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现将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了《关于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运作的议案》,权益登记
日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投票时间为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 17:00
止。
根据统计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
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三、备查文件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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