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层大会议室。
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理人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174,62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
额共计 17,462,000.00 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4.98%。
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共计 0 名;通过通讯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
共计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 174,62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共计 17,462,000.00 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4.98%。
派的李迎亚律师和汪节云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及通讯投票相结合方式
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620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
数的 100.00%;反对 0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李迎亚律师和汪节云律师
见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及《会
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