,还需要下游新能源汽车厂商的测试和通过,需要较长的
更换周期,故一旦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锂电池厂商不会轻易更换负极材料供应
商。当下游厂商因产能扩张而催生对负极材料的新增需求时,也倾向同已建立稳
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采购。对于市场的新进入者而言,开拓新客户需要较长的周
期,且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得益于先进的装备工艺技术、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高效的基地布局、生产
管理效率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公司拥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的
石墨化自供率、一体化产能规模和综合成本优势位居行业前列,且保持了较快的
发展速度。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
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并迅速占据市场,实现了产品的更新迭代。
该部分产品适配新一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性能要求,针对新能源
汽车“里程焦虑”的行业痛点,公司新产品在支持高能量密度的基础上,显著提
升了快充性能,为下游动力电池企业在材料端提供了支撑;针对储能电池,公司
新产品在保障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支持高能量密度,为储能系统的高效实施增加
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针对动力电池开发的具备高倍率、高容量性能的
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针对储能电池开发的长循环寿命产品等,上述新一代负极
材料产品的开发成功,深度契合下游客户产品需求,符合公司产品销售发展方向,
为公司开发新市场、消化产能提供保障。
发行人主要客户占比较高主要系下游锂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且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凭借自身竞争优势与下游锂电池龙头企业建立长期、
稳定合作关系,对宁德时代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对宁德时代收入占比较高且构成重大依赖,具有合理性,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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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具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
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供应商重叠且双边交易同期均为 1,000 万元以上(半年
度 500 万元以上)的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销售 采购
序 会计期间 占发行 占发行
交易对手 主要销 金额 人当期 主要采购 金额 人当期
号 (年度)
售内容 (万元) 营业收 内容 (万元) 采购总
入比重 额比重
辅料煅后
石墨化
焦
负极焦
石墨化
焦
石墨化
焦
上述客户供应商重叠包括两类情形,具体交易背景如下:
公司石墨化焦产品可作为石墨坩埚的原材料,部分石墨坩埚供应商向公司采
购石墨化焦产品,用于生产自产品石墨坩埚。根据供应商十五、供应商九等公司
的访谈纪要,石墨坩埚厂商向石墨坩埚客户采购石墨化焦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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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十六经营范围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石油制品制造、销售
等,发行人向其采购辅料煅后石油焦、负极焦等用于生产。供应商十六向发行人
采购石墨化焦用于电极用碳素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增碳剂,故供应商十六同为发行
人石墨化焦客户。
供应商十四主要产品包括增碳剂、煅后焦等,发行人向其采购辅料煅后石油
焦用于生产。供应商十四向发行人采购石墨化焦用于增碳剂的生产,故供应商十
四同为发行人石墨化焦客户。
公司辅料煅后石油焦供应商同为公司石墨化焦客户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根
据滨海能源 2024 年 9 月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
回复报告》,滨海能源存在向山东卓越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恒裕炭素有
限公司(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等主体既采购煅后焦又销售增碳剂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石墨坩埚供应商同为公司石墨化焦客户、公司辅料煅后石油
焦等供应商同为公司石墨化焦客户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九、说明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
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报告期内转固情况、转固时点的确
定依据及合规性,与相关工程或工厂生产记录时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长期停
滞的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一)说明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额、实际金额
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北苏二期 7,236.00 64,980.39 - -
山西三期 - - 348.54 11,597.18
北苏总部 - - - 684.10
其他(零星工程) 2,307.51 3,733.05 3,620.68 114.14
合计 9,543.51 68,713.44 3,969.23 12,395.43
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零星工程,金额较小,主要为设备更新、产线改造升级或园区
建设等,公司在相关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予以转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在建工程为北苏二期、山西三期及北苏总部(前次募
投项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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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苏二期为“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位于石家
庄市无极县北苏镇,主要建设厂房、停车楼、宿舍楼、变电站及配套配电设施、
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购置安装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主要用途为新增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一体化生产线。
北苏二期项目自 2024 年 2 月开始筹建,截至 2025 年 6 月末,该项目已基本
完成并逐步投产。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的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
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建设 实际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工程状态
周期 金额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 2024 年 2 月 启
基本完成并逐
电池负极材料一体 190,000.00 动 , 预 计 2025 101,152.89
步投产
化项目 年全面完工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北苏二期项目基本完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
差异,主要系①剩余少量产线尚未建设完毕以及部分尾款尚未支付;②预算金额包含较大
的铺底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北苏二期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各期末累计
项目 期末余额
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投入
注:截至 2024 年初,该项目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开展实施。
山西三期为“年产 12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项目
位于晋中市昔阳县,主要建设生产厂房、配电室、办公生活用房等建构筑物,
购置安装中、高温改性生产线、炭化生产线等设施,以及配套供电、供水等
公用辅助工程,主要用途为新增年产 12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线。
山西三期项目自 2022 年 2 月开始筹建,截至 2022 年末,主体建设工程已基
本完成,主要产线已投产。截至 2023 年 4 月末,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报告
期末,该项目的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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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建设周期 工程状态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12 万吨锂离子电
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 145,021.99 14 个月 已完成 113,385.93
产项目
报告期内,山西三期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各期末累
年度 期末余额
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计投入
注:截至 2022 年初,该项目完成了前期的筹划及土地平整,尚未开展实施。
北苏总部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系前次募投项目,具体包括“年产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主要建设综合厂房、研发检测中心、总部办公楼、综合
楼、停车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等公共配套辅助
设施,主要用途为年产 7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
北苏总部项目自 2021 年 7 月开始筹建,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已基本完工。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的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
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建设周期 工程状态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 72,301.41 16 个月 已完成 60,600.12
报告期内,北苏总部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各期末累
年度 期末余额
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计投入
注: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设备的采购和调试安装尚待
完成。
(二)报告期内转固情况、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及合规性,与相关工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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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记录时点是否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转固金额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九、
(一)
说明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为在建工程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情况如下:
与相关工程或工厂生产记
序号 工程名称 确定依据
录时点是否相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实际
开始使用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转固类型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结转固定资产
的具体标准和时点为“实际开始使用”,转固凭据为《试生产报告》或《内部验
收单》,公司关于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确定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转固时
点与实际使用或生产记录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转固依据清晰、合规,转固时点与相关工程记录
时点相符。
(三)是否存在长期停滞的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持续建设,北苏二期、山西三期和北苏总
部等项目均陆续完工转固(北苏二期报告期末为部分转固,预计 2025 年上半年
完工)。报告期内,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项目投资管理细则》
《工程招投标管理
细则》《工程付款管理细则》等文件,对于工程项目进度管理、验收管理和结算
管理等环节均设置并执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在工程建设与监督方面,发行人工程设备部定期对各项工程的进度进行复核,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完工情况等进行整体把控。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均未出现过长期停滞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
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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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可收回金额,并结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关于减值迹象的明细规定以及在建工程的状
态进行了减值迹象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是否存在减
序号 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具体情况
值迹象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均处于正常
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 建设状态,且在在建工程购置过程中,
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并未发现原有合同价格出现大幅下降
跌 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
和储能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所处
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
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主
要资产所处的市场在近期均未发生重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
大不利变化,从而未对公司产生不利
生不利影响
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
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
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基准利率并未发
生大幅上调的情况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
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会对在建工程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 进行盘点,历次盘点过程中均未发现
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主要工程存在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
损坏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
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形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的盈利能力良好。
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
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
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 公司不存在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
减值的迹象 生减值的迹象
综上,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恰当。
十、结合处罚决定内容、公司规范整改或应急处置情况、相关有权机关证
明文件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
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
(一)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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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等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2025 修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 号,
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二项关于第十条“严重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一条“严重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为:
“1.‘重
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
政处罚的行为。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
为重大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
(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
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
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共有 2 起安全生产事故,并受到行政处罚,具体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SG-002 号行政处罚,认为公司将其(里城道厂区)环式焙烧炉构筑物拆除工程
违法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资格的河北诚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管理、
组织、协调、沟通不到位,致使 2023 年 10 月 19 日,河北诚达公司在构筑物工
程拆除过程中发生墙体坍塌事故,造成 3 人死亡,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 42 之一般裁量基准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无极县应急管理局给予
公司 577,5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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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起事故不构成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
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
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不包括本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该起事故不构成重大事故。
(3)行政机关作出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
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
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
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
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 42 是针对生
产经营单位对发生较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的规定,其将处罚的
力度从低到高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根据上述规定,
(冀石无)应急罚〔2024〕SG-002 号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罚则区间中的较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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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属于处罚依据中情节严重的情形;无极县应急管理局在作出相关处罚决
定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 42 规
定的力度最低的标准作出的处罚,并且考虑到了发行人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给与发行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4)主管机关已书面确认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无极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证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结案。前
述行为未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
处罚。除上述行政处罚外,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无其他处罚记录”。
综上,无极县应急管理局向发行人作出(冀石无)应急罚〔2024〕SG-002
号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1)基本事实情况
故 01-7 号行政处罚,认为:2024 年 11 月 26 日,山西尚太发生 1 起人员检修坠
落死亡事故,造成 1 名人员死亡。昔阳县应急管理局认为山西尚太因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履行不利,隐患排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与山西尚太 56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起事故不构成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
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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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
