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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8 17:25:02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3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决
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5 月 13 日、5 月 21 日、5 月 24 日、5 月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2024 年度分
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故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7 元/
股调整为 9.90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3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0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确定的价格上限 9.9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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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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