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所用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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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信通电子”、
中文名称
“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265170726B
注册资本 11,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全用
成立日期 1996年1月31日(2014年7月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住所 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邮政编码 255088
电话 0533-3589256
传真 0533-3587522
互联网网址 www.senter.com.cn
电子信箱 office@senter.com.cn
仪器仪表、低压电器、电缆监测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
其外部设备、IC卡读写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
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设备租赁;安防、电力工程施工及维护;电力设施承装(修、
试);通信、电力设备检测、维修技术服务;电力器材、电力机具、
经营范围
绝缘产品、机电产品、电力设备及配件、五金销售;电力、工业自动
化控制系统及装置、消防器材及设备销售、安装及服务;网络布控、
监控、防盗报警工程、智能小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安装;货物、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
证券部
关系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孙红玲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运行维护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
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发行人主营业务旨在通过工业物联网智能终
端及系统解决方案解决客户在运行维护环节的综合性智能化运维需求。
发行人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夯实了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长远基础。发行人
研发团队在创始人李全用先生的带领下,在可视化智能巡视终端及管控平台技术、
人工智能图像智能分析与检测技术、通信接入网运维检测技术、要素集约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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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识读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和应用经验。发行人先后被有关部门授予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山东省优秀软件
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 年 7
月被工信部评选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拥有 27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23 项)、112 项软件著作权。
在技术产品化的过程中,发行人通过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准确捕捉客户业务
需求与物联网技术的结合点及价值点,不断快速研发迭代产品,持续地提高发行
人产品的行业应用价值。以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为载体,发行人向客户提供诸如
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智能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处理、协同工作网络构建等系
统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
接优势,不仅解决了下游客户各业务环节的运维需求,同时全方位地提高了下游
客户在各业务环节的信息感知深度和广度,推动物联网技术与客户业务的融合发
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
控系统、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凭借着较强竞争力的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和技术
服务,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迅速,销售市场从发行人成立之初的山东省内扩大到
了全国各省市及部分海外区域,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与国家电网、南方
电网、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牢固、长期的合作
关系。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宗旨,建立了鼓励创新,具有持续性
的研发体系。公司产品以及相关解决方案的设计和研发需要大量核心技术来支撑,
既要精通嵌入式软硬件技术,还需要拥有深厚的通信开发技术以及深入业务应用
和大数据分析的创新能力。公司研发团队已掌握并精通 8 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
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及表征 技术先进性 技术门槛
智能终端可靠 智能终端公共技术,是终端供电与通 移动 智能终端和 输电 1、该技术已形成 9 项发明专利。
供电及通信扩 信控制基础技术,主要解决低功耗、 线路 智能巡检系 统产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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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及表征 技术先进性 技术门槛
展技术 高可靠、高扩展性的技术问题。主要 品采用该项核心技术, 续在终端产品通信扩展相关的嵌
技术包括提升电源使用寿命的电池 在边 缘计算特性 、功 入式底层系统及驱动开发、可靠电
性能监测与双模电源充放电控制技 耗、可靠性等方面处于 池供电、无线通信等技术方向进行
术,通信资源共享与扩展技术等。 优势地位。 不间断攻关和储备。
针对手持式通信装维工具或终端对 1、该技术已形成 19 项发明专利。
于通信测试功能多、集成度高、性能 移动 智能终端通 过采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在
优、便携性好的需求研发的技术。主 用该项核心技术,在产 通信接入网运维检测领域,尤其是
通信接入网运 要技术包括通信网络质量与故障检 品网络物理链路测试、 光缆承载的网络业务、数据业务功
维检测技术 测技术、数据业务质量与故障检测技 数据 业务测试性 能指 能与性能检测方面有全面、深入的
术,突破了光网络资源信息清查核查 标等 方面处于优 势地 技术储备,并形成不断迭代的系列
的技术,以及这些技术的高度集成和 位。 化产品,持续发掘、跟踪、满足新
深度应用技术。 的用户需求。
该项 核心技术使 得包 1、该技术已形成 5 项发明专利。
保障光网络产品生产环节指标高精 括通 信综合运维 智能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长
光网络设备自
度和一致性的技术。主要技术包括光 终端 在内的光网 络相 期从事光功率计、双向收发 PON
动校准及优化
网络指标一致性的检测及标定技术, 关产品的性能指标、生 网络设备等光网络通信产品的设
技术
光功率计自动校准技术等。 产效 率和质量一 致性 计研发、生产,在光功率计量及其
得到提升。 一致性技术方面形成技术积累。
主要通过将原本在终端中的身份证
解密模块集中到云端,把终端的身份 该项 核心技术使 得身
公安部二代身份证产品 GA 证书,
要素集约式身 证未解密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到云端 份证 产品在体积 、重
并熟悉 SAM 的解码特点与网络传
份证识读技术 进行解密并回传到终端的方式实现。 量、成本、应用场景等
输延迟抗抖动技术,同时在云计
主要技术包括传输防抖动技术、身份 项都处于优势地位。
算、嵌入式终端开发、网络通信方
信息防篡改技术等。
面形成技术储备。
低功耗、高可靠、低成本的图像监控
终端技术。主要在中央处理器、无线 该项 核心技术使 得输 1、该技术已形成 35 项发明专利。
通信、图像处理器一体化单芯片基础 电线 路智能巡检 系统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同
上,通过唤醒休眠模式实现设备的超 产品具备功耗低、体积 时具备通信低功耗、高可靠的 SoC
可视化智能巡 低功耗待机、定时,或者受控,或者 小、 图像质量高 的特 产品开发技术、图像优化与预处理
视终端技术 智能判断后抓拍环境图像,分析图像 点, 形成系列化 产品 技术储备,熟悉输电线路运维业
中是否存在输电线路环境隐患、根据 后,对输电线路环境、 务,长期在嵌入式软硬件进行投
需要远程传输到后端平台,实现对输 隐患目标、监测范围有 入,持续优化迭代,发掘新的用户
电线路通道的隐患的远程可视化巡 更强的适应能力。 需求并纳入新的技术储备。
视与预警。
使计算机能够理解输电可视化拍摄 1、该技术已形成 26 项发明专利。
该项 核心技术保 障了
的图像,自动识别图像中是否存在吊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有
输电 线路通道隐 患智
车、烟火、异物等安全隐患,并获取 大量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推广
能分析软件在云端、边
基于情境理解 隐患的类别、位置等信息的技术。采 基础,积累不同地理环境、植被覆
端具 有更高的隐 患的
的人工智能图 用神经网络和传统图像处理算法相 盖、气候条件光照条件下大量的各
识别准确率,更低的漏
像智能分析与 结合的算法,对图像中存在的输电通 类输电通道隐患样本,并针对可视
报率、误报率,更快的
检测技术 道隐患等目标进行人工智能检测识 化智能巡视终端产品运行环境与
速度;在边端消耗更少
别。主要技术包括大容量隐患样本 输电线路通道隐患及环境的图像,
的内存、存储、算力资
库、高精度目标检测、小样本扩增、 长期深入优化输电线路隐患的深
源。
目标三维定位与测距等技术。 度学习算法模型。
该项 核心技术保 障了
输电线路可视化在线监测大容量接 输电 线路可视化 智能
入与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的技术。主要 管控 平台对输电 线路
输电线路可视 技术包括智能巡检数据评价技术、输 在线 监测终端具 有弹
大容量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接
化智能管控平 电线路故障诊断技术、海量小文件存 性扩容、大容量设备接
入、海量小文件大数据存储、大数
台技术 储和访问技术,以满足输电线路运维 入管理能力,隐患大数
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储备,并熟悉输
业务大数据深度融合和快速访问的 据存储、分析能力,对
电线路运维业务、电力信息系统。
需要。 用户 的操作具备 快速
响应的能力。
无人值守条件下变电站、配电室环境 该项 核心技术使 得变 1、该技术已形成 10 项发明专利。
