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能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年 6 月 23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期间
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二)交易代码:113051
(三)发行日期:2021 年 6 月 21 日
(四)上市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五)发行数量:3,000 万张
(六)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七)发行总额:300,000.00 万元
(八)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九)债券期限:6 年
(十)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2021 年 12 月 27 日
(十一)初始转股价格:4.05 元/股。
(十二)最新转股价格: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及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先后五次调整
转股价格,目前转股价格为 3.37 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节能转债”第四
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为 1.5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
额为 1.50 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节能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为 1.20 元(税后)。本期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
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
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
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1.50 元人
民币(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
(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50 元(含
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12 层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
联系电话:010-83052221
(二)保荐人、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