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不包括本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情况,该起事故不构成重大事故。
(3)行政机关作出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
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
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
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
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昔)应急罚〔2025〕事故 01-7 号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罚则区间中的较低金
额,不属于处罚依据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4)主管机关已书面确认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昔阳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
“事故发生后,山西
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我局调查,按要求对前述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整
改。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亦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除上述事故外,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暂无其他处罚记录,我局
亦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向山西尚太作出(昔)应急罚〔2025〕事故 01-7
号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发行人成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对公司所
有岗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形成了日常隐患排查机制。发行人完善了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承包商与发行人签署《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并由
发行人工程设备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后方可入场施工,加强承包商
安全管理。
综上,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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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二)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开展要求的各项
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机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发行人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截至本审核
问询函回复签署日,上述各机构运行情况正常。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发行人制定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
括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等。发行人严格执行上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
立了专门负责环境卫生与安全生产的安环部门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发行人定
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与施工
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加强安全教育。
综上,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的主要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十一、说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的具体用途,办理产权证书的最新情况,
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后续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一)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的具体用途,办理产权证书的最新情况,是
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后续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山西尚太存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的房产(不包含本期转固且正在办理产权证的房产),相关房产的明细和用途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人 资产名称和用途 面积(m2)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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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使用人 资产名称和用途 面积(m2) 位置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
三期石墨化(七)车间办公
室
三期石墨化(八)车间办公
室
合计 22,6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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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手续缺失,上述房产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的房产主要用于食堂、宿舍及厂房附属的办公室等辅助性用途,上述瑕疵房产
的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面积比例为 4.11%,占比较小,前述房产均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是否存在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
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
拆除”;第六十六条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
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
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
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其建设未获得相关主管部
门的批准许可,存在被责令限期拆除及罚款的风险。
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主要用于食堂、宿舍及厂房附属的办公室等
辅助性用途,上述瑕疵房产的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面积比例为
重大不利影响。
尚太科技已取得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专用信用报告》,山西尚
太已取得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
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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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已出具承诺,如因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
的情形受到处罚或损失,欧阳永跃将予以全部补偿。
综上,发行人上述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事宜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法律障碍。
十二、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
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
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
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
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一)公司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的具体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
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
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2、围绕
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
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涉及 财务性
序 占归母净
会计科目 账面价值 具体内容 财务性投 投资金
号 资产比例
资 额
公司业务有关的
股权投资
垫付款及往来款、
应收保理款等
公司业务有关的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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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财务性
序 占归母净
会计科目 账面价值 具体内容 财务性投 投资金
号 资产比例
资 额
公司业务有关的
股权投资
预付的长期资产
款项
合计 181,908.14 27.87% / /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银行存款 18,292.79
其他货币资金 9,265.86
现金 0.18
合计 27,558.8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7,558.83 万元,其中现金
务性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7.53
合计 17.5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7.53 万元。公司从事
少量碳素制品金刚石碳源生产和销售业务,因该业务的下游客户郑州华晶实业
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股权被冻结、进行债务重整,公司对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的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受让其新三板股票,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因
业务形成的股权投资。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人造金刚石的生产、销
售等,系公司产品之一碳素制品金刚石碳源产业链的下游客户。综上所述,公
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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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76,945.51 - 76,945.51
合计 76,945.51 - 76,945.51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为 76,945.51 万元,为
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垫付款及往来款 610.11
应收保理款 90.45
押金及保证金 185.97
备用金 2.00
账面余额合计 888.53
减:坏账准备 106.74
账面价值合计 781.7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781.79 万元,主要内
容包括垫付款及往来款、应收保理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国债逆回购 56,164.36
待认证进项税 12,392.01
待摊融资利息 297.07
其他 128.36
合计 68,981.7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金额为 68,981.79 万元,
主要内容为国债逆回购、待认证进项税等。由于行业结算模式的影响,公司销
售回款与采购支出周期错配,公司账面需保有基本的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支
付电费、支付员工薪酬等日常经营。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经验、现金收支等情况,
假设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三个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以 2024 年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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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应为 85,015.8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包
括货币资金、押金及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国债逆回购在内的可支配现金总
额为 83,909.16 万元,基本能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因此,在保证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山
西尚太利用账面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且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期限较短,
预期收益率与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6.11 万元,主要
系对联营企业 ANODES MATERIAL 的投资,与公司负极材料主业直接关联,属
于非财务性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 7,586.54
合计 7,586.5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7,586.54 万元,
主要为预付的土地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
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共一家,为 ANODES MATERIAL,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ANODES MATERIAL Co., Ltd.(中文:氧化极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2 月
注册资本 5 亿韩元
主营业务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制造及贸易、流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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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投资时间 2022 年 4 月
公司认缴金额 1 亿韩元
公司实缴金额 1 亿韩元
持股比例 20%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
账面价值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
负责发行人在韩国负极材料业务的开拓
具体情况
后续处置计划 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
否
额中扣除
ANODES MATERIAL 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制造及贸易、流通
等,主要从事韩国区域的负极材料进出口贸易,为发行人外销活动的业务平台。
该投资系发行人为开拓海外市场、建立销售渠道而发起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对外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十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和“第
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补充披露或修改了相关风险,具
体如下: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
注意以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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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92 万元/吨、2.65 万元/
吨、2.17 万元/吨和 2.20 万元/吨,2022 年至 2024 年呈下降趋势,2025 年 1-6
月小幅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87%、23.96%、22.95%和 22.92%,呈下
降趋势。报告期内,受负极材料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负极材料市场价格总体
下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公司毛利率受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格
局、公司产品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
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同时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上述
不利因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负极材料行业增速降低及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长期专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以前
年度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向头
部企业聚集趋势明显。如果未来负极材料行业整体增长减缓甚至停滞,或公司不
能保持工艺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并采取有效措施适应市场竞争
状况的变化,公司可能无法持续保持或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则将对公司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二)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92万元/吨、2.65万元/
吨、2.17万元/吨和2.20万元/吨,2022年至2024年呈下降趋势,2025年1-6月小
幅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87%、23.96%、22.95%和22.92%,呈下降趋
势。报告期内,受负极材料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负极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下降,
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公司毛利率受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公
司产品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
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同时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上述不利因
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负极材料行业增速降低及市场竞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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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专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以前
年度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向头
部企业聚集趋势明显。如果未来负极材料行业整体增长减缓甚至停滞,或公司不
能保持工艺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并采取有效措施适应市场竞争
状况的变化,公司可能无法持续保持或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则将对公司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发行人定价情况、成本结构变化原因、公司议价能力情况,了解面临激烈的市场
竞争下,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查阅公司 2024 年度、
发展情况;取得发行人各期收入成本明细表,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并
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以及是否存在信用政策变化的情况;分析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水平为负的原因并和同行业对比;
况、主要客户结算进度和信用政策情况;获取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
收票据)明细表以及营业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变动的
原因,并分析其与收入变动是否相匹配;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计算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的变化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了解发行
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获取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期
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明细表,并与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相对比,分析坏账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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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计提情况;获取公司出具的关于采购及生产策略的说明,并将存货余额构成与
公司相关收入进行匹配;查阅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获取公司存货跌价转
回或转销明细,了解计提跌价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分析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比分析公司存货周转率、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账款供应商合同,访谈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分析各
期末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及合同执行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报告期发行人
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基本情况,并取得发行人关联方清单,核查预付款供应商与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水平的合理性;查阅发行人财务报表、征信报告、银行授信资料,获取了货币资
金、应付账款等科目明细,分析资产负债率变动的原因;
内前五大客户进行访谈;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的过
