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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05:01:11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2,526,803,734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
  (一)授予价格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2÷(1+0.4)≈3.09 元/股(保留两位小
数)。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为:3929.00×(1+0.4)=5500.60 万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32 元/股调整为 3.09 元/股,授予数量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由 3929.00 万股调整为 5500.6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即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4.32 元/股调整为 3.09 元/股,授予数量(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
由 3929.00 万股调整为 5500.60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
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
于 2025 年 9 月 8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公司承诺依据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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