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直股份”)于2025年6
月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授权
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公司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88,287,227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31,734,231.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265,742.11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2024年7月17日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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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 净额调整后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额(亿元) 投入金额(亿
元)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
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景德镇维
修基地建设项目
“昌飞集团”)
昌飞集团
中直股份(合并范围)及
昌飞集团)
合计 30.00 29.68 /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025.23万元,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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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余额为3,464.9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为人民币265,000.00万元。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
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
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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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
数)。
(四)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协定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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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
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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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
品。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四)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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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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