程及合作情况;获取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情况,查阅宁德
时代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名单并查
看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登录企查查查询上述公司工商信息,访谈
发行人高管了解具体情况,访谈相关客户和供应商,检索碳材料行业采购煅后焦、
同时销售石墨化焦的具体案例;
际金额及变动情况、转固情况;查阅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的备案证、预算报告或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了解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用途、预算金额、建设周期等
情况;了解发行人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了解在建
工程转固资料,获取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或试生产报告,并检查在建工程相关工
程或产线的生产记录,核实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准确;对主要在建工程执行实
地勘察程序,了解工程进度是否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是否存在长期停滞的情况;
逐项比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关于减值迹象的明细规定,根据
在建工程的状态进行了减值迹象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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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报告、缴款凭证;取得发行人和山西尚太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文件;查阅发行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阅发行人安全生产会议与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表、与承包商签署的安全管理协议及附件等;
书的相关房产用途和办证情况;取得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专用信用
报告》以及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欧阳永跃出具的相关承诺;
资企业的工商资料,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
处置计划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系市场竞争因素和负极
材料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发行人负极材料销售收入整体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基
本一致,具有合理性。未来市场竞争仍将持续,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且当前已
取得一定成效,预计相关不利因素将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负极材料、石墨化焦及其他业务,公司其他业
务收入主要为坩埚片、筛上物和其他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主要受负
极材料毛利率波动和价格下降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
利润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未来行业竞争具有一定长
期性,公司已采取应对措施,有效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
主要与上下游结算模式、业务规模扩大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政策整体
变化不大;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均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
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变动主要受收入规模变动影响,应收
账款规模及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与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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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规模与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性较强,应收款项规
模变动与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变
动趋势一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不同业
务结算方式差异等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且坏账核销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结构与收入变动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同
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存货库龄整体较短,存货周转率高,相关积压、
存货跌价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符合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充分;
(6)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公司预付账款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动力能源和负极焦等原材料,采取预付的方式符
合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发行人与预付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符合交易惯
例及合同约定,公司与预付账款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正常,预付账款期后均已
结转;
(7)发行人资金余额相对充足,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回收风险
低,应收账款收回后可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同时与主要
贷款银行合作稳定,授信额度充足,能够及时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
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8)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对宁德时
代收入占比较高且构成重大依赖,具有合理性,但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石墨坩埚供应商同为石墨化焦客户、发行人辅料煅后石
油焦等供应商同为石墨化焦客户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9)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
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报告期内转固情况、
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及合规性进行了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准
确,与相关工程或工厂生产记录时点相符;公司不存在长期停滞的在建工程,不
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恰当;
(10)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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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
影响恶劣等的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要
求,发行人的相关内控制度完善并有效执行;
(11)发行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主要用于食堂、宿舍及厂房附属的
办公室等辅助性用途,不属于发行人核心经营资产,上述瑕疵房产的面积占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面积比例为 4.11%,占比较小,前述房产均处于正常使用
状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1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2023 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系市场竞争因素和负极
材料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发行人负极材料销售收入整体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基
本一致,具有合理性。未来市场竞争仍将持续,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且当前已
取得一定成效,预计相关不利因素将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负极材料、石墨化焦及其他业务,公司其他业
务收入主要为坩埚片、筛上物和其他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主要受负
极材料毛利率波动和价格下降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公司各细分类别产品的收入、
利润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未来行业竞争具有一定长
期性,公司已采取应对措施,有效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
主要与上下游结算模式、业务规模扩大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政策整体
变化不大;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均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
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变动主要受收入规模变动影响,应收
账款规模及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与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应
收账款规模与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性较强,应收款项规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模变动与收入规模变动相匹配;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变
动趋势一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不同业
务结算方式差异等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且坏账核销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与结构与收入变动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同
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且存货库龄整体较短,存货周转率高,相关积压、
存货跌价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符合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充分;
(6)发行人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
公司预付账款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动力能源和负极焦等原材料,采取预付的方式符
合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发行人与预付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符合交易惯
例及合同约定,公司与预付账款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正常,预付账款期后均已
结转;
(7)发行人资金余额相对充足,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质量良好,回收风险
低,应收账款收回后可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同时与主要
贷款银行合作稳定,授信额度充足,能够及时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
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8)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状态、预算金
额、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实际建设周期、工程进度情况,报告期内转固情况、
转固时点的确定依据及合规性进行了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准
确,与相关工程或工厂生产记录时点相符;公司不存在长期停滞的在建工程,不
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恰当;
(9)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对宁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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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入占比较高且构成重大依赖,具有合理性,但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石墨坩埚供应商同为石墨化焦客户、发行人辅料煅后石
油焦等供应商同为石墨化焦客户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情形,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
影响恶劣等的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要
求,发行人的相关内控制度完善并有效执行;
(3)发行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主要用于食堂、宿舍及厂房附属的
办公室等辅助性用途,不属于发行人核心经营资产,上述瑕疵房产的面积占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面积比例为 4.11%,占比较小,前述房产均处于正常使用
状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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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
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拟用于山西尚太
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
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4,427.25 万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主要产品属于增量
的新质产品,具体涉及“快充”
“超充”类针对动力电池的新型负极材料产品以
及长循环、高密度针对储能电池的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
条件(2024 年本)》提及减少单纯扩产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旨在提升适应市场需
求的新一代差异化的负极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
公司制造能力和工艺水平。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批复。本次募投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
收期为 8.11 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2.82%。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约为 19,067.83 万元。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基建投资,截至目前,公司已先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完成部分前期工作。
请发行人:(1)结合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等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
的决策程序、截至目前实际补流的金额及比例等,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2)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相
关产品市场空间、发行人市场地位,发行人产品预计竞争优势,在手订单或意
向性合同、已有产能、在建产能、正在履行的投资协议、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
及扩产情况等,量化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产能释放情况,与市场需求情况
是否匹配,说明发行人对各客户现有产能安排和新增产能分配规划,是否存在
产能过剩风险,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3)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
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在生产工序、设备引进、自动
化程度、产品具体规格和技术参数、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是否涉及新产品
或新技术,结合本次募投同型号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是否主要
投向主业,本次募投是否为扩产项目。(4)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
地的具体安排、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
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截至目前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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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取得进度,是否存在无法取得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说明是否已取得募投项目
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
碍。(5)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毛利率持续下滑,列示本次募投涉及的产品型
号、预计毛利率等效益测算情况,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产品、前募类似产
品以及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的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6)结合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投资进度安排,现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发行人现有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相关折旧
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7)结合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
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
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
有效性。(8)结合投资项目明细、在建工程核算情况,测算本募单位投入产出
比并与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项目进行对比,说明本募项目在本次发行董
事会前的投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非资本
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5)(6)
(8)并发表明
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3)(4)(7)(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等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目前实际补流的金额及比例等,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一)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的原因及合理性
币 3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029.2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363.85 万元,用于“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即前募资金投资项目。
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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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结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尾款
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筹资金支付。
综上,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具有合理性。
(二)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履行的决策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前募资金投资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此,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截至目前实际补流的金额及比例
截至目前,前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补流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补流金额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 106,476.07 42,248.09
其中:资本性支出 64,227.98 -
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27,708.62 27,708.62
结项形成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39.47 14,539.47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344.97 100,344.97
合计 206,363.85 206,821.05 142,593.06
注: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为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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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前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补流的金额为 142,593.06 万元,占募集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64.81%。
(四)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可转债发行的