变配电智能运
及设备状态远程监视、监测的技术。 电站、配电室相关产品 2、研发难点:技术开发者需要同
维及检测技术
主要技术包括图像智能分析技术、微 满足 变配电环境 及设 时具备变电站智能辅控技术、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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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及表征 技术先进性 技术门槛
功率无线通信技术、数字孪生技术 备运 行状态检测 需要 隐患与设备运行状态人工智能检
等,实时变配电设备运行状态的远程 的同时,具有装置微型 测技术、通信与供电可靠性技术储
巡检。 化、低功耗、长寿命与 备。
系统智能化的特点。
发行人一直以来积极探索新一代通信技术、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
与电力、通信等下游客户的融合应用,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通过自主
研发已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投入 7,098.78 6,981.73 6,840.71
营业收入 100,506.14 93,090.25 78,176.3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06 7.50 8.75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成熟的研发团队,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研发能力。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92 1.69 1.90
速动比率(倍) 1.62 1.29 1.3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33% 47.49% 43.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6.31 129.77 300.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5 2.49 2.83
存货周转率(次) 2.93 2.54 2.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190.08 15,121.38 14,041.2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06% 7.50% 8.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10 0.22 -0.5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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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本着勤勉尽则、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根据
发行人的有关经营情况及业务特点,本保荐机构特对发行人以下主要风险做出提
示和说明: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
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旨在通过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
方案解决客户在运行维护环节的综合性智能化运维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输电
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等,相关产品
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与设计,持续改进产品性能,
并紧跟行业技术变革,通过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对相关产品进行赋能。
表的大模型技术取得显著进展,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广泛应
用。公司对人工智能技术及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清晰、准确的认识,虽然公司紧跟
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
人才的引进和自我培养力度,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但由于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迅
速、市场对相关人才需求加大、人员流动加剧等,若公司不能进一步完善人才激
励和培养机制,可能导致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吸
引优秀研发人才,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及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若由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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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流失造成技术秘密泄露等情况,可能造成竞争对手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将可能
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陷入不利地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别为 51.53%、54.13%和 57.27%。其中,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
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最高,分别为 31.66%、32.35%和 47.30%,
客户集中度有所提升。
因此,若未来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对产业政策、投资规模、投资计划、技
术标准、产品需求、定价原则等做出重大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和产品毛利率
下滑,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3)营业收入增速下降或者规模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所处行业良好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竞争优势等,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78,030.98 万元、92,906.29 万元和 100,320.68 万元,增长趋势良好。
虽然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具有一定
竞争优势,但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电力和通信两大行业,其投资总额与宏观经济
密切相关,受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影响较大。
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新竞争对手加入等因素导致市场
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竞争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下滑或
收入规模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一季度相对较
少,四季度相对较多。一季度收入相对较少主要系一季度春节假期较长,项目实
施进展相对较慢。四季度收入相对较多,主要系公司的电力类收入直接或间接来
自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该类客户实施采购需要严格遵守预算
管理制度,客户通常上半年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对具体项目进行立项和审批、履
行招投标程序,下半年执行合同内容,四季度集中进行验收,导致公司第四季度
收入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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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的人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
司净利润季节性波动较为明显,上半年净利润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使得公司业
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5)通信行业相关产品收入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信行业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8,924.70 万元、17,951.17
万元和 11,214.1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1%、19.28%和 11.16%。
其中,公司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83.23 万元、13,791.75 万
元和 8,416.94 万元,占通信行业相关产品合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70%、76.83%
和 75.06%。
的网络通信设备于 2024 年上半年开始向市场推广。根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
相关负责人于 2024 年 1 月在通信世界全媒体举办的“WiFi 7 元年到来,拥抱数
智新生活”研讨会上透露的 WiFi 7 布局情况,通信运营商已根据业务发展需求
进行 WiFi 7 产品规划,制定技术要求、入库测试要求,有序开展 WiFi 7 产品引
入。公司已结合通信运营商测试需求变化,及时推出了适配 WiFi 7 测试的通信
综合运维智能终端新产品,并于 2024 年下半年向部分通信运营商批量供货。2025
年 1-3 月,公司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已实现收入 2,071.35 万元,同比增长 35.89%,
其中适配 WiFi 7 测试的产品收入占比超过 50%。
未来通信运营商将根据自身资金预算、市场终端需求等因素逐步加大对
WiFi 7 相关产品投入及通信运维设备更新,但若下游通信运营商的采购计划推迟
或采购规模下降,或公司产品未能满足通信运营商需求,可能导致公司通信综合
运维智能终端收入下降,进而使得通信行业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出现下降。
(6)电力工程业务收入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9,308.57 万元、10,792.98 万元和
低。
公司从事电力工程业务目的在于更好的了解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全场
