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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2 00:08:27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4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6日召
开的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A股股东的权益分派方案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方案相关事宜另见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6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4月22日的公司总股
本3,039,065,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
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
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派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及送转总额。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其中A股1,811,265,855股,H股1,227,8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派金额及送转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
及送转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涉及送红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有关规定,每股按照面值1元
人民币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税率参照下述股息红利(包括现金分红和送红
股,下同)税收政策进行扣缴。
  (1)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按10%代扣代缴所得税
(每10股合计应缴纳所得税人民币4.774元,其中,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966元。
  (2)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投资者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①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实际应按税率20%补缴,每10股合计应补缴税款人民币9.548元(其中,每
②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应按税率10%补缴,每10股合计应补缴
税款人民币4.774元(其中,每10股现金红利补缴税款人民币3.974元,每10股送
红股8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8元);③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如上述股东类型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上
述股东类型以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按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缴
纳相关税费。
  三、A股权益分派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8日;
  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9日;
  A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5年7月29日。
  四、A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五、A股权益分派方法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
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在A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A股权益分派申请日2025年7月17日至A股股权
 登记日2025年7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本(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8,851,914   21.35%       1,297,703,828   1,946,555,742   21.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0,213,941   78.65%       4,780,427,882   7,170,641,823   78.65%
 股份总数      3,039,065,855    100%       6,078,131,710    9,117,197,565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送转股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公司2024年的每股收益约为人民
 币4.42元。
   八、其它事项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中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税务机关申请。
   九、咨询机构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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