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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05:01:1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查验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
务公司”或“中核财务”或“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
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财务报告、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核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核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21 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目前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企业名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7 至 8 层
  法定代表人:梁荣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7235R
  注册资本:438,582 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成员
单位共计 25 家股东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中核集团直接持股 49.02%。
  中核财务公司目前持有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
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
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
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核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中核财务公司在中核集团的指导下,根据银行业监管的特殊要求,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采取“以我为主、内外结合”的方式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工
作。
  (一)控制环境
  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
其中,股东会由全体 25 家股东单位组成,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
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的
重大决策,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一名
职工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经营层由董事会聘任,
全面负责公司日常工作,通过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
源部、运营管理部、客户业务一部、客户业务二部、结算服务部、金融服务部、
数字化转型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信息科技部、纪检监督
部、审计部等十六个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是中核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查、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建立、实施和
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经营
层在风险管理方面履职尽职情况并督促整改;负责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风
险、重大异常情况。中核财务公司经营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
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
制措施,并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
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履行经营层在内部控制管理中的有关职责。中
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是中核财务公司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
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各部门是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执行部
门,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的建设、实施和维护,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内控工
作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内控工作联系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
  在内控制度方面,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包括通用
管理类、专业管理类、业务类、党建群团类等管理事项内控制度,制定了《内部
控制管理规程》、《内部控制评价规程》两项内控管理专项制度。
  中核财务公司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外部监管需要、集团公司要求、
内外部各项检查意见和内部职责、流程调整等,持续优化内控制度,每年及时修
订相关制度。
  (二)风险评估
  中核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中核
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活动;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每年定期向董
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并按监管要求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报送
风险管理有关专项报告;设立审计监察部,对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
况与业务活动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
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
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内控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有效控制各项风险,中核财务制订了《风
险与内控体系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涵
盖公司 26 项主要业务与管理事项、165 个末级流程、385 个关键控制点、140 张
流程图的《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2 年以来,中核财务公司
对《内控手册》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以关键风险控制表代替控制矩阵,进一步明
确了《内控手册》对制度的指导性作用,对于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起到良好
的促进作用。
  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内控建设—内控评价—缺陷整改的循环机制,每年开展
内控评价,结合审计及外部监管意见,查找内控缺陷。对于执行缺陷,各部门仔
细对照,以立查立改的要求推进落实整改;对于设计缺陷,风险管理部根据内控
评价结果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制度修订计划,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中核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持
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核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中核财务
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
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
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中核
财务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
理水平。
  (五)定价机制总体评价
  中核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
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且公司前期与中核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已约定: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存放在主要商业银行的同
类存款挂牌利率;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应根据国家及
集团公司产业政策及信用评级为依据,执行差异化利率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公司
及其成员单位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其
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三、中核财务公司经营业绩及与同方业务往来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核财务公司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中核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8.59 亿元;存放同业 428.19 亿元;中核财
务实现利息净收入 5.4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6.43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4.72
亿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核财
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二)业务往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核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21.80
亿元,在中核财务公司开展的贷款业务中财务公司自营贷款余额 2.2 亿元。
  综上所述,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
制风险。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核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核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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