景的需求和痛点,从而强化公司在电力行业其他场景智能运维业务的布局。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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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战略目标和定位,公司无需大规模开展电力工程业务,而是选择性承接具有
代表性、与现有业务具有一定关联性的电力工程业务。
若公司调整电力工程发展战略、电力工程项目承接不及预期或主要项目施工
进度延迟,可能导致电力工程业务收入出现下降,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
(7)关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中来自美国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77.83 万
元、150.53 万元以及 80.3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3%、0.16%
和 0.08%,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对美国销售金额较低,虽然近期美国大幅提高关税,但
相关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影响较小。若中美关税政策持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
能严重损害全球经济增长,导致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7.21%、32.99%和 33.03%,公司销售毛
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客户需求变化、产品单价变动、原材料
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整体有所下降。其中,公司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对销售
毛利率的贡献最高,报告期内对销售毛利率的贡献率分别为 53.73%、61.38%和
由于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两类产品的下游客户为国
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若电网公司下调招标规模、限制招标价格,或新
竞争对手进入,将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销售价格将呈下
降趋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此外,受通信行业技术迭代周
期、通信运营商采购周期、采购政策调整和市场需求周期等影响,发行人通信综
合运维智能终端毛利率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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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未来电网公司招投标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产品销售单价下滑,或
出现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上升等情形,而公司未能持续推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
产品,或未能通过技术与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将
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282.75 万元、23,667.42 万元和
较高且有所波动。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预计未来存货规模或将相应上升,虽然公司已制
定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并严格计提跌价准备,但如果行业需求下滑或公司
经营出现误判,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积压,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或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39,172.78 万元、
计分别为 2,510.37 万元、4,129.17 万元和 5,742.17 万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11%、62.51%和 67.21%。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账龄 1-2 年和 2-3 年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14,353.77 万元和 6,938.03
万元,其中电力工程类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之和分别为 8,319.10 万元和
会导致相关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或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对象主要为国家电网、通信运营商
等大型央企、国企,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和知名度,商业信用良好。随着未来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应
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风险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
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
产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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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适用 15%的企业所得
税率;同时,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
策。按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资质需定期复审。报告期内,发行人
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0.88%、31.94%和 32.40%。如果上
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
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电力行业智能化改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8,030.98 万元、92,906.29 万元和
元、8,493.34 万元和 15,287.21 万元,上述两类业务均属于电力行业智能化改造
范畴,收入占比合计达到 58.46%、64.34%和 80.12%,相对较高,系发行人产品
重点发展方向。
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不断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或规
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技术要求、产品需求和投资计划等与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
息息相关的主要政策,加快传统电网和业务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了
电力行业对于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的需求,促进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输电线路智
能巡检系统和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收入的持续增长。
若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对电力智能化改造相关产业政策
或规划进行调整,例如减少投资规模、放缓投资进度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2)对电力、通信等主要下游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作为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制造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主要围绕下游客
户所处行业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电力、
通信等行业内的企业,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以及上述客户的配套供应商等,相关客户受国家政策或产业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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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若未来我国电力、通信行业的相关投资政策、投资规模、采购偏好等发生不
利变化,或公司的产品性能、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等不能满足电力、通信等行业
的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继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编制并经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预测 2025 年营业
收入为 111,600.79 万元,同比增长 11.04%;预测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049.09 万元,同比增长 5.40%;预测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54.18 万元,同比增长 7.91%。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
的,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及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行情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 2025 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
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谨慎使用。
二、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9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9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无
