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 泽 科 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或“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21,726,836.3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
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 年中期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总股本由 1,721,481,649 股减少到 1,634,343,573 股。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88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592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88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对公司
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7)。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池国进
咨询电话:0316-6081283
传真电话:0316-608128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