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INA
Certifie d Public Accountants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 告
天健会计师 事务 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13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3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4—5 页
(三)银行收款单和询证函复印件…………………………… 第 6—8 页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9 页
(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0 页
(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第 11 页
(七)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第 12—13 页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5〕143 号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1,188,958.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五次、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
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普通股(A 股)股票。根据实际发行情况,贵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7,840,666 股,新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40,666.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29,624.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7,609,990.00 元,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186,644.91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陆元(¥17,840,666.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43,582,6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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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188,958.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71,188,958.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0 年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9,029,624.00 元 ,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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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本总额比
(%) (%)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15,174,000.00 8.03 15,174,000.00 15,174,000.00 8.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2,666,666.00 1.41 2,666,666.00 2,666,666.00 1.41
小 计 17,840,666.00 9.44 17,840,666.00 17,840,666.00 9.4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171,188,958.00 100.00 171,188,958.00 90.56 171,188,958.00 100.00 171,188,958.00 90.56
小 计 171,188,958.00 100.00 171,188,958.00 90.56 171,188,958.00 100.00 171,188,958.00 90.56
合 计 171,188,958.00 100.00 189,029,624.00 100.00 171,188,958.00 100.00 17,840,666.00 189,029,624.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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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浙江圣达药业有限公
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台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0070471153X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188,958.00 元,折股份总数 171,188,958 股(每股面
值 1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1,188,958 股,占股份总额的 100%。根据
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40,66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89,029,624.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
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5 号)同意,
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总量不超过 51,356,687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根据实际发行情况,贵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7,840,666 股,新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40,66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89,029,624.00 元。贵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840,66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7,609,990.00 元。发行后贵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029,6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7,840,666 股,占股份总数的 9.44%;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71,188,958 股,占股份总数的 90.56%。募集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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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840,66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应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267,609,99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3,08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日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另扣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文件制作费、中登登记费共
其 中 : 计 入 实 收 股 本 17,840,666.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 171,188,958.00 元,本次发行后贵公司
累计实收股本 189,029,624.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840,666.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4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1,188,958.00 元,占注册资
本的 90.56%。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6,186,644.91 元,实际发
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6,186,644.91 元,其中承销费 3,080,000.00 元、保荐费
件制作费 14,342.40 元,中登登记费 16,830.82 元,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包含增值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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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银行收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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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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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5〕143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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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5〕14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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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5〕143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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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5〕143 号报告后附
王建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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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5〕143 号报告后附
寿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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