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6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9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7.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03,62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0%
实际回购金额 2,002.70859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1.63元/股~53.5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
超过 9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5,8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届满,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03,6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53.50 元/股,最低价为 41.63 元/股,回购均价为 49.62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27,085.97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
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
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先生合计持有的 83,550 份特
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其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
仍为 56.6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
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关于完
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
存在以下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张丁军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归属股票 31,200 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0078%;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彬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归属
股票 24,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60%;公司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
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归属股票 19,2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
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2,936,200 35.73% 108,903,960 27.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57,064,800 64.27% 292,195,880 72.8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200,971 0.30% 1,604,593 0.40%
股份总数 400,001,000 100.00% 401,099,840 100.00%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计 34,032,240 股已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累计回购股份 403,622 股,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自过户
至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