调减情形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募集资金用
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
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公司前募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过 30%的部分,
需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予以调减,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金额(万元)
前募募集资金总额 220,029.26
前募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42,593.06
前募补充流动资金中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30%需调减的金额 76,584.28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初始总额 250,000.00
调减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173,415.72
本次调整后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173,400.00
综上所述,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前募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补流的金额为 142,593.06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4.81%,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 30%的部分需
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由 250,000.00 万元
调减为 173,400.00 万元,调减金额为 76,600.00 万元。
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相关产品市场空间、发行人市场地位,发行人
产品预计竞争优势,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已有产能、在建产能、正在履
行的投资协议、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及扩产情况等,量化测算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际产能释放情况,与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匹配,说明发行人对各客户现有
产能安排和新增产能分配规划,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拟采取的产能消化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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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受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带动,我国负极材料行业发展
速度整体保持较快的增长。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我国 2022 年动力电池出货量 480GWh,2023 年动力
电池出货量 630GWh,同比增长 31%;2024 年动力电池出货量超 780GWh,同
比增长 23%;2025 年上半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达 477GWh,同比增长 49%。2022
年储能电池出货量为 130GWh,2023 年储能电池出货量 206GWH,同比增长 59%;
池出货量达 265GWh,同比增长达 128%。2022 年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37 万吨,2023
年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65 万吨,同比增长 21%;2024 年锂电负极材料出货量 208
万吨,同比增长 26%。2025 年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 129 万吨,同比增长
近年来,在市场需求扩大与技术迭代加速的双重驱动下,锂电池产业经历了
结构性变革。负极材料领域虽保持整体增长,但发展模式已从规模全面扩张转向
技术驱动型扩张。行业增长依赖于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技术协同,终端产
品技术迭代成为重要驱动因素。在行业全面扩张放缓、细分领域技术迭代加快、
传统同质化产品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将深刻影响企业
未来发展。
产能,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导致行业竞争持续升温。头部负极材料厂商,
具有较强的研发与质量管理能力及成本控制优势,并凭借与下游锂电池龙头企业
的深度合作,把握住了产品迭代的机遇,通过成本控制和产品结构优化实现盈利
修复,维持高负荷生产节奏,产能利用率较高,实现了超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
行业逐渐出现头部集中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及储能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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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电池与储能电池产量持续增长,驱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需求保持高速扩张。人
造石墨负极材料符合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对循环寿命、安全性等要求,因此在相
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主流应用方向。根据高工锂电的数
据,2024 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 208 万吨,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
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 181 万吨和 26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占总体出货量
比重达 87.02%。2025 年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 129 万吨,同比增长 37%,
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17 万吨,同比增长 47%,占总出货量比重达
(二)相关产品市场空间
公司负极材料主要运用于锂离子电池,下游行业应用领域主要为动力电池和
储能电池。从整个产业链来看,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与终端应用领域
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近年来,全球锂离子电池行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根据 EV Tank 统计数据和
预测,2022 年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达 957.7GWh,2023 年增至 1,202.6GWh,
同比增长 25.6%;2024 年进一步提升至 1,545.10GWh,同比增幅达 28.5%,市场
规模持续扩大;到 203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5,127.3GWh,锂离子电
池行业增长将推动负极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
得益于政策驱动、市场需求、技术突破与全产业链协同等多重战略优势,中
国锂电池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发展速度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高工锂电的
数据,2022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 658GWh,2023 年增至 886GWh,同比增长
已达到全球锂电池总体出货量的 76.0%,中国锂电池行业已成为全球市场的主导
力量。2025 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776GWh,同比增长 68%。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2024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中,动力电池、储能电池
和消费类电池的出货量分别超过 780GWh、335GWh 和 55GWh,同比增长 23%、
量分别为 477GWh 和 265GWh,同比增长 49%和 128%。
(1)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需求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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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作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模最大的细分领域,主要覆盖新能源汽车、
电动船舶、两轮电动车、电动工具等多元化场景,并随着能量密度提升、快充技
术突破、成本优化及安全性能增强持续拓展应用边界。其中,新能源汽车作为动
力电池下游需求增速最快、占比最高的应用场景,已成为驱动行业技术迭代与规
模扩张的核心引擎。
近年来,得益于全球对于清洁能源的日益重视以及各国政府对于新能源
汽车产业的大力扶持,产业技术不断进步,产品性能持续提升,相关配套基
础设施逐渐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根据 EV Tank 的数据,
源汽车销量为 1,082.4 万辆,2024 年跃升至 1,823.6 万辆,复合增长率约为 29.7%。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2025 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877.6 万辆,同比
增长 29%。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2 年至 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
销量从 688.7 万辆增长至 1286.6 万辆,复合增长率约为 36.7%,新能源汽车渗
透率也从 25.6%提升至 40.9%。2025 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新车总销量的 44.3%。
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需求的持续上升。根据高工锂电的
数据,2022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 480GWh,2023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
源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地实施,以及 CTP(电芯集成到电池包技术)/CTC(电
芯集成到车身)、“快充”“超充”等技术不断突破及应用,配套基础设施也愈加
完善,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能源车型和品牌将陆续推出,拓展增量市场空间的
同时,也加快了存量市场的迭代升级。中国动力电池市场也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
势,同时带动上游负极材料市场规模进一步增长。
(2)储能电池发展迅速,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储能电池作为储能系统的核心组件,在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四维架
构中承担关键角色,近年来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驱动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储能系
统在发电侧、输配电侧和用户侧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储能系统可分为发电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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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侧和用户侧。在发电侧,可解决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连续、不可
控的问题,保障其可控并网和按需输配;在电网侧,可解决电网的调峰调频、削
峰填谷、智能化供电、分布式供能问题,提高多能耦合高效低碳多能融合发展率,
实现节能减排;在用户侧,储能系统在智能微电网能源管理系统的协调控制下优
化用电,降低用电费用,并且保持电能的高质量。近年来,上述应用场景的快速
成熟和需求增长,推动了储能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2022 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为 130GWh,2023
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 206GWH,同比增长 59%;2024 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
量超 335GWh,同比增长 64%;2025 年上半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达 265GWh,
同比增长达 128%。储能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成为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场景中增
速最快的领域。随着储能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政策推进,储能电池使用成
本不断下降,性能持续升级,使用场景和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其市场需
求也将快速增长。
受益于锂离子电池下游持续增长,特别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
的爆发式增长,负极材料行业出货量快速提升。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2022
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37 万吨,2023 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65 万吨,
同比增长 21%;2024 年中国锂电负极材料出货量 208 万吨,同比增长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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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长期来看,基于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
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和相应产品迭代、技术迭代的需求,以及应用场景
的快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具备快速增长的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了锂离子电池和负极材料行业及相关
产品的未来市场空间,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三)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负极材料领域的主要厂商,是全球动力和储能电池龙头宁德时代负
极材料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是远景动力、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瑞浦
兰钧、欣旺达、宁德新能源、雄韬股份、中兴派能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
商。作为新兴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公司的发展速度较快,行业地位持续
提升。
料产品实现突破式发展,同时具备高能量密度,有效辅助储能电池提高应用效率
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亦有所突破,公司业绩表现逆势增长,负极材料出货量和市
场占有率稳步上升。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市占率逐年增加,其中 2024 年
公司在全球负极材料市场的占有率约为 10%,位居行业前列。随着公司北苏二期
生产基地逐步投产,以及山西四期生产基地未来建设完工,公司规模优势将进一
步体现。同时,公司积极与下游知名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并持续开拓新客户、新
市场。未来,公司在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四)产品预计竞争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均为公司近年来开发出的新一代具有差异化的特性
负极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相关产品在支持高能量密
度的基础上,显著提升了快充性能,在保障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支持高能量密度,
在产品性能上,与普通产品存在比较优势。
公司深耕石墨化领域十余年,积累多年的产品生产工艺是公司的重要财产,
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公司在石墨化和预炭化工艺上有较明显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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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且公司仍在不断改进工艺,探索更有
效的成本控制方法。在石墨化炉相关环节,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生产实践和持
续的技术、工艺积累,公司能够结合生产设备,设计最优的送电曲线,能够有效
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开发出了预炭化工艺,将预炭化作为石墨化的前置工序,在
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了相应半成品的振实密度,从而增加了石墨化炉的总
体装炉容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亦是公司维持市场领先地位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持续
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持续跟踪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前沿技术,不断开发新
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公司持续同下游知名锂电池厂商进行深入技术合作,交
流研发经验,持续研发在比容量、压实密度、倍率等方面更为平衡的新一代人造
石墨负极材料,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所生产的负极材料终端行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领域。下游锂
电池以及终端厂商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是公司发展的重
要保障。因此,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为了保障产品质
量,公司在合格供应商评价、原材料采购和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新品首件
检验、批首件检验、成品检验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流程。对于质
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公司严格执行
相关控制制度,为产品质量提供了保证。
发行人自成立起,就严格遵循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相关质量管
理制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负极材料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均已通过 IATF16949:2016
标准认证,对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对应材料的生产予以质量认可。另外,发
行人取得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和作业。
产品成本优势是公司快速拉近与传统负极材料厂商的差距,抢占负极材料市
场份额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成本优势主要基于一体化生产模式。公司负极材料
生产全部工序均自主进行,极少采购委托加工服务,从而减少因委托加工导致的
毛利流出。公司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进而控制各工序成本,各个工序紧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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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在同一生产基地,包括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亦位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附近,
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并减少了运输支出,降低了生产成本。且公司生产基地所
在地,距离主要原材料产地、下游客户距离较为适中,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
盈利水平。公司成本优势有助于公司在保证稳定利润空间的同时,为开拓市场提
供坚实的保障,使公司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推动了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负极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报
告期内,相关行业增长速度较快,未来伴随政策驱动、市场需求、技术突破与全
产业链协同等因素影响,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远景动力、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瑞
浦兰钧、宁德新能源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其具有质量要求高、供应链管理严
格、采购规模较大、合作稳定性要求较高等特点,为公司产品的品牌树立创造了
良好口碑。
(五)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
公司主要客户中,宁德时代采取滚动销售预测的方式向公司下达采购需求,
具体为在供应商系统中向公司提供当年的需求预测,并大致按月度更新当年需求;
其他客户通常采取订单方式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
(六)已有产能、在建产能及正在履行的重大投资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北苏二期项目已基本完工,2025 年 1-6 月公司负
极材料实际产能为 13.60 万吨,全年设计产能约 32 万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投资协议为公司与无极县人
民政府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签署的关于北苏二期项目的《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
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和公司与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人民政府签署
的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书》。
(七)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及扩产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负极材料一体化重点扩产项
目包括贝特瑞云南一期 20 万吨项目和印尼贝特瑞 16 万吨项目、璞泰来四川紫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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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同一产业链上市公司的现有产能及扩产情况如下:
