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奕
瑞科技”)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红
杉”)、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杉”)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 11,785,883 股、5,547,286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2.7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
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2023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4,367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天津红杉、北京红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7,333,169股
持股比例 8.66%
其他方式取得:17,333,169股(为 IPO 前及上市后权益分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天津红杉、 17,333,169 8.66% 受同一主体控制
北京红杉
合计 17,333,169 8.66% —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天津红杉、 2,855,772 2.00% 2024/9/30~ 113.42-123.03 2024 年 8 月 3
北京红杉 2024/11/1 日
注:“减持比例”按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股本总数 142,788,614 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天津红杉、北京红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04,36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004,367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8 月 15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IPO 前取得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
拟减持股份来源
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价值的认可,
将结合基金产品存续期限及自身资金需求,合理统
筹安排减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就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
承诺如下: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述
法律及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或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实施减持奕瑞科技股份及信
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红杉和北京红杉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
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
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