发行后总股本 15,600 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发行方式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
发行对象
资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
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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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项目协办人 其他项目组成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罗磊、黎强强、梁赫、蔡小梅、
(以下简称 “招商证 陈少勉、马琳君、吴耀宇、庄
徐国振、张鹏 房哲宇
券”、“保荐人”、“保 东鹏、周靖昊、柳浩川、迟骋、
荐机构”) 赵思宇、杜琬曈
(一)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江西力源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在审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在审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是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是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二)项目协办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无 — —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罗磊、黎强强、梁赫、蔡小梅、陈少勉、马琳君、吴耀宇、
庄东鹏、周靖昊、柳浩川、迟骋、赵思宇、杜琬曈。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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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6 楼
联系电话:0755-82960449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不存在影
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
份,以及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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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
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
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十)自愿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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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稳定股价预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关于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议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关于填补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修订<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
关的议案。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的议案》《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
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议案》等
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批准、授权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关于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议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关于填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关于修订<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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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属于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制造行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
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通过上
述产品为客户提供行业运维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分析等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
主要业务领域为电力行业和通信行业。经核查,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和国家产业
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首发办法》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
均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相关板块定位。主板
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公司符合主板定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运行维护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
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自 2014 年以来,发行人以工业物联网智能
终端为载体,向客户提供诸如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智能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
处理、协同工作网络构建等系统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
和移动智能终端。发行人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和商业谈
判等方式获取客户订单。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发行人与国家
电网、南方电网、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为其提供
配套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客户、电商平台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输电线路大规模立体巡检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被评
为 2023 年度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此外,该成果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推荐,已入选工信部科技司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
公司“基于实时三维重构与隐患精准检测的智慧运维技术及产业化”入选工信部
高新技术司 2024 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未来信息”领域的标志性产品案例。根
据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
科〔2024〕)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未来产业创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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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未来信息”领域专注于“推动下一代移动
通信、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快量子、光子等计算技术创
新突破,加速类脑智能、群体智能、大模型等深度赋能,加速培育智能产业”,
“标志性产品”则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
术突破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由此可见,公司基于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优
势,已逐步形成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竞争力的业务模式与生产制造体系,产品具
备较强竞争力,业务模式较为成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成熟,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模式基本一致。
(1)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总额 129,661.17 105,493.94 83,637.43
非流动资产总额 23,624.87 29,823.80 21,009.48
资产总额 153,286.04 135,317.74 104,646.91
流动负债总额 67,459.10 62,431.42 44,128.28
非流动负债总额 494.49 1,831.83 1,868.15
负债总额 67,953.59 64,263.26 45,99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332.46 71,054.48 58,650.48
股东权益合计 85,332.46 71,054.48 58,650.48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00,506.14 93,090.25 78,176.30
营业利润 15,598.62 13,460.76 12,764.37
利润总额 15,577.47 13,495.80 12,757.85
净利润 14,277.98 12,404.00 11,74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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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78,176.30 万元、93,090.25
