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00;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星期
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经过公司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6月27
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电话:0763-3810696,传真:0763-3810696,电子邮箱:finance@xinyag.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邮编:51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亚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新亚光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