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同宇
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38.62 倍。本次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
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62 倍(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
所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对应的静态市盈率
的算术平均数 27.78 倍(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同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 号)。
经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
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发行价格在 2025 年 7 月 1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5 年 7 月 3 日(T+2 日)披
露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 年 7 月 3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
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
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
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 ;中 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 报
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上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
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
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
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
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
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5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7.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3.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价的合理性。
(1)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 MDI 改性环氧树脂、DOPO 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
BPA 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电子树脂、覆铜板和印制
电路板,已然成为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件,最终被广泛应用
于智能家电、工业控制、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等各个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
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6 月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62 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6.03 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3.94 倍,
低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 38.62 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 年 4 月
至 2025 年 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
滚动市盈率为 24.00 倍,低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36.03 倍。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C39 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动市盈
率如下:
最近一个月平 最近三个月平 最近六个月平 最近一年平均
行业名称
均静态市盈率 均静态市盈率 均静态市盈率 静态市盈率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平 最近三个月平 最近六个月平 最近一年平均
行业名称
均滚动市盈率 均滚动市盈率 均滚动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率水平较为平稳,本次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8.62 倍。本次
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扣
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24.00 倍,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
市盈率 36.03 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 A 股并不存在与公司业务、产品完全一致的上市公司,因
此按照业务及产品类别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
东材科技主营业务中的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覆铜板领域,其电子材料中的
含磷环氧树脂与发行人的 DOPO 改性环氧树脂具有可比性,其中 MDI 改性环
氧树脂和双酚 A 酚醛环氧树脂与发行人的 MDI 改性环氧树脂和 BPA 型酚醛环
氧树脂具有可比性;宏昌电子主营业务中的阻燃型环氧树脂主要应用于覆铜板
领域,其阻燃环氧树脂中的无卤环氧树脂与发行人的 DOPO 改性环氧树脂具有
可比性;圣泉集团主营业务中的先进电子材料及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
于覆铜板领域,其先进电子材料及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中的 BPA 酚醛环氧树
脂与发行人的 BPA 型酚醛环氧树脂具有可比性。上述业务均为发行人的可比业
务,故选取东材科技、宏昌电子、圣泉集团作为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 产品 产品 与发行人产品是
产品特点 选取理由
称 名称 用途 否可比
(1)招股说明书
(1)环氧氯丙烷
披露的工艺流程与
与双酚 A 或多元
发行人产品类似;
醇的缩聚产物; EMC 电子封
(2)产品特点类
圣泉集 BPA 酚醛 (2)具有优良的 装材料、覆 是,BPA 型酚醛
似;
团 环氧树脂 耐热性、耐化学品 铜板、电子 环氧树脂
(3)产品用途包
性、耐湿性,以及 油墨等
括覆铜板;
优良的绝缘性和粘
(4)主要客户部
结性
分重合
公司名 产品 产品 与发行人产品是
产品特点 选取理由
称 名称 用途 否可比
(1)产品特点
无卤阻燃型环氧树 (无卤、含磷阻
脂,固化后具有优 燃)类似;
含磷环氧 是,DOPO 改性
良的阻燃性、尺寸 (2)产品用途相
树脂 环氧树脂
稳定性及化学稳定 同;
性 (3)主要客户类
似
提升材料体系对铜
MDI 改性 箔的粘结力,提升 是,MDI 改性环
东材科 应用于覆铜
环氧树脂 材料体系的柔韧性 氧树脂
技 板领域
和耐热性
(1)环氧氯丙烷 (1)产品特点类
与双酚 A 或多元 似;
醇的缩聚产物; (2)产品用途相
双酚 A
(2)具有优良的 是,BPA 型酚醛 同
酚醛环氧
耐热性、耐化学品 环氧树脂
树脂
性、耐湿性,以及
优良的绝缘性和粘
结性
(1)产品特点与
阻燃型环 酚醛环氧树脂、双 应用于电子 发行人产品类似;
宏昌电 氧树脂 酚 A、阻燃剂触媒 电气行业, 是,DOPO 改性 (2)产品用途相
子 (无卤环 反应,送入到溶剂 主要用于覆 环氧树脂 同;
氧树脂) 中溶解 铜板生产 (3)主要客户部
分重合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T-3 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比
较情况如下:
前 20 个交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及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倍)- 盈率(倍)-
前一日收盘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价孰低值
(元/股)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 26.56 27.78
- 同宇新材 - 3.5826 3.5083 23.45 23.94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交
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同宇新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 4,000 万股计算,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2025 年 6 月 26 日总股本;
注 4:宏昌电子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东材科技 2024 年业绩大幅下降,故以
上可比公司作为极端值及异常值剔除。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94 倍,低于同行业可上市公司对应市盈率算术平均数
前 20 个交 扣非前 扣非后 对应的滚动市 对应的滚动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易日均价及 EPS-TTM EPS-TTM 盈率(倍)- 盈率(倍)-
前一日收盘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价孰低值
(元/股)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 31.12 38.51
- 同宇新材 - 3.5442 3.5000 23.70 24.00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注 1: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 20 个
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同宇新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 4,000 万股计算,扣非前/后 EPS-TTM=2024 年 4 月
至 2025 年 3 月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2025 年 6 月 26 日总
股本;
注 4:宏昌电子作为异常值处理。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84.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滚动市盈率(对应的 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归母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摊薄后)为 24.0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滚动市盈率算术平均数 38.51 倍(剔除异常
值后,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
可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剔除异常值),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
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充分了解《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决策。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7,962.17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6,037.83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
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参与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
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
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第五十六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
订)》(深证上〔2025﹞267 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
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
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
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
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
决定。
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