万元和 100,506.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745.90 万元、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经营业绩及规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 营业收入(2024 净利润(2024
公司类型 竞争产品
简称 年) 年)
智洋 输电线路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
上市公司 97,072.18 5,133.69
创新 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等
金三 新三板公司
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系列产品 / /
立 (已摘牌)
申昊 智能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智能
上市公司 15,759.20 -23,779.63
科技 巡检机器人
亿嘉
上市公司 智能巡检机器人 58,516.46 -21,812.76
和
映翰
上市公司 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产品 61,173.62 12,988.75
通
优博 工业级智能终端设备、RFID 读取
上市公司 122,119.00 -15,046.57
讯 设备等
光维 光通信设备及光器件生产检测仪
新三板公司 20,808.98 -1,087.82
通信 表、分离式通信综合运维终端
卡尔 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身份证
新三板公司 33,196.96 5,619.85
股份 识别器
森锐
新三板公司 身份证识别器 8,475.90 795.25
科技
信通 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
非上市公司 100,506.14 14,277.98
电子 智能辅控系统、移动智能终端等
注 1:由于金三立已摘牌,上表中未能统计其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从上表可知,2024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远高于申昊科技、亿嘉和、映
翰通、光维通信、卡尔股份和森锐科技,与智洋创新相近;2024 年,发行人净
利润为 14,277.98 万元,属于行业内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且规模较大。
(1)发行人在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8,030.98 万元、92,906.29 万元和
终端为发行人主要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三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80.84%、81.57%和 90.28%,是发行人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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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和移动智能终端市场占有率
情况如下:
①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
我国输电线路可视化设备已部署数量目前暂无完整统计数据,但根据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九届输电技术大会公开数据,国家电网已安装部署
电线路可视化设备已安装部署数量,以及上述公开数据日后的新增安装部署情况,
发行人估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输电线路可视化设备累计部署数量为 145
万至 165 万套左右,覆盖率仍然较低,加之巡检设备更换周期通常为 5-8 年,因
而输电线路智能巡检设备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 2014 年推出输电线路智能
巡检系统,2016 年开始大规模部署,2017 年至 2024 年累计销售数量约为 43.57
万套,市场占有率约为 27%至 31%;根据公开资料,2017 至 2024 年,同行业公
司智洋创新的可比产品累计销售数量约为 47.23 万套,市场占有率约为 30%至
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仅略低于智洋创新,预计细分行业排名第二,具有行业代表
性。
②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
公司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主要应用于变电、配电领域,该产品在电力智能化
改造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是解决不同应用场景下监控单元相互孤立、缺乏联动的问
题,通过系统集成后的统一监控分析平台,有效解决了人工巡视效率低、监控设
备孤立形成数据孤岛,运维数据无法有效利用的问题,有效减少了运维工作量,
提升了运维效率,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收入分别为 6,333.47 万元、8,493.34 万
元和 15,287.21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公司估算,暂不考虑新建变电站的
数量增长情况,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的市场规模约为 112.50 亿元至 262.50 亿元。
结合公司相关产品销售规模,公司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业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但公司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逐年扩大,具有一定行业地位。
③移动智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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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移动智能终端主要包括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和工业平板电脑,其中
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的收入占比较高,为发行人主要产品。
随着千兆宽带、WiFi 6、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渗透,通信运
营商业务逐步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其一线装维队伍也由大众普遍认知的“装
维人员”向“智慧家庭工程师”升级,促进了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的配备、使
用。
根据通信运营商发布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相关新闻报道等公开资料,
结合三大运营商智慧家庭工程师、装维工程师的员工数量,发行人估计全国从事
通信网络运维的人员总人数约为 40 万人。由于通信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例
如百兆宽带升级千兆宽带、WiFi 5 升级 WiFi 6、WiFi 6 升级 WiFi 7、4G 升级 5G
等,每次技术迭代都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因而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通常 3 年
更新一次。
假设通信运营商的智慧家庭工程师人均配置一台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并
考虑其换代频率,在不考虑海外市场的情况下,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的国内市
场容量约为 10 到 12 万台/年。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年平均
销售数量为 4.93 万台。据此估算,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
端的预计市场占有率约为 40%至 50%,预计细分市场排名第一,具有行业代表
性。
(2)发行人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企业标准的起草
发行人所属输电线路智能巡检行业目前主要应用的行业标准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标准编号 发行人参与情况
光伏供电的户外图像
工业和信息化部 SJ/T11896-2023 参与(第一顺位)
巡视终端技术规范
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监
国家电网 Q/GDW12068-2020 参与
拍装置技术规范
输电线路图像/视频监
国家电网 O/GDW1560.1-2014 未参与
控装置技术规范
从上表可知,目前,输电线路智能巡检行业应用的主要行业标准共有三项,
发行人参与了其中两项标准的起草。因此,发行人在输电线路智能巡检行业中具
有行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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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获得多项行业代表性荣誉
发行人被有关部门授予的与行业相关的荣誉主要如下:
荣誉名称 授予单位 荣誉等级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学技
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
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级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级
山东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
山东省瞪羚企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
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省级
注: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是中国电力领域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奖项之一,其一、二等
奖项目获准可经由承办机构直接推荐参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 2023 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 号),2023 年国家知
识产权局共确定 750 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审通过 88 家国
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述企业与 2022 年通过复核的企业(2022 年新确定 482
家企业,复核通过 875 家企业)一并继续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格。我国
