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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00:09:58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24,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变化。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园一路 8 号
咨询电话:0756-3393558
传真电话:0756-339333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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