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5 年度第二期)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
称“《受托管理协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
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审批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51,500 万元,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3 号”文同意,公司 51,5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华宏转债”的基本情况
日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1.14 元/
股的 130%(即 14.482 元/股),已触发“华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
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
t:计息天数(289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2 月 2 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9 月 17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 100×1%×289÷365≈0.7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79=100.7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
宏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华宏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华宏转债”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停止交易。
(3)“华宏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4)“华宏转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停止转股。
(5)“华宏转债”赎回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宏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华宏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 年 9 月 22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华宏转债”的摘牌公告。
(1)咨询部门:华宏科技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0-8062968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宏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华宏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
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华宏转债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持续跟踪华宏科技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华宏科技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 年度第二期)》
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