A 股上市公司中智能电网概念上市公司共计 173 家(2025 年 3 月 20 日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其中仅 22 家智能电网概念上市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 2022
年和 2023 年新认定或通过复审的名单中,发行人于 2017 年即被评定为国家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发行人选取的四家可比上市公司中仅智洋创新 2022 年被评定为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因此,发行人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具有行业
代表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
性,符合《首发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
符合主板定位。
(二)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多部委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发行人所在行业的
健康快速发展,与发行人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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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发布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时间 机构
工业和 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
部门 能,加速培育智能产业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国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
家能源 系统行动方案
局、国 (2024—2027 年)》
家数据
局
《国网设备部关于加 提升电网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变
化提升的通知》 程巡视,实现人工现场例行巡视替代
……深化可视化、移动巡检、卫星遥感等巡检手段
综合应用……实现可视化、无人机、移动巡检、在
线监测、隧道机器人等信息的集中监控及异常信息
智能运检白皮书 2023
转型升级……推进架空线路监测装置部署,扩大图
像检测、行波检测、舞动、覆冰、杆塔倾斜、微气
象等装置部署范围,实现架空输电线路全线监控
以数字化智能化电网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
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
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对偏远地区恶劣环境的适应性。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线路带电作业、无人机巡检、设
发改委
步提高。
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加强重点城市和用户
国务院 电力供应保障,强化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
防护。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
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
提出要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推动构建能源互
联网产业链,打造互利共赢能源新生态,进一步提
高电力系统各环节效率,加强政企联动,以新型智
慧城市建设为载体,汇集全社会力量建设泛在电力
物联网,迭代打造企业中台和智慧物联体系。
鼓励类产业包括:“数字化系统(软件)开发及应
用:智能设备嵌入式软件”、“智能移动终端产品
发改委
集成 创新 应用 ” 、“ 智能 装备 远程 运 维管 理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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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发布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时间 机构
紧紧抓住 2019 年到 2021 年这一战略突破期,通过
三年攻坚,到 2021 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
通过三年提升,到 2024 年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
国务院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国家的产业政
策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形成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内容及核查过程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首发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主板定位及国
家产业政策要求进行了充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本保荐机构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及产品演变、业务
模式发展过程及成熟程度、同行业公司的业务模式、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客户积累情况、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情况以及获取的行业荣誉情况,了解发行人
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清
单,了解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
户与发行人的合作背景、合作模式以及对发行人的评价等;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了解同行业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获取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
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获取发行人营业收入明细表,
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稳定性;获取发行
人的行业荣誉、科技成果鉴定等资料;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的招股说
明书等公开资料,了解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符合主板定位要求,发行人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
家经济发展战略,符合《首发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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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主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有关规定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起人协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发行人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是依法成立
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4 年 6 月 16 日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信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截
止 2014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资本投入,整体变更而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人住所为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注册资本为 11,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全用。
发行人的前身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6 年 1 月 31 日,截至本上市
保荐书出具日,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终止的情形。
(2)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①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 7 名董事,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行人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是由股东代表
选任的监事,1 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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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历次“三会”会议通知、
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文件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齐致律师
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设立以来,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③经本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
④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综上所述,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
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
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查阅和分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发行人的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重大合同、财务制度、经主管税务机
关确认的纳税资料、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文件以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
