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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8:08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
                                          【CIMC】2025-07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A股股本为2,302,682,490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
  司A股股份24,645,550股。因此,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24,645,550股后的2,278,036,940
  股为基数,向本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176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 (不含回购 A股股份) ×分配比例,即人民币
  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现金
  分红总金额÷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10,即1.741162元(含税)=400,934,501.44
  (含税)÷2,302,682,490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本公
  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41162元/股。
  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召开的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全体股东每 1 股派现金人民币 0.17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后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发生回
购 A 股股份情形,本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4,645,550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2024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7月10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A股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24,645,550股后的2,278,036,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人民币1.7600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人
民币1.58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35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7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本公司本次
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不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
例,即人民币400,934,501.44元(含税)=2,278,036,940股×0.176元/股(含税);按本
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A 股 股 本 ( 含 回 购 A 股 股 份 ) × 10 , 即 1.741162 元 ( 含 税 )
=400,934,501.44(含税)÷2,302,682,490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股股
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41162元/股。
七、其它事项说明
月3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
请。
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25年9月
派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朱思源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邮编:518067)
   联系邮箱:ir@cimc.com
   联系电话:0755-26602187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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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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