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 2025 年
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通 过 的 2025 年 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共计人民币 64,886,263.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
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调整分配比例。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8,862,63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 号
联 系 人:刘财
咨询电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2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