(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2)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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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符
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专利、商标等资料,实地核
查有关情况,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调查表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访谈等资料,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及主要客
户、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
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经核查发行人财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结合与发
行人管理层的访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涉及
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
《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根据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齐致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承诺函以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
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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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与
承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保荐机构
的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根据查询公开信息、查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获取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的 25%以上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1,70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
总额不低于五千万元;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9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达到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深交所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39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
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
则)。根据《通知》,“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
原规则第 3.1.2 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通过深交所主板上市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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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根据上述《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适用原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原规则)第 3.1.2 条第 1
项,即“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
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
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原规则)第 3.1.2 条第 1 项规定上市标准,具体情况
分析如下:
是否满足《上市规则》第
财务指标要求 项目 金额(万元) 3.1.2 条第 1 项规定的上市
标准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 2022 年净利润 10,968.41 是
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
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024 年净利润 12,560.42 是
最近三年净利润合计 34,402.19 是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 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
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 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
于 10 亿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 271,772.69 是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原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
九、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计划
(一)持续督导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度,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关联方违规
并督导其执行。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
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订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
联交易发表意见。 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持续关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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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工作计划
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变更发表意见。
事项,并发表意见。 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督导发行人严格依照相
关制度实施。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
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 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 核心竞争力以及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
并发表意见。 者负面事项,并对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及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发行人建立经常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
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持续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交所监管措施
关注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
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持续关注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
实时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发行人
况,督促发行人按照深交所规定履行核
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 重影响发行人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及时开展
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进行现场检查。 材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告。 事项,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实履行各项持续督导职责。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
(二)持续督导期间 以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
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继续完成。
发行人承诺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包括: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
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
(三)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履
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
行持续督导职责
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
露持续督导意见;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提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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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
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担任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并承
担相关保荐责任。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签名:房哲宇
保荐代表人
签名:徐国振
签名:张 鹏
内核负责人
签名:吴 晨
保荐业务负责人
签名:刘 波
法定代表人
签名: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