重点扩产项目
公司名称 现有产能 占比 数据来源
产能
重点扩产项目产能为公司
产能和在建产能数据取自
贝特瑞 50.17 万吨 36 万吨 71.76%
《2024 年年度报告》;重
点扩产项目产能取自公司
公告
现有产能数据取自《2024
璞泰来 20 万吨 20 万吨 100.00% 年年度报告》;重点扩产项
目产能取自公司公告
现有产能数据取自《2024
中科电气 23.9 万吨 30 万吨 123.52% 年年度报告》;重点扩产项
目产能取自公司公告
重点扩产项目产能为公司
宁德时代 676GWh 219GWh 32.40%
产能和在建产能数据取自
《2024 年年度报告》
现有产能为动力及储能产
能,数据取自《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重点扩产项目产能为 2024
亿纬锂能 112.9GWh 44GWh 38.97%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产
能,取自《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重点扩产项目产能为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
投项目产能,现有产能及重
湖南裕能 72.6 万吨 49.5 万吨 68.18% 点扩产项目产能取自《湖南
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
现有产能为公司截至 2024
发行人 32 万吨 20 万吨 62.50% 年底的设计产能,包含已投
产的北苏二期
注:由于上述主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现有产能及扩产信息,为了体现数据可
比性,此处选取 2024 年度数据。
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积极扩产,对原有产能规模进行了一定幅度的提升。
负极材料市场未来需求广阔,预计在未来较长期间内保持增长。
(八)量化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产能释放情况及市场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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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设计产能为 20 万吨,预计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2025 年
至 2029 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产能释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设计产能 - - 18.33 20.00 20.00
注:假设公司从 2025 年 8 月开始建设,则将于 2027 年 1 月完工,并于 2027 年 2 月开始投
产。
市场需求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二)相关产品市场空间”。
(九)对各客户现有产能安排和新增产能分配规划
公司负极材料现有客户包括宁德时代、远景动力、国轩高科、瑞浦兰钧、蜂
巢能源及欣旺达等,由于公司负极材料为共线生产,无法准确区分各产品品类的
产能,公司对各客户现有产能安排与 2024 年负极材料销量基本保持一致,其中
向前五大客户分配比例合计约为 87%。
本次 20 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产能 20 万吨。根据动力电
池及储能电池市场发展及客户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开拓情况,公司预计上述新增产
能将主要向现有重要动力及储能电池客户进行分配,同时不断积极开拓新增客户,
新增产能客户分配比例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新增产能分配比例
现有客户 60%
新增客户 40%
合计 100%
(十)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及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的相关政策
简称“《规范条件》”),旨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
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其中主要对负极材料企业的产品技术指
标、产能扩张、综合能耗作出了明确要求,公司符合《规范条件》相关要求,
具体如下:
①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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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负极材料,要求“碳(石墨)比容量≥340mAh/g,无定形碳比容量
≥280mAh/g,硅碳比容量≥480mAh/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为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各产品比容量均高
于 340mAh/g,符合《规范条件》对于产品性能的要求。
②产能扩张要求
《规范条件》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对企业新增申报生
产项目时,提出“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 50%”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为 106.53%、81.19%、127.35%和 107.10%,均处于
较高水平,符合《规范条件》对于产量产能的要求。
③综合能耗要求
《规范条件》要求 “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3000kgce/t”。
根据 2025 年 8 月山西能源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负极
材料产品的单位综合能耗均小于 3000kgce/t,符合《规范条件》对产品综合能
耗的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规范条件》对负极材料企业的产品技术指标、产能扩
张、综合能耗的相关要求,本次募投不属于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参见本
题回复之“三、
(二)本次募投项目系对发行人产品和工艺等方面的升级,并非
传统意义的产量扩产”。
(2)本次募投项目顺应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
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2022 年至 2024 年,中国负极材料及下游锂电池出货
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33.6%和 23.2%,负极材料行业和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
速度整体仍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从中长期来看,基于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
前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和相应产品迭代、
技术迭代的需求,以及应用场景的快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具备快速增长的
市场空间。根据高工锂电的预测,2025 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将超 260 万吨,
同比增长 25%以上,2026 年将超过 330 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
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并迅速占据市场,实现了对过往产品的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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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和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加,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公司未来消化新增
产能提供有效保障。
(3)本次募投项目可以满足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兴建了北苏总部、山西三期和北苏二期(基本完工并
投产)。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实际产能为 13.60 万吨,全年设计产能约
随着公司差异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过往项目的新增产能亦得到有效
消化。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拟建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及马来西亚扩
产项目,产能情况具体如下:
拟建项目 地点 负极材料产能
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山西晋中 20 万吨
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马来西亚吉打州 5 万吨
合计 25 万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公司下游锂电池企业的扩产
情况如下:
公司 主要在建项目 新增产能
根据宁德时代《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期 6 月末,
宁德时代 235GWh
电池系统产能 345GWh,在建产能 235GWh,产能利用率 89.86%
芜湖国轩 20GWh 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 20GWh
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GWh
国轩高科 国轩新站年产 20GWh 动力电池项目 20GWh
柳州国轩新增年产 1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10GWh
国轩伊利诺伊州新能源公司电池厂建设项目 40GWh
伊金霍洛旗远景动力智能电池产业园二期项目 20GWh
远景动力沧州电池超级工厂二期 20GWh
远景动力
英国桑德兰工厂二期 12GWh
法国杜埃的电池超级工厂 10GWh
蜂巢能源 蜂巢能源上饶基地(二期) 20GWh
欣旺达 枣庄年产能 30GWh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二期) 13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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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30GWh 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 30GWh
瑞浦兰钧
瑞浦赛克 20GWh 动力电池 20GWh
台州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 20GWh
比亚迪匈牙利动力电池工厂 20GWh
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pack 产线扩建项目 19GWh
比亚迪
郑州动力电池生产线扩充项目 14GWh
绍兴弗迪年产 15GWh 锂电池及配套项目 15GWh
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三期)建设项目 10GWh
亿纬锂能荆门高新区超级工厂(二期) 43GWh
亿纬锂能 马来西亚储能电池扩建项目 38GWh
亿纬锂能匈牙利 46 系列大圆柱电池项目 30GWh
注:以上数据为不完全统计,来源于下游锂电池企业的公司公告及近期其他公开资料。
由上表可见,公司下游客户具有不同程度的扩产规划,公司相关扩产项目
均为响应下游客户需求而建,公司产能规划与建设进度与客户需求较为一致,
匹配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
(4)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自身发展需要
近年来,行业逐步出现白热化竞争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部分新建企业以及
石墨化外协加工厂商产能利用率不足,而头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保持满负
荷生产的节奏。公司开发的多款具备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高安全性
的新一代负极材料实现批量销售,并迅速占据市场,实现了对过往产品的迭代。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代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和储能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在市场
的普及率不断上升,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负极材料产销率
为 89.56%、93.20%、95.48%和 97.02%,产能利用率为 106.53%、81.19%、127.35%
和 107.10%。公司持续满负荷生产,通过采用合理化生产调度、工艺优化、设备
升级等措施,提高生产效率,以满足客户需求,甚至由于产能不足,进行了一
定规模的外协加工采购。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保持稳定,已与宁德时代、远景动力、国轩高科、
蜂巢能源、欣旺达签署了长期协议,同时公司在手订单充足,预计 2025 年内销
售数量、销售金额均将持续增加。公司充足的在手订单、较高的产能利用率,
为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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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游客户的订单充足,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高
基于有效需求预测及其他客户的在手订单等情况,截至 2025 年 8 月,公司
在手订单充足,预计 2025 年内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均将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为 106.53%、81.19%、127.35%和 107.10%,
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加,为新增产能
消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因此,充足的在手订单、较高的产能利用率以及未来下游大客户对负极材料
产品的稳定需求,为发行人未来产能消化和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可持续的保障。
(2)稳定与战略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已进入宁德时代、
远景动力、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瑞浦兰钧、欣旺达、宁德新能源、雄韬股份、
中兴派能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公司深入研究前沿的市场信息,了解
终端市场对锂电池的差异化需求,并积极与上述客户交流、开展合作开发,不断
深化合作,向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负极材料产品,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
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
(3)进行新客户和新市场的开拓,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重点开发与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终
端开展广泛合作的锂离子电池企业和海外优质客户,具体着重于三方面,一是国
内市场,公司将优先开拓与优质整车厂进行深入合作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二是
通过差异化产品触达更多海外优质客户,拓宽盈利渠道;三是深化与储能电池细
分领域的优秀企业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向下游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开展
送样检测,有望未来实现批量供货。新增下游优质企业客户有助于公司实现新增
产能的有效消化,并为未来进一步增长提供空间。
(4)通过高附加值产品迭代和工艺革新降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新一代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以公司新研制出来的高附加值、高毛利率的负极材料产品为主,适用于“快充”
“超充”的新一代动力电池以及新型储能终端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是对
公司早期负极材料产品的升级迭代。此外,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采用新设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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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将采取最新的设计理念,引入部分前沿的生产设备,提
升产品性能的同时,有效降低营业成本,综合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预计未来订单
量将持续增加;公司已与战略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因此,公司已采取积极的产能消化措施,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预计未来
产能过剩风险较小。
三、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包
括但不限于在生产工序、设备引进、自动化程度、产品具体规格和技术参数、
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是否涉及新产品或新技术,结合本次募投同型号产品
已实现收入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本次募投是否为扩产项目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现有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将新增
年产 20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产能。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新一
代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公司新研制出来的高附加值、高毛利
率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为主,适用于“快充”“超充”的新一代动力电池
以及新型储能终端。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投向公司主业,系在负
极材料领域的进一步深耕发展。
(二)本次募投项目系对发行人产品和工艺等方面的升级,并非传统意义
的产量扩产
本次募投项目是发行人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产
品具体规格和技术参数、设备引进及自动化、技术工艺、生产工序及产品价格等
方面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具有相似性,并同时进行全面升级及拓展。本次
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未来发
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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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联系或相似性 主要区别或拓展升级
前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与公司转型后早期负极产品
一致,为具有较高性价比或综合性能较为均衡的基础产
品
随着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不断深化,新产品、新应用及
新技术的更新迭代,公司现有业务的负极材料主要以差
本次募投项目、前次
异化产品为主,开发具有高容量、高倍率、长循环寿命、
主要产品 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
高安全性的新一代负极材料
的具体规 涉及的主要产品均为
本次募投的产品为公司近年来开发的新产品,系在产品
格和技术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
指标及参数上,针对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发展方向,
参数 品,主要应用于动力
进行进一步地提升:在动力电池领域,在倍率(≥4C)
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
和容量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要求更高的安全性;
在储能电池领域,提升循环寿命,能量密度要求做到均
衡,提高储能电池的应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新
产品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三、(二)、2、(1)本次
募投涉及的新产品情况”
在设备选用方面,相较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为了
更好满足产品的参数需求、效率提升等因素,本次募投
主要设备均为自建设
项目拟建设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将
备与外购设备相结
采取最新的设计理念,引入部分前沿的生产设备,如新
合。出于工艺控制、
型艾奇逊炉等,对生产加工过程压缩精细化进行持续试
质量控制和技术保密
验,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综合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效
设备引进 的考虑,石墨化等工
率
及自动化 序的设备主要为自
在自动化程度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系在现有业务及前次
程度 建,其他工序系在外
募投项目的基础上进行自动化升级,通过配置先进自动
购设备的基础上,根
化装罐系统、正/负压输送系统、包装线等自动化生产
据自身生产工艺的具
设备,建设更高自动化水平和更高智能化水平的负极材
体要求,对设备进行
料生产线,完成设备生产的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转
定制化开发
型,提升生产效率和运行效率的同时,产品质量和稳定
性亦得到提高
本次募投项目将继续
依托公司在石墨化加
本次募投项目结合原有工艺和技术的基础上,采用部分
工领域及负极材料领
改进后的新工艺与新技术,以提高负极材料的参数指
域的核心工艺与技术
标,从而具有差异化性能;同时通过工艺和技术优化,
优势,通过充分发挥
技术工艺 可以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
工艺、材料与设备之
一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新技术
间的协同效应,提供
及新工艺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三、(二)、2、(2)
满足下游客户及终端
本次募投涉及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情况”
市场需求的负极材料
产品
负极材料生产的核心 公司现有业务产线实现了全工序覆盖,所有工序自主完
主要工序未发生变 成,形成一体化生产;前次募投项目并非全工序覆盖一
化,包括原材料预处 体化的负极材料项目,该项目不含预炭化及石墨化的工
生产工序 理、造粒、预炭化、 序,相关产能由山西三期项目予以补充
石墨化、炭化和成品 本次募投项目为全工序覆盖的一体化项目,且针对部分
加工等六大工序及若 工序进行了优化及调整,以提升负极材料的特殊性能及
干个小工序 生产效率
传统同质化产品因市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均为公司具有差异化特
产品价格 场竞争价格相对较 性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产品,属于公司负极材料产品
低,紧跟下游核心客 的中高端型产品,产品价格或预期售价高于公司负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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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联系或相似性 主要区别或拓展升级
户的迭代需求而形成 料的平均单价
差异化优势的产品具
有较高的单价
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和现有业务相比,在生产工艺、设
备升级及自动化、产品性能等方面存在相似性,且进行了全面升级,有助于公司
更大程度地聚焦于高端前沿的新型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从而进一步丰富公
