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未触及要约收购。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凯韦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创三鑫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
协议》及《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分别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
要件,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震安科技)于今日收到
公司第二大股东、现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深圳
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李涛先生持股情况被动发生变化情况
震安科技于2019年3月29日上市,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792,36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74%。李涛先生持股情况被动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28,426,25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74%。
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39,796,76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68%。
故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至47,754,03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32%。
止转股,公司总股本自201,600,000.00股增加至276,291,028股,李涛先生持股数
量不变(持有47,754,03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7.28%。
(二)控制权变更导致权益变动
北京凯韦铭与深圳东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圳东创以人民币 61,608 万
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 100%股权。其中,深圳东
创以人民币 337,377,114 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持有的华创三鑫 54.7619%股权,
以人民币 278,702,886 元对价受让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 45.2381%股权。
同日,深圳东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
股权转让涉及股权的市场监督管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李涛先生自愿、无条
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33,154,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以下简称“
弃权股份”)股份的表决权,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弃权股
份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权。李涛先生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导致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前
本次控制权变更前,李涛先生直接持有震安科技 47,754,030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28%),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震安科技 50,072,944 股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12%)。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后
本次控制权变更后,李涛先生直接持有震安科技 47,754,030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28%),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599,107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28%);深圳东创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持有震安科技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50,072,94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12%)。本次
股权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震安科技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华创三鑫;震安
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李涛先生变更为深圳东创的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和周
建旗先生。
三、其它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深圳东创
的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华创三鑫。
(二)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李涛
先生、深圳东创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内容详见2025年6月21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四)本次控制权变更后续尚需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
关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涉及的
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李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