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2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8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9.6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以下
简称“《回购报告书》”)。
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9.6 元/股(含)
调整为人民币 21 元/股(含),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
“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
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20.8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此外,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
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386,260,003 股×0.20 元)÷400,010,003 股≈0.1931 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0.1931)+0/(1+0) ≈ 20.8 元/
股。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