司产品体系,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本次募投涉及的新产品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均为公司近年来开发出的新一代具有差异化特性的
负极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部分产品已经实现批量供
货。针对动力电池领域,通过原材料预处理及炭化工序,在支持高能量密度的基
础上,显著提升了快充性能,为下游动力电池企业优化产品性能在材料端提供了
支撑;针对储能电池领域,公司通过改善石墨化等工艺,提升石墨粉体的压实密
度,在保障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支持高能量密度,为储能系统的高效实施增加了保
障。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的高速发展,对高端差异化负极材料产品的产
能需求有望不断增加。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在产品参数及特点上具有较为明显
的“差异化”特征。针对动力电池领域,新能源车企对“快充”“超充”性能要
求不断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产品在具有高倍率性能的同时,兼顾容量
性能;针对储能系统不断追求电池的长循环寿命、高能量密度的发展趋势,本次
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产品,无论是在循环寿命、首次库伦效率、比容量都具有突
出的表现。随着公司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获得广泛的客户认可,差异化发展路径
的优势逐渐显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保障公司稳固现有客户需求的基础上,
发挥产品快速迭代优势,推出更具差异化的新产品,通过满足下游市场群体不同
的产品与技术的要求,持续发挥更丰富的场景应用特征和满足高端化的客户需求,
进一步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从而进一步扩大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获取更多市场
份额。
(2)本次募投涉及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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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采用了新技术和新工艺,解决了公司现有产品或产线上的技术
或者工艺难点,通过提高产品的参数指标,开发出适配各类应用场景需要、高性
能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同时公司通过工艺和技术优化,可以有效提升产品质
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同型号产品已实现收入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负极材料产品均已形成收入,
并实现规模化销售。
此次项目扩建是前次募投项目和现有业务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可更好地满足
下游客户产品迭代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基地、引入智能化生产
装备、优化产品生产工艺等方式,紧跟新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产品设计理念
和发展方向,生产符合下一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要求的,在容量、
倍率、低温性能、加工性能等方面具有竞争力的新型负极材料产品。本次募投项
目采用了新产品和新技术,涉及相关产品均已形成收入,并实现规模化销售。本
次募投项目系对发行人产品和工艺的升级,并非就同种产品基于相同工艺、单纯
“量”方面的增加产能。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投向公司主业;本
次募投项目系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产品具体规格和
技术参数、设备引进及自动化、技术工艺、生产工序和产品价格等方面与现有业
务、前次募投项目具有相似性,并同时进行全面升级及拓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主
要产品均为近年来开发的新产品,在产品参数及特点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化”
特征;本次募投项目运用了新工艺及新技术,开发出适配各类应用场景需要、高
性能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均已形成收入,并实现规
模化销售;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结合市场及重点目标客户需求所进行的
全面升级与拓展,并非就同种产品基于相同工艺、单纯“量”方面的增加产能,
因此不属于单纯扩产项目。
四、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说明是否存
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
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截至目前环评批复的取得进度,是否存在无法取得的
风险及应对措施,说明是否已取得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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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一)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说明是否
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
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将由山西尚太实施,募投项目用地拟用于实施“年产 20 万吨
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山西尚太尚未取
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使用权,但募投项目土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山西尚太与昔阳县人民政府就“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其中约定昔阳县人民政府将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山西尚
太完成土地的挂牌出让,并完成项目拟使用土地的平整工作,土地平整须符合工
业用地建设标准和山西尚太项目建设标准要求。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
公司募投用地尚需履行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等程序方
可取得。公司将积极办理、跟进土地出让手续。
昔阳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说明》,其说明“山西尚太锂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拟建设‘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
化项目’,项目实施的意向地块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李家庄乡。该地块占地
面积约 1,000 亩,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目前,该地块正在开
展土地平整工作,相关进度正常,预计于 2025 年上半年前具备出让条件。山西
尚太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我局将积极协调办理本项目用地相关手续,促使本项目尽早落地。如因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取得项目用地,我局将另行协调合适地块。截至目前,该
项目不存在对项目用地构成障碍的情形。山西尚太依法依规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
的使用权及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出具承诺,“本公司将保持与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及时了解用
地手续进展,并积极主动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将尽力配合完成募投项目用
地的招拍挂程序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
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确保及时取得募投项目用
地,按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其他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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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2、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
进行了风险披露。
综上,公司已承诺将积极推进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同时相关政府部门承诺若
募投项目用地无法按计划取得,将另行协调合适地块,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募
投项目无法办理用地手续的风险较小,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替代措施具有可行
性,该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截至目前环评批复的取得进度,是否存在无法取得的风险及应对措
施,说明是否已取得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
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就募投项目所需取得的主要资质、认
证、许可及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如下:
事项 取得情况
项目投资 公司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140724-89
备案 -01-536150)
公司已取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晋中市生态环
环境影响评
境局关于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
价手续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2025〕183 号)
用地手续 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涉及土地的使用权
公司已取得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关于对山西尚
节能审查
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
手续
查意见》(晋能源审批发〔2025〕57 号)
如前文所述,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募投项目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
过程中,主管机关昔阳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确认山西尚太依法依规取得募
投项目所需土地的使用权及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重
大不确定性。
综上,发行人已取得募投项目的项目投资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及节能审查意
见,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并已取得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的证明,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五、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毛利率持续下滑,列示本次募投涉及的产品型
号、预计毛利率等效益测算情况,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产品、前募类似产
品以及同行业公司可比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的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型号、预计毛利率等效益测算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 20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产
能,主要用于生产新一代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具体涉及的
产品与产能达产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类别 T+1 T+2 T+3 及之后
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100,000.00 200,000.00
石墨化焦 - 50,000.00 80,000.00
注:T+1、T+2 为建设期,T+3 实现稳定达产。
报告期内,负极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预测中的负极材
料预计销售单价基于当年同类产品销售均价,并结合相关产品在手或意向订单价
格进行合理预估。营业收入的预测以相关产品的预测销售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
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第二年下半年开始顺利投产运
营,第三年即可达产。
本次募投项目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直接材
料参考目前产品的材料成本,并结合未来的市场行情进行估算;直接人工根据本
项目人员需求及公司现有薪酬水平进行估算;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电费成本、折旧
摊销成本和其他生产成本。电费成本系根据预计消耗量,结合当前采购价格综合
确定;折旧摊销成本按照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政策进行测算;其他生产成本根据
公司历史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参考报
告期公司相关费用占收入比例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
目测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取值为报告期的费用率
均值,分别为 0.14%、1.66%和 2.81%。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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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测算。其中增值税按照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报告期内公司同类产品的效益情况相比,效益测算
具有谨慎性
同类产品的均价作为基准,并结合相关产品在手或意向订单价格进行合理预估。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销售测算单价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同类产品的销
售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销售单价的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充分考虑了未来上游原材料的市场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测算毛利率与
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报告期内同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相比,效益测
算相对合理、谨慎。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相比,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公司名称 现有业务/本次募投项目 2024 年毛利率 2025 年 1-6 月毛利率
贝特瑞 负极材料 27.76% 25.59%
翔丰华 石墨负极材料 22.59% 12.35%
中科电气 石墨类负极材料 19.94% 20.83%
杉杉股份 负极材料 18.45% 未披露
负极材料 23.81% 23.37%
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 26.12%
注:璞泰来未披露负极材料业务的毛利率,杉杉股份未披露 2025 年 1-6 月负极材料业务的
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毛利率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平
均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与同
行业相比,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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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近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同一产业链上市公司类似项目
的投资回收期及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投资额 投资回收 内部收益率
项目类型 募投项目名称
名称 (万元) 期(年) (税后)
本次向不特定
尚太 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
对象发行可转 399,355.80 8.11 12.82%
科技 料一体化项目
换公司债券
年产 7.5 万吨超长循环磷酸
铁锂项目
湖南 2024 年向特定 年产 32 万吨磷酸锰铁锂项
裕能 对象发行股票 442,544 9.23 10.25%
目
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项目 90,000 7.49 10.08%
湘潭 年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
定对象发行可 48,510.17 8.36 10.53%
电化 电池材料项目
转换公司债券
翔丰 6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
定对象发行可 120,000.00 10.73 19.45%
华 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转换公司债券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
易成 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定对象发行股
新能 年产 3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
票 102,835.00 7.67 15.14%
池负极材料项目
亿纬 动力电池项目
定对象发行可
锂能 锂电池新型复合材料项目
转换公司债券 549,949.00 8.02 12.14%
(一期)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处于近期同行业公司或者同一产业
链公司类似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及内部收益率的分布区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且
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和回收期属于合理的可比数值,具有良好的预期效益
和可实现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四)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的石墨化自供率、一体化产能规模和综合成本优势位居行
业前列,且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负极材料产量分
别为 11.97 万吨、15.12 万吨和 22.68 万吨,同比增长 26.3%和 50.0%;2022
年至 2024 年,负极材料销售数量为 10.72 万吨、14.09 万吨和 21.65 万吨,同
比增长 31.4%和 53.7%。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材料产销量达 14.57 万吨和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为 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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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以前年度的新建产能均得到充分消
化,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加,为新增产能消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六、结合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进度安排,现
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摊销计提情况、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相关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
绩的影响
(一)现有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间及转固金额情况、本次募投项
目的投资进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项目主要为北苏二期项目,该项目正在
建设中,其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部分产线已投产,累计已转入固定资产金
额为 26,882.39 万元,预计 2025 年上半年全面完工并转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北苏二期项目基本完工并转固,累计已转入固定
资产金额为 93,916.89 万元,剩余少量产线尚未建设完毕以及部分尾款尚未支
付。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取得/转固的时点及投资金额
类别 投资总额
T+1 T+2
土地 11,105.00 11,105.00 -
房屋建筑物 86,936.31 - 86,936.31
机器设备 154,907.96 - 154,907.96
合计 252,949.27 11,105.00 241,844.27
注:上述投资金额为不含税额。
(二)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折旧摊销政策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计提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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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101,441.56 12,773.24 - 88,668.32
机器设备 274,156.10 62,227.75 - 211,928.35
运输工具 1,244.06 852.89 - 391.17
电子设备及其他 808.98 462.80 - 346.19
合计 377,650.70 76,316.67 - 301,334.0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29,481.97 2,375.02 - 27,106.95
排污权 455.27 155.51 - 299.76
软件 265.52 97.05 - 168.47
合计 30,202.76 2,627.58 - 27,575.18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电
子设备及其他;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所有固定资产
均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 5 9.50-19.00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 5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平均年限法 3-5 5 19.00-31.67
(2)无形资产摊销政策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分为土地使用权、排污权和软件;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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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3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产权证年限
排污权 预计受益期限 10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
