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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18:05:26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2 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
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 2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登记
日: 2025 年 9 月 2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 58 号 5 幢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靳先生
  咨询电话:028-67575627   传真电话:028-67575657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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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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