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唐永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川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川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唐永娟
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 37,558,5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573%)的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减持不超过 11,2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796%)。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赵轶先生之配偶徐昕女士所
控制的企业,为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轶先生及长川投资合
计持本公司股份 179,120,7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4109%)。
持本公司股份 124,7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98%)的公司财务
总监唐永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0%)。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长川投资管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37,558,565 5.9573%
合伙企业(有限合 行动人、5%以上股
伙) 东
合计 37,558,565 5.9573%
【注:长川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31,161,565 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5.0000%),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设立并管理的“重湖-高牙 2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协议转让流程目前尚未办理完成。】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唐永娟 财务总监 124,795 0.01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授予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
持);
(1)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长川投资管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11,220,000 1.7796%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1,220,000 1.7796%
(2)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唐永娟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25,000 0.0040%
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
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永娟
女士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
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永
娟女士将严格依据《证券法》、《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后续的
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