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
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
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
部转入当期损益。
(三)现有项目北苏二期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现有项目北苏二期已于 2025 年上半年基本完工,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情况及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及折旧
资产类别 资产原值 年化折旧/摊销金额
折旧/摊销金额
机器设备 29,761.22 1,413.66 599.26
房屋建筑物 63,555.56 6,093.81 2,371.06
运输工具 216.42 47.41 13.90
电子设备及其他 1,492.35 283.55 110.85
无形资产-土地 7,124.49 142.50 71.25
无形资产-排污权 120.54 12.05 6.03
合计 102,270.57 7,992.97 3,172.34
营业收入及占比
营业收入 重 营业收入比重
由上表可见,北苏二期预期的年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和 2025 年 1-6 月的
累计折旧、摊销金额和分别为 7,992.97 万元和 3,172.34 万元,分别占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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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 1.53%和 0.94%,占比较小,新增收入预期可覆盖新
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和机器设备等,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摊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化折旧/ 折旧/摊销 折旧/摊销
资产类别 新增资产金额 残值率
摊销金额 方法 年限
房屋建筑物 86,936.31 4,129.47 平均年限法 20 5%
机器设备 154,907.96 14,716.26 平均年限法 10 5%
无形资产-土地 11,105.00 222.10 平均年限法 50 -
合计 252,838.22 19,067.83 - - -
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稳定期(T+3 及之后)每年增加的折旧、
摊销费用约为 19,067.83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2 T+3 T+4 T+5 T+6
本次募投项目新
增折旧摊销额(a)
对营业收入的影响(现有营业收入根据公司 2024 年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现有营业收入(b) 522,924.65
新增折旧摊销占
比重(a/b)
注:上述假设性测算不代表发行人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任何判断,亦不构成任何盈
利预测。
由上表可见,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占 2024 年当期收入的比为
公司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规模持续扩大,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将逐步降低,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
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情况下,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预计将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的影响可控。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
预期效益,对于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三、(一)、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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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披露。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项目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存在较大的固定资产及无
形资产投资,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北苏二期
和本次募投项目逐步完工及产能逐步释放,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
逐渐减小。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预计可以覆盖新增折旧、摊销,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结合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
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可能出现
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一)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情
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山西尚太目前生产经营使用的厂房、宿舍及办公场
所等的使用情况如下:
生产基地 用途 场地面积(平方米) 实际使用情况
厂房 71,002.85 正常使用
山西一期 办公场所 7,113.43 正常使用
小计 78,116.28 正常使用
厂房 96,244.58 正常使用
山西二期 宿舍 12,041.22 正常使用
小计 108,285.80 正常使用
厂房 168,731.48 正常使用
山西三期 宿舍 14,587.48 正常使用
小计 183,318.96 正常使用
合计 369,721.04 -
注:除上述场地之外,公司亦存在房屋租赁的情况,但仅作为外地仓库,并非生产场地、宿
舍及办公场所;上述场地面积包含山西尚太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山西尚太现有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不含租
赁的外地仓库)均不存在闲置的情况,场地面积合计为 369,721.04 平方米,山西
尚太的员工人数为 2,171 人,人均使用面积 170.30 平方米/人;其中厂房、办
公场所和宿舍的面积分别为 335,978.91 平方米、7,113.43 平方米和 26,628.70 平
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分别为 154.76 平方米/人、3.28 平方米/人和 12.27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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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人。截至目前,公司现有场地均正常使用,不存在空置或闲置的场所,需要
土地建设相关厂房及相关配套宿舍。此外,公司现有办公场地相对不足,随着公
司未来业务的扩张,公司亦需要扩展相关办公场地。
根据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厂房面积对应生产人员人均面积情况如下:
场地面积 员工数量 人均面积
公司 备注
(平方米) (人) (平方米/人)
山西尚太
(现有业务)
山西尚太
(本次募投)
数据取自 2023 年《深圳市翔丰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翔丰华 97,707.09 841 116.18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持有不动产权的建筑面积和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员工总数
数据取自 2021 年《湖南中科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中科电气 145,067.52 1,882 77.08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持有不
动产权的建筑面积和《2021 年年度
报告》的员工总数
经对比,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募投项目的生产场地面积对应的员工人均面积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主要为新建生产厂房、配电室、办公生活用房等建
筑物,以及配套供电、供气、供水等公用辅助工程等,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面积为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小计 4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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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60,300
合计 462,730
(1)本次募投项目需要新建生产经营场所来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目前山西尚太的厂房、办公场所及宿舍等均已投入使用,随着公司业务体量
和人员规模的扩张,现有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目前公司已不存在闲置
车间或厂房,需要新建办公及生产场地满足本次募投项目所需。
(2)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相关的核心设备对厂房具有较高要求
公司生产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相关设备对厂房设计的要求较高,租赁的通用厂
房在楼高、承重、电力供应等方面存在天然短板。以石墨化厂房为例,由于是高
温处理环节,厂房净空高度有严格的要求,此类特殊设计在通用厂房中难以实现,
只能通过自主建设完成。同时,自建厂房可以实现设备布局最优化,方便公司同
步配置智能温控、除尘系统等配套设施布局。
(3)基建投资可以改善员工居住条件,有利于吸引人才,增加员工稳定性
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非靠近中心城区,附近基础设施及商业环境配套并不
完善,且生产基地管控较为严格,本次募投项目规划建设相应的办公楼、宿舍等
配套设施,可以为员工提供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可增强员工归属感,有助于公
司吸纳各类人才,增强公司人才吸引力、凝聚力和提升经营效率。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具有必要性。
(三)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现有及本次募投基建投资拟投建的生产场地面积具有合理性,预计不会
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将积极实施多方面的措施,推动本次募投项目落地。公司
将按照规划启动人力资源招聘,确保相关岗位人员及时到位;通过合理调配场地
布局,提高场地使用效率;加强运营管理,保证资产运营效益;此外,公司将加
大挖掘现有客户需求并积极开拓相关领域新客户,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
率,防范场地闲置的情形。未来,公司将做好新增基建场地的布局规划,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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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场地使用效率,并加强新增人员分配及管理,保障新增基建设施的有效利用。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规划具有必要性,新增场地均为
发行人自用;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经营场地的有效利用,本次募投项目基
建投资预计闲置风险较小。
八、结合投资项目明细、在建工程核算情况,测算本募单位投入产出比并
与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项目进行对比,说明本募项目在本次发行董事会
前的投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非资本性支
出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
相关规定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及本次发行董事会前的投资情况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3,4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399,355.80 173,4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及本次发行董事
会前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
序 其中募集资 投资
工程和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董事会前 投资性质
号 金投入金额 比例
投入金额
总计 399,355.80 173,400.00 100.00% - -
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董事会前投入的资
金,不存在在建工程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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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入产出比与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项目
的对比情况
单位投入
公司 募投项目 达产产能 投资金额
产出比
本次募投“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0.70 万吨/
尚太科 一体化生产项目” 亿
技 前次募投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 (非 0.91 万吨/
一体化) 亿
易成新 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亿
能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3 万吨 0.35 万吨/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亿
翔丰华 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 6 万吨 10.83 亿
亿
项目”
注:上述投资金额不含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由于负极材料价格存在波动,此处投入产出
比选用负极材料的设计产能用于计算;同行业公司同类型项目选取配套石墨化产能的负极材
料一体化项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入产出比与前次募投项目接近,略低于 IPO 募
投项目,主要原因系前次募投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不含石墨化及预炭
化工序,且本次募投项目采用前沿新型生产设备,相关投入上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投入产出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项目的数值,
项目总体的预期效益良好。
(三)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为 5.77%,非资本性支出比
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相关规定 是否符合 具体情况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
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
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部投入“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
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不存在补
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况,
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
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
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
投入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 公司为制造业企业,不属于金融
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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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相关规定 是否符合 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视为补充流动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 资金的项目仅有“铺底流动资
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 金”1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的
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 占比为 5.77%,主要用于支付人
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 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达到预期
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 业务循环等,该资金为非资本性
资本性支出 支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
关规定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
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募投
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
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
形
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
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本次募集资金中:①资本性支出
包括建设投资 163,400.00 万元,
占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
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建设工程
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
其他费用;②非资本性支出为
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10,000 万元,
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
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
要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
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
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税费
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
等,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
性
转、达到预期业务循环等;③不
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
要求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入符合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相关规定 是否符合 具体情况
①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账后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户存储,
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得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募集资金
中,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
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具体开
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对于科创板
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
上市公司,应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并在
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相关信息;②本次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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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相关规定 是否符合 具体情况
目服务于实体经济,根据《工业
(2023)》,本次募投项目所属
负极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产
业”之“新能源材料制造”和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
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
募投项目主要投向公司主营业
务;③公司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
司,不适用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相
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的,
发行人应披露交易完成后取得标的企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募投
于跨境收购的,标的资产向母公司分 的情形
红不应存在政策或外汇管理上的障碍
①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募集
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
三节风险因素”等章节对募投
项目的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项
目实施、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
净利润下降等风险进行披露;②
三、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投
公司具备技术、人才、市场等方
资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
面的储备,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
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
整体进度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障
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投资项目备
碍或风险等。原则上,募投项目实施
案、环评批复及节能审查批复,
不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
土地使用权,根据昔阳县自然资
源局出具的说明文件,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依法依规取得前述土
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募投项目
实施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
包含董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
构成
五、保荐机构应重点就募投项目实施 ①保荐机构已根据相关规定在
的准备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或重大风险,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募 中就本次募投项目进行核查并
