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
关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95,82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下一年度。
如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分配。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303,081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调整前的
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龙星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咨询电话:0319-8869260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