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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16:05:11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若在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2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李清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李振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75 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72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
  咨询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咨询电话:0750-5605598
  传真电话:0750-541555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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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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