投项目的能力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意 发表意见;②公司已在募集说明
见。保荐机构应督促发行人以平实、 书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请文
描述,不得通过夸大描述、讲故事、 言对募投项目进行描述,不存在
编概念等形式误导投资者。对于科创 通过夸大描述、讲故事、编概念
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就本次募 等形式误导投资者的情形;③公
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出 司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不适
具专项核查意见 用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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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九、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其他风险”补充披
露或修改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达产后,
将新增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以应对下游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产能扩张
和储能电池需求扩大的发展趋势。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较高,市场需求较为旺盛,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带来的产能增长具备相应的市场空间。如果经济环境和市场供
求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其他不利的
因素出现;或扩产产品不能满足下游产品和技术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新增产能无
法完全消化,公司将面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投资回报率下降以及生产场地、设
备及人员闲置的风险。”
十、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目使用情况;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主要原因;
取得公司三会文件,核实前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流履行的决策程序;结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扣减
的金额;
公司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核实公司主要负极材料产品的销售预测和
在手订单情况;取得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投资协议和同行业公司关于扩产项目的
公开披露数据;取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的产
能释放情况;取得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明细表并访谈公司高管,了解公司对于现有
产能和新增产能的分配规划及产能消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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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明细表、备案证等资料,分析归纳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
系;查阅发行人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设备清单
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分析归纳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对
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发
行人的业务发展情况;查阅发行人的业务销售资料,了解发行人募投项目的规划
产品和现有业务的收入实现情况;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规定;
书》,了解募投项目实施土地的基本情况;查阅了发行人就募投项目取得的相关
备案、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意见等文件;取得了山西尚太的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
关于相关用地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证明;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募
投项目的土地的办理进展;
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对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等募投参数以及项目效
益测算过程进行了复核;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销售资料,对比本次募投项
目的涉及产品的效益测算数据与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情况;查阅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对比负极材料业务的毛利率与公司 2024 年、2025 年
报告等公开资料,对比类似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检查公司报告期内
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
目的转固情况及固定资产的金额及类型;根据发行人现行的折旧和摊销政策,结
合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北苏二期项目涉及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情况,测算折旧
摊销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测算明细表,了
解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及预计完工时点,测算募投项目未来折旧摊销金额;结合
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及发行人历史期间的经营业绩情况,对发行人因实施本次募
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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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所有权证等,了解山西尚太目前自有及租赁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的基本情
况,获取报告期末山西尚太的人数,计算分析现有人均使用面积情况;查阅本次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测算明细表,了解本次项目实施的建设面积,用于
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项目所需新增的员工人数,计算募投项目的人均使用面积
情况;统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场地面积及员工人数,对比现有项目及本次募投项
目的人均使用面积;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开展基建投资建设场地的必要性,
了解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募投项目的三会程序执行情况;获取并审阅发行人在董事会前在建工程资料,了
解相关具体情况;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明
细表,查阅达产产能、投资金额等数据并测算相关单位投入产出比;查询同行业
可比募投项目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测算分析相关投入产出比指标;查
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等资料,核查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符合相
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前募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补流的金额为 142,593.06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4.81%,超过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 30%的部分已在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调减金额为 76,600.00 万元;
(2)报告期内行业整体维持较快发展,相关产品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市
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稳步提升,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在手订单和意向性
合同充足,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公司已对现有产能安排及
新增产能分配进行规划,并已采取积极的产能消化措施,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
保障,预计未来产能过剩风险较小;
(3)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投向公司主业;本次募
投项目系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产品具体规格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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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设备引进及自动化、技术工艺、生产工序和产品价格等方面与现有业务、
前次募投项目具有相似性,并同时进行全面升级及拓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
品均为近年来开发的新产品,在产品参数及特点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化”特
征;本次募投项目运用了新工艺及新技术,开发出适配各类应用场景需要、高性
能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均已形成收入,并实现规模
化销售;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结合市场及重点目标客户需求所进行的全
面升级与拓展,并非就同种产品基于相同工艺、单纯“量”方面的增加产能,因
此不属于单纯扩产项目;
(4)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山西尚太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使
用权,但募投项目土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山西尚太已取得了土地主管部门
出具的关于用地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证明,前述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
的实质性障碍。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山西尚太已取得募投项目的项目
投资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并已取得相关主
管机关出具的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证明,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
(5)发行人已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效益测算的关键参数和过程;本次
募投项目的销售单价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同类产品的销售均价和毛利率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毛利率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
材料产品平均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
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处于近期同行业公司或者同一产业链
公司类似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及内部收益率的分布区间内,属于合理的可比数值,
具有良好的预期效益和可实现性,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
为新增产能消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6)公司现有项目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存在较大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投资,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北苏二期和本
次募投项目逐步完工及产能逐步释放,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逐渐
减小。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预计可以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子公司山西尚太目前自建及租赁的房产均已投入使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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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的情况;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募投项目的生产场地面积对应的员工人均面积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
的基建投资具有必要性,主要系公司需要新建生产经营场所来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相关的核心设备对厂房具有较高要求,基建投资可以改善员工
居住条件,有利于吸引人才;本次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预计闲置风险较小,发行
人已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经营场地的有效利用;
(8)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不存在在建工程
余额;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入产出比,高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平均水平,
具有良好的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行业整体维持较快发展,相关产品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市
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稳步提升,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在手订单和意向性
合同充足,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公司已对现有产能安排及
新增产能分配进行规划,并已采取积极的产能消化措施,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
保障,预计未来产能过剩风险较小;
(2)发行人已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效益测算的关键参数和过程;本次
募投项目的销售单价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同类产品的销售均价和毛利率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毛利率与 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公司负极
材料产品平均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
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处于近期同行业公司或者同一产业链
公司类似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及内部收益率的分布区间内,属于合理的可比数值,
具有良好的预期效益和可实现性,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
为新增产能消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3)公司现有项目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存在较大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投资,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北苏二期和本
次募投项目逐步完工及产能逐步释放,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逐渐
减小。北苏二期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预计可以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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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不存在在建工程
余额;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入产出比,高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平均水平,
具有良好的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前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补流的金额为 142,593.06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64.81%,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超过 30%的部分已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调减金额为 76,600.00
万元;
(2)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投向公司主业;本次募
投项目系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产品具体规格和技术
参数、设备引进及自动化、技术工艺、生产工序和产品价格等方面与现有业务、
前次募投项目具有相似性,并同时进行全面升级及拓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
品均为近年来开发的新产品,在产品参数及特点上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化”特
征;本次募投项目运用了新工艺及新技术,开发出适配各类应用场景需要、高性
能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均已形成收入,并实现规模
化销售;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结合市场及重点目标客户需求所进行的全
面升级与拓展,并非就同种产品基于相同工艺、单纯“量”方面的增加产能,因
此不属于单纯扩产项目;
(3)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山西尚太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使
用权,但募投项目土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山西尚太已取得了土地主管部门
出具的关于用地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证明,前述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
的实质性障碍。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山西尚太已取得募投项目的项目
投资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并已取得相关主
管机关出具的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证明,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
(4)发行人子公司山西尚太目前自建及租赁的房产均已投入使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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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的情况;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募投项目的生产场地面积对应的员工人均面积在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
的基建投资具有必要性,主要系公司需要新建生产经营场所来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相关的核心设备对厂房具有较高要求,基建投资可以改善员工
居住条件,有利于吸引人才;本次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预计闲置风险较小,发行
人已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经营场地的有效利用;
(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不存在在建工程
余额;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入产出比,高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平均水平,
具有良好的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7-4 的相关规定。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
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
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
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
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
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
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
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受理,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发行人及保荐
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相关媒体报道情
况进行了核查,自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审核
问询函回复签署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检索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以
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查看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并
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对比。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以来,
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保荐人将持续关注
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
(以下无正文)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宇 崔 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
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
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