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如下:
名称 委员会主任 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 张波 刘英亮、丁磊、李欣唐、张新慧
审计委员会 曹庆华 孙守遐、王帅
提名委员会 孙守遐 张新慧、李欣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新慧 曹庆华、裴林
自公司聘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依法对需要其
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
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