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9,801,516 股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 33,123,175 股后的股份总数 1,136,678,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833,917.05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份总数 1,169,801,516 股扣除回购股份
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833,917.05 元(含税)。扣
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07
月 0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06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分配比例,即 1,136,678,341 股
*0.05 元/股= 56,833,917.05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56,833,917.05/1,169,801,516*10=0.485842 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
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048584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 252 号
咨询联系人:杨冬玲
咨询电话:0371-56160968
传真电话:0371-561609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