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5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
武先生、刘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咨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
刘剑女士(以下统称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减少,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大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656,279 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
份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47,700 股,大股东合计持股数量减至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阿尔特
咨询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6,691,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 1.37%。本次
权益变动后,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73,281,351 股减至 66,590,351 股,占剔
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14.99999%降至 13.63%,权益变动触及
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宣奇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剑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阿尔特咨询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91,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大
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73,281,351股减至66,590,3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
权益变动过程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4.99999%降至13.6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
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 阿尔特 股票代码 30082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A股 669.10 1.37%
合计 669.10 1.3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股数(万股)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阿尔特咨询持有股份 6,563.18 13.43% 5,894.08 12.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3.18 13.43% 5,894.08 12.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宣奇武持有股份 554.95 1.14% 554.95 1.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74 0.28% 138.74 0.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21 0.85% 416.21 0.85%
刘剑持有股份 210.00 0.43% 210.00 0.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 0.11% 52.50 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 0.32% 157.50 0.32%
合计 7,328.14 14.99999% 6,659.04 13.63%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大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计划 超过14,656,279股。大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
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全文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函》;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