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2.78 元/股调整为 22.62 元
/股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22.78 元/股调整为 22.62 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三)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 22.7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7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 217.74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六)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
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
税)。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112,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12,349.37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
分红,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
利)为0.15904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公 司 2025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价 格
=P0-V=22.78-0.15904元≈22.62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已经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的
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原因、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