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5-4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中期分红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3,308,570.68 元,公司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935,174,861.28 元。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8 元(含税),本
次分配 457,554,534.45 元。本次利润分配拟不送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三、中期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